最新通知:实名办税过渡期延长到→ 2018年2月28日,下面来一起看看具体内容↓
【政策依据】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国家税务局就实名办税过渡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实名办税的过渡期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
二、对实名办税实行信用管理。除以下情形外,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应当办理实名认证:
(一)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
(二)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人。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实名认证。
三、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从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实名制是大势所趋,所以还未进行实名认证的企业需要赶快进行实名操作,避免出现影响公司正常财务管理秩序的问题!
一问:何为实名办税?
实名办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验证、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二问:企业哪些人员可以办税?
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三问:采集内容包括哪些?
税务机关采集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人像信息以及可由办税员自行选择与其身份相匹配的社保卡、银行卡、电商平台注册号、支付平台注册号等其他辅助身份信息。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等。
四问:采集方式有哪些?
未通过身份验证的办税人员以及未在税务系统中登记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需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前,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实体办税服务厅自主申报身份信息。
注意:目前CA证书用户更新和注册功能新增短信验证码校验。发送短信验证码前点击需查看手机号,选择发送至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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