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又叫赶庙会,没有考究过其历史,想这应当是古时候流传下来的一种早期的、也是自然的“商品经济”吧。人们定期聚在某个地方,大家支起玲琅满目的货架、地摊,摆上各色小吃,棉花糖、芝麻糖、糖炒栗子、烧饼、煎饼果子等等,再有各种各样的杂耍,走江湖的,买狗皮膏药的,看命算卦的,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各自上演自己的绝活。为什么叫庙会呢?因为这集市一般在庙的周围,古时连那平日出不得闺房的“小姐”们,这样的日子也可以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到庙里去拜菩萨上香,求一个好相公。当然,上完香后,便如那鸟儿出笼,可尽情享受那平日不可多得的喧闹了。
老家在农村,不远就是一个镇,镇上有座庙,叫窦庄庙。虽然打小没有见过那座庙(应该是文革时被毁了),但每年的阴历三月二十七、十月半,一直是镇上隆重的节日,大家从四面八方云集于此,聚成集市。打记事起,每逢这两个日子,住的稍远一些的亲戚,舅舅、舅妈、姑姑啊,都会来家里做客,在家里吃完了饭,然后去赶集。那热闹程度啊,在我的记忆里,是仅次于春节的。小时候,连学校也专门给放个半天假,让孩子们尽情地去玩。现在想,老师在那样的时候估计也是心不在焉,也想出去溜达溜达,所以把我们一起给解放了吧。
离开老家后多少年没有去过那庙会了,不知道现那庙会怎么样了,依然是当年那样的摩肩接踵,人头攒动吗?现在这商品经济如此发达,超级百货商店、大型超市、高级餐厅、精品小吃店到处都是,以前庙会才有的东西现在随时随处可得,这庙会还在持续呢?
今天皓月当空,正好是阴历十月十五,老家的大庙会,打电话回去给老爸。听老爸电话里边的声音稍稍带着点酒味,问上哪儿去喝啦,说和我的舅舅、舅妈们到我同村的姨夫家做客了。心释然,一是因为老爸高兴,我也便高兴;二是庆幸那古代流传下来的“庙会”,或者至少是庙会走亲戚的习俗,依然还在传承。
在我的脑海里,赶庙会就如一副“清明上河图”,期望它能一直延续和传承下去的。如何传承呢,我想在商品之外,赋予它文化和精神的力量,应该就能绵延不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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