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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类型:如何把人分类?》读书笔记(三)

《心理类型:如何把人分类?》读书笔记(三)

作者: 白色石南 | 来源:发表于2022-04-30 18:57 被阅读0次

    心理类型:如何把人分类?读书笔记

    2022年2月1

    经院哲学中有关共的问题

    经院哲学将柏拉图共相先于事物存在为基础推论普遍性的观念为一原型与范式,既能区分个体事物且高于他们。

    与柏拉图的形式对立的是只将一般性概念当成语词的批判性设定,主张现实的东西存在之先,而观念的东西在存在之后,即共相在事物存在之后。

    在两者之间则是亚里斯多德的被称为形式与事物并存的“共相存于事物”,相对于柏拉图而言,他更注重现实,将古代普遍认识具体化了。

    中世纪关于共相问题的争论大概经由以上三种,也是经院哲学辩论的中心。

    在此,作者进行了一个大体上的描述:

    11世纪末罗塞利扭斯认为共相只是实物名称的集合,存在着的只是个体事物而已。他最突出的一点是奉行三位异体说,即上帝也只是一个个体。这种观点受到了严厉的批评。

    圣安塞尔姆(坎特伯雷)是经院哲学的创始人,又是坚定的唯实论者,信奉柏拉图主义,认为共相存在于逻各斯中,创立了著名的心理学上的上帝论证(或称本体论论证)。其主要观点是:以上帝的观念证明上帝的存在。本体论论证有很明显的逻辑缺陷,可以从唯实论者一般心理意象中找出其直接原因。在当时,观念体现了生命的价值以及高于个体事物真实的真实性,不可能承认最有价值和最有意义的东西却不是真正存在的东西。他们所拥有的不是现实的感觉概念,而是一种理想。

    之后,如高利洛等的反驳并不能对本体论论证的存在构成任何障碍。在19世纪,黑格尔、费希特和尼采都是本体论的代表人物。他们深层次的各种心理差异是导致本体论逻辑错误的原因所在。

    本体论只是一种心理证明,证明对某群人来说某种特定的观念是有效的和现实的(与感官世界互争高下的限制性)。感官主义者总吹嘘自己的现实确定性,观念论者则坚持自己的真实确定性。康德推翻了本体论论证,但之后的康德主义者又有部分信奉本体论论证。

    我们只要有理性的逻辑论证,就不会被本体论论证提供支持。之后的

    安塞尔姆的本体论论证靠狡辩或诡辩术演变成一种被理智化或理性化的心理事实,所以根本无需任何形式的论证来证明它。对于安塞尔姆来说,他想将关于上帝的观念变成一种具体的现实。经院哲学认为现实概念与思维存在于同一层面上,在那个时代的某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思维具有原初的“实物般”的特征,所以我们不能将重点放在观念的实体化上,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上帝观念拥有更高的“现实价值”。

    接下来,作者解释康德的理性。举了一个必然判断的例子,康德阐释了幻觉是头脑中某些存在权利的“本能”的迷信,另外,他从完全内在于实存的概念中的“绝对必然的主体“出发,将谬论引入本体论论证中。但因为是“最高的现实存在”,所以是不可能实现的。

    2022年2月10

    回家备勤的一周时间,一直没找到此书,所已于今日接着阅读。

    接上

    从康德的论述中作者找到了理性存在与现实存在最明显的区别。康德认为在逻辑中是不应该存在任何占优势的内容的。但因理性与现实同存在灵魂使全部本体论论证变得毫无意义。

    康德对灵魂的描述使其成为一个心理事实。故而上帝的概念中就包含了大量欲力或心理能量,并推动了某些特殊观念的形成,也就是说在不同心理学意义上,上帝的概念对不同的人说是不同的。

    阿伯拉尔的努力和解

    阿伯拉尔把持的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折中主义的思想。

    他从唯名论中汲取了共相只是语词的真理,即共相是一种以语言为表达方式的既定的理性。另外,还说明了现实中的事物只是个别的事实而绝非共相。阿伯拉尔又从唯实论中得知,个别的事实和事物因为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而结合成为属和种,可凭概念论(调和的中间立场)理解被知觉到的个别对象的功能。据此可划分属和种,故而能结成一种相对的统一性,所以说,只要一开始在心理的推动下知觉到相似性,便定了综合的概念(自发涌出来),但是知道是事物的杂多性与歧异性的人就只能看到事物的差异。

    对客体的移情与抽象是逐渐看重客体的独特性和故意忽略个别事物独特性的心理过程,将两者结合起来,唯名论与唯实论就有了结合起来的中间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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