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彩电冰箱洗衣机,就觉得生活很美好,很幸福了。
现在除了这些,很多家庭拥有了私家车。在国内大中城市,经常有早高峰,午高峰,晚高峰,也就是说道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人们上下班时间段,条条大路都是车水马龙,主干道上更是排成了长龙。
不仅白天道路上车多,夜间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也多。
夜间在道路上行驶,对于驾驶人来说,就要懂得灯光的使用,而且要合理使用灯光。
远光灯:
特 点 角度高距离远
特 征 光线较为集中,亮度较大
优 点 提高视线,扩大观察视野
当我们开车到郊外的时候,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就要开启大灯(又叫远光灯)。如果对向没有来车,我们可以保持远光灯行驶。如果会车的话,我们就需要切换成近光,这样对向来车才能看清路面情况,也是对对面来车驾驶人员的尊重。
我是今年刚考完驾照的新手驾驶人,其实我驾驶车辆上路还不够熟练,平时也尽量小心一些。夜间驾驶车辆上路,经常会有一些牛逼的老驾驶员不切换灯光,都晃得我挣不开眼睛。哪怕我提前切换了灯光,他们依然无动于衷。
夜间跟车行驶的时候,也是需要切换灯光的。
我们在后面跟车行驶,如果使用远光灯,我们的灯光会直接影响前方车辆的正常行驶,光线太强,会影响前方驾驶人的判断,容易发生危险。
网络上随手一搜,因为远光造成的事故一大把,更有“有朝一日剑在手,杀尽天下远光狗”说法,因此可以看出远光的不当使用是多么让人厌恶。
全国首例!滥用远光灯致对方车辆撞死行人,“远光狗”被判担责!
这是我在新浪汽车看到的新闻,事故发生在2017年的10月,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一起错误使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一辆大货车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导致对向面包车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面包车撞击一名行人后致行人当场死亡。
宜宾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调取资料等认定,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操作不当,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
远光灯致高二学生被撞死? 事实,真的让人“亮瞎眼”
这一条是网易新闻上看到的,事故发生于2016年
多方信息显示:乱用滥用远光真的是危害多多啊!
我们权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做出了明文规定: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如有违反以上行为者,处200元罚款,违法行为记1分。
面对这些血淋淋的教训,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希望广大的司机朋友都能合理使用远光灯。
为了你自身的安全,也为了您的家人少一份担忧,我们一起来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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