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穷孩子,在大学的课堂里,除了班里的同学,大教室里的同学也没认识几个。
但我却认识了你,但也只是我认识你,因为你不认识我。
我的大学生活没有太多的娱乐,陪同寝的同学去网吧也只是看热闹,自己不玩,导致我现在打字速度也不快,如今看来倒也有些遗憾。因为写文章还要练打字,有些吃力!
大学的同学们下课之后便都有去处,我大多在寝室里看书、睡觉、听听歌,因为这是最廉价的娱乐,不需太多花费。
大学的开学典礼上,一首《你的眼神》让我记住了你,你的声音,你的眼神,还有你的笑。我不知道,那一刻,多少人为你喝彩,为疯狂痴迷。
我自始至终的平静,内心却为你掀起狂澜。你的声音在耳边萦绕,你的笑容直入心田。
我依旧沿着自己的轨迹前行,却不知是有意无意间得到着你的消息:你加入了学生会,成了校园十大歌手之一。
我是一个内向的人,知道自己的缺点,也在不断尝试着改变自己。于是,不会跳舞的我,去凑了交谊舞比赛的热闹。虽然最后连初赛都没进,却是与你走的最近的一次。那是试舞的时候,恰好是你来试我。
已记不清是牵了我的手还是我牵了你的手,脑子一片混乱,心狂乱地跳着,手也不争气地抖着。短短的几分钟,衣服几乎被汗水湿透。
当与你投来的目光相遇,看到你正和另一个女同学轻声耳语。我再也没法伪装以往的平静,落荒而逃。
不知多年以后,那个握着你的手,抖的不停的男生,在你心中,还,有没有,印象!
从那以后,与你再没了交集。虽然,你的笑在我心里,依然挥之不去!
多年过去,我已不复当年的青涩。经历了许多,即便握着女人的手也能心底无波,可对你,我却不知是什么结果!
再也没有你的消息,你的笑,在我心底,此生此世,即便,你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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