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于羽毛球 第九章 等待

作者: 羊君小二 | 来源:发表于2018-11-24 00:32 被阅读3次

    文/羊君小二

    《不止于羽毛球》

    上一章 新生杯羽毛球赛

    将一个人的时间一点一点研磨成粉末,兑上白开水,喝完这碗叫作“等”的寡淡的汤。等的人不同,汤里自然也加上了不同的调味品,有甜蜜的,怨恨的;兴奋的,沉默的;祈祷的,恐惧的。

    人这一辈子有无数次等待,站在树下的等,与候在面试门口的等,本质上说,并无差别,都是忽略了时间,忘记了自我,沉醉于虚幻的未来的结果。

                                    (一)

    “原来是这样啊!”葛咏歌用勺子搅拌着大杯子里的牛奶,然后一饮而尽。她站在寝室的阳台上,双手捧着空杯子,望着对面的女生寝室,注意有人在用吹风机吹头发,即使两栋寝室楼相隔二十几米远,可单调乏味的吹风机的轰鸣声仍旧能够传过来,一点一点地折磨人的神经。

    葛咏歌一天没有迈进体育馆的大门,就会发生这么多的事。她用勺子敲打了一下空杯子,清脆的声音传出来,顿时,远处的轰鸣声退出了她所存在的空间:“你的意思是,‘大长腿’还不知道那个‘小学姐’是谁?”

    “嗯。”洪尘从寝室里面走出来,嘴里嚼着花生,左手还握着一把,她把手中花生递了过来,葛咏歌抓了几颗。两人都在认真地咀嚼着花生米,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碾磨着,待花生米在口腔内碎成虚无缥缈的颗粒时,两人才吞咽了一下,将若有若无的残渣送进食道。似乎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事情就这样戏剧化地发生,然后又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对面宿舍窗子上发出的明亮的光一下子退到最暗的地步,时间回到新生杯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

    “洪尘,等一等。”洪尘背着羽毛球拍,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慢悠悠地走在“留学生小道”上,一直在思考昨天比赛时易宇朋的击球技巧,这时,有人叫住她。

    文艺部的干事小思思急冲冲地追上洪尘,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怎么,又去打羽毛球吗?”

    “是啊!难不成我去体育馆上自习啊?你去哪儿?”

    “跟你一样,体育馆,不过不是去打球,是打算去看看‘新生杯’的男单第一,他是个‘大长腿’啊!不过不知道今天他是否要训练。”

    “喔,原来是这样啊。你也是闲得慌,一天游手好闲。对了,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啊?”

    “旺仔牛奶,我想送给大长腿。”

    “那我的啊,怎么不送给我一瓶啊?看来这个世界真的是一个看腿的世界啊!”

    “哎呀,不要这么小气,我好歹是你的同事,你多少尊重一下我吧。不过,我倒是没有勇气亲手送给他。这个……你能帮我代劳一下吗?帮我送了,我就给你买一瓶旺仔牛奶。”

    “这个嘛……好,成交。”

    小思思倒是轻松了,现在却换做洪尘来思考这件事了,事情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必定会遭遇什么。

    小道的尽头,生长着一棵桂花树,好像是四季桂,花朵的颜色或白,或淡黄,四季都会开花,但是花香却是众多桂花中最淡的,路过树下,即使扒拉下离头顶最近的一簇开着繁花的枝桠,仔细嗅一嗅,也很难辨别似有似无的花香。转角处,还生长着一棵香樟树。两棵树下是蓬松的野草,长得不高不矮,恰恰齐膝盖,有的张扬着,愤怒着,有的则低眉顺眼地贴着桂花树的树干,作沉思状。拐过长有香樟树的角落,体育馆就立马出现了。下面一条路是用青石板铺成的,很有韵味,只不过在下雨天的时候,就很难辨认出即将落脚的青石板下面是否已松懈,一脚下去,会不会溅一身泥。走过二十米左右的青石板路,就可以抵达体育馆的后大门。

    洪尘握着旺仔小牛奶,站在体育馆的后门前,表面挺镇静,内心却有些慌乱。之前除了电影节有过交集外,她和大长腿别无对话。在周末的“新生杯”进行到决赛的时候,她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下男单第一打球。此刻,透过落地玻璃门,她看见大长腿和蒋木盛正在第一号中心场地练球,安老师坐在球场旁边的一根长木凳上,在专心致志地玩手机。

    洪尘停了下来,说:“小思思,要不这样,你现在走到二楼去,站在上面看我们的进展。不然你站在我的旁边,大长腿会有疑问的。”

    “喔,那好,我就站在二楼等你的好消息。”小思思笑了一下,然后抓起洪尘的手,握了一下,说,“你可不要紧张啊!我去了。”说完,小思思就推开关得严严实实的玻璃大门,走进去了。

    洪尘呆在门口,右手紧紧地握着牛奶,抬起左手看表,待秒针转过三圈后,她大呼一口气,稳定了一下心境,推开玻璃门走进去。这时,位于场地中央的二人还在认真地练球,她不好意思一进来就去打扰他们,便很虚伪地走近安老师,用轻柔的声音说到:“安老师,请问谁是‘新生杯’的男单第一啊?”

