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到一只鸡的事 ,真没想到 ,今天鸡主人又气急败坏的来打狗了。这个人又刷新了我对人的认知。
我突然觉得他好可怜,这么点事,居然让他难过了这么久。说不一定昨天晚上他都难过的没有睡着。早知道会这样,我昨天就应该给他几十块钱,那怕不是自己的错。几十块钱如果能让一个人开心。那这个钱的使用也就值得。
晚上他来打狗的时候,我和邻居家都不在家。有人去叫我了我才往家赶 ,走到半路时遇到了他。我上去拦住了他,叫他别为了这点小事生气,不就几十块钱的事吗 ,他家不给你,我给你吧。我把钱拿给他时,他没有要,他说隔壁那家已经给他了。
人总是以自己的标准去做人做事,因为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一个很小很小的事,一个小鸡仔,买买也就十块钱一只。如果是我,不会去要人赔钱,更不会为这个生气。
元芳你怎么看,哈哈哈哈
明天都要笑一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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