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农历五月十九,是个好日子。
阿海新婚。
阿海曾经是我的好兄弟,我们曾经形影不离。
早些年,我们在河里抓过螃蟹,去过山野救过火;我们也一起睡过一张床,吃过同一锅饭。
篮球是我们俩都热爱的运动,以前就算天寒地冻我们俩也会约在早晨去新建的球场打球。
因为打的最多,最频繁,我们俩成了同年龄篮球界的扛把子,在球场只要是我们俩被分到一边,对面只有输球叫苦的份儿!
也因为篮球,我们结下了更深厚的友谊。
高中的暑假,我们打过球赛,约过澡,一起喝酒,赢球带来最大的快乐。对于我而言,每一次的默契配合都是最完美的演出,而我们是导演的那一个。
风,模糊了记忆。
我们也因为我的外出读书交集少了许多,只好对着屏幕等着假期的到来,等待球场的盛宴。
而最近,最好的消息莫过于他要结婚了!
他虽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但是选择了直接把请帖送去我家这样简单粗暴最直接的方式却让我兴奋不已。
他成为社会青年的时间不短了,但没有改变的是他的简单真挚。
新娘是位四川姑娘,照片里的她长相甜美,一头乌黑的长发,挺配他的帅气。我给他送去祝福的时候夸他眼光真心不错,说等我回去再把酒言欢。
阿海四年前就已经辍学去打工了,他四处闯荡,最近的这一年他回到家乡县城工作,也才遇见了新娘。
他们相识不到半年,就能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想可能是他的认真打动了新娘,他打球可是一点也不马虎;我想可能是他的直率俘获了新娘,他向来是有一说一;我想更可能是他的承诺打动了新娘,记得他在寒冬约球都是一大早在我房间的窗前喊我······
阿海的父亲曾今因为喝酒从高处摔落,伤到了脑袋,动了一个大手术,医生也不敢确定能否成功,手术费是他的几个叔伯借的,说算是尽人事,听天命,能否成功就看他的造化了。最后手术很成功,他的父亲在医院养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出院了,因为医院的费用高昂。
在这次生命的历险中,阿海的母亲扛不住了,她一个人实在应付不过来。一方面要在家照顾阿海的父亲,另一方面还要想着还钱的事,三十多岁的年纪,不经半年,神经变得脆弱,耳朵变得不灵了。
好几回在路上喊她都没有听见,很近的距离;去到阿海家的时候,更是觉得她的眼神游离。
阿海年纪不小了,可以干些重活了,看到这些他果断选择了辍学去打工,分担家里的压力。
那一夜,我们在球场,借着月光打球,偶尔被飞过来的球砸中,几个人的影子倒是很活跃。他说:我将不再去学校,至于原因,想必你们都清楚了。
几个人陷入长长的沉默中,就连先前活跃的影子也不安静了。
阿海的成绩中上等,继续读下去的话重点高中肯定没有多大的问题,但他还是选择了离开学校,向社会出发。
他在离开之前跟他的女友慧提出了分手。那一天,晴空万里,慧在走廊哭出了声,他转身离开。
“对不起”。
烈日下我们陪他打了一下午的球,我们都趴下了他却说再来一局,毫无疲惫的样子。舍命陪君子,最后几个好友躺在球场上看星星。
对于阿海的选择,他的父母什么都没说。一个因为脑袋伤病将无法再从事劳力活动,意味着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一个因为家里的顶梁柱倾塌而盯着巨大的压力,照顾丈夫已使她无暇顾及他事。
他的叔伯也是什么都没说,因为他们知道这是早晚的事罢了。
他去打工前约着我们到家里吃了顿简单的饭,喝了点小酒,说等他回来。
村里打工的年轻人不少,所以他跟着他们去了深圳的电子厂上班,他在和我们聊天的时候说还应付得来,因为只是简单的组装,熟能生巧,久了甚至觉得轻松。
他每年在夏天会回家来,休息一两个月,过完节再回去。我很感谢祖先传下来的盛大的节日是在夏天,刚好我放暑假,我们可以打最热爱的篮球。
一年,两年,三年,四年。
因为打工,遇见一个对的人,他果断选择了结婚。此刻夜空中眨眼的繁星,肯定是那部分不肯消散光和热的灿烂的烟花,他喝了许多许多的酒,我打个电话过去听到的是:喝喝喝······
生命中有些事是不幸的,像阿海,父亲有疾在身,生活压得母亲喘不过气来。
生命中有些事是注定的,像阿海,勇于担当,所以幸运。
阿海,新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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