    安老师抬起头看了一下她,笑了笑,说:“你找他干嘛啊?他就在那里打球。”安老师用手指了指站在蒋木盛对面的那个男生,洪尘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大长腿正好转过身来捡球,见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额头有薄薄的碎发,穿着白色的运动上衣和黑色短裤,腿确实很长啊!

    “老师,有个同学想送一盒牛奶给他。”她回过神来,想起了正事,同时在抬头的瞬间,看见了趴在二楼栏杆上的小思思,她冲洪尘挥了挥手。

    “就一盒呀?难道没有我的吗?”安老师开着玩笑说,同时走在场地那边,把大长腿叫了过来。

    大长腿一脸疑惑地朝洪尘走过来,站在离洪尘只有一米远的地方,他有点高,以至洪尘看着他,有种仰望天空的感觉。

    她开门见山地说到:“你好,有个同学昨天看你打球了,她觉得你打得很好,很仰慕你,所以拜托我送你一盒牛奶。”洪尘把牛奶递过去,大长腿没有接,现在他的脸变得有些红,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惊喜,他也没有说话。

    洪尘的手悬在半空中有些尴尬,于是她把手收了回来,转身把牛奶放在了不远处的两个书包旁边,走时,大长腿才说话:“请问,她叫什么名字啊?我认识吗?”

    “那同学叫我不要说出她的名字,她只是想送你一盒牛奶而已,没有别的了。”

    “喔。”大长腿于是握着拍子又回到了场地上,继续训练。洪尘则走向二楼,准备向小思思报告战况。

    蒋木盛把刚才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他握着羽毛球拍,站在洪尘和易宇朋的对面,中间还隔了一个网,他用拍子有节律地拍打着小腿,感到有些无聊,抬头四处张望,周围全是打球的学生,那个穿着卫衣打球的男生打得挺好的,灵活地将对手调到前场,然后扣杀,他的对手已经招架不住了,汗水打湿了脸。在自己左边的,是一群人高马大的篮球队员,气势汹汹地传着球,做出不雅的动作。这群人啊,又拆了羽毛球架,明明有室外篮球场,为什么要到体育馆来凑热闹。羽毛球场地本来就不够,这下子又会点燃很多人的怒焰了。

    他的头往后仰,做了一下放松颈部的动作,没有想到,看见了趴在二楼栏杆上的一个女生,女生正悄无声息地注视着前面那两人的情况,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几分钟后,易宇朋回到了对面,准备发球,这时他看见洪尘正在往二楼走,右肩还背着羽毛球拍。料想背着拍子应该是有打球的想法,会呆在一楼打球的,干嘛上二楼啊?慢慢地,洪尘走向了二楼的那个女生,与此同时,易宇朋发过来一个小球,没有过网,球落在了网前,易宇朋上前捡球,说:“刚才那女生递给我一盒牛奶,说是一个女生送的。”

    “喔。那你知道那个女生是谁吗?”蒋木盛回到接球区,准备接球。

    “不知道。”易宇朋轻轻地发了一个小球。

    洪尘将小思思拉到了二楼练舞厅的一个角落,仔细地讲诉了事情的经过,听完后,小思思说:“那好,谢谢你,我去上自习了,你去打羽毛球吧!”

    “小思思,你可不要忘记了我的旺仔小牛奶啊!”

    “知道了,不会忘。”小思思摆摆手,潇洒地下了楼,从体育馆的侧门走出去了,留下洪尘皱着眉头。

                                    (二)

    她取下头上的黑色发夹,将有些混乱的刘海夹了上去,她紧紧地握着拍子,走下二楼,在一楼的楼梯口站了大概有一分钟,这段时间,用来仔仔细细地观察所有在场的打羽毛球的学生,挑选出与自己水平相当的同学,首先双打的排除,一男一女打单打的也排除,因为他们有可能是一对情侣,自己上去插一脚,像什么话,那可是天理不容。

    瞄准了一组在打单打的男生后,洪尘轻轻松松地上前,打断两个男生的动作,轻描淡写地说清意图,加入自己,三人打单打,以11个球为计数的标准,谁先赢取11个球,谁就胜利,输家下场,换另一个人上场。

    还好,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对方了解发球和打球的规则,球技也和自己基本相当,大家打得也很愉快,嘻嘻哈哈地打球和开玩笑,不知不觉间就过去了两个小时。大家友好地说了“下次遇见再一起打球”的套话,各自回寝室,洪尘弯下腰装拍子,抬起头,见四周仍然有很多打羽毛球的人,抬起左手,看了一下手表,快要十点了。真的很佩服这些沉浸在运动中的人,一旦进入到这个运动的世界,时时刻刻都处在内心独白与灵魂拷问中,这个球我为什么接不到,难道是因为自己的态度不够端正;跑不下去了,太累了,可是,我又要这样轻而易举地放弃吗?我真的太笨了,这样一个好球都接不住……不知道时间的流逝,感觉不到路人的眼光,这是一个独属于奋斗和追求的世界,掺不得半点虚假,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努力和懒惰都会在运动中、比赛中彰显得一清二楚。

    回头看看第一号中心场地,换了另外一批人在打球,蒋木盛和大长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离开了,洪尘叹了叹气,在羽毛球这条道路上,如此执着地追求,是否有错?而这条路,又是否适合自己行走?

    蒋木盛说洪尘打球的时候,很努力,但是取胜的欲望太强了,甚至有些不折手段,这是很大的缺陷。那么,这样的缺陷又该怎么去弥补?从进入羽毛球社,握着羽毛球拍,开始第一次真正地打球,像是被电击中一样,发现羽毛球运动真的是一种磨砺人心智的运动,不仅需要发达的四肢,同时应具备灵敏的头脑。胜负就取决于那几秒中,一个慌张,就是失败;多跨一步,就能扭转局势。该不该花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羽毛球运动中?

    洪尘站在体育馆中央,开始思考自己放弃了文艺部的事情,进入羽毛球社学习羽毛球,找蒋木盛教她羽毛球,这一切决定是否正确?

    洪尘讲完了整件事情后,就去洗簌了。葛咏歌爬到床上,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蒋木盛用球拍拍着小腿等待的孤独背影。

    灯灭了,外面的世界还亮着,学校是没有熄灯的制度的,这是寝室的人经过商量决定的,为了第二天能够有更好的精力学习,强行11点熄灯。通常寝室的三人都睡了,葛咏歌仍然没有睡,她神经衰弱,而且心思过于细腻,她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整理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然后仔细地制定明天的计划,以便永远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情,换一句话说,在固定的时间做固定的事,这样,才不会慌乱,才能有足够的勇气应付忙碌的一天。

    所以,自然而然地,葛咏歌变得极其讨厌突发的事情,一旦精心策划的计划被打乱时,她会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而且怒不可遏,绝对绝对不允许任何突发事件的发生。不过,那天晚上,当洪尘提着一箱牛奶和崭新的羽毛球拍走进寝室,兴高采烈地说到,蒋木盛要教自己打球时,葛咏歌心里有点酸楚,即使是压抑的情感活生生地摆在那里,她也会按照计划完成所有动作,行云流水地喝牛奶,刷完牙,洗完脚,爬到床上,耐心地听洪尘讲完故事。

    葛咏歌本不希望洪尘找蒋木盛学球。不过,这个想法太自私了,而且很愚蠢。一遍遍提醒自己,不要因为莫名其妙的悸动而控制理智,不要因为金玉在外的形象而误导思维,不要因为一时冲动的情感而毁掉友情。最后,她还是全力支持着洪尘到蒋木盛那里学球。

    寝室门的隔音效果并不好,走廊里偶尔传来晚归的女生小声说话和掏钥匙的声音。葛咏歌经过一个小时的辗转反侧,终于回到了让她忧愁和高兴的体育馆:空中有数不尽的羽毛球,像羽毛一样,轻盈地被风吹着,缓缓下落,葛咏歌举着一根如球拍一样大的羽毛,昂着头,在球场中奔跑,去击打羽毛球。被打中的羽毛球,像是脆弱的灯泡一样,瞬间以极慢的速度在葛咏歌的眼前破碎、熄灭、消失。

    眼前的羽毛球太多了,只身至于其中,费劲全力击打,仍然处于满天星海的境地。她举着羽毛奔跑着,身后随即留下一条暗淡的路,到尽头时,她看见了蒋木盛,蒋木盛穿着黑色的衣服和裤子,手中握着的拍子不停拍打在小腿上,蒋木盛说:“我已经看你打球很久了。”

    葛咏歌听后,小腿和手指开始发抖,继而全身都颤抖起来,她手上的羽毛飘落在地,等她弯下腰,捡起羽毛时,蒋木盛已经走到了体育馆外面的那棵香樟树了,葛咏歌想去抓住他,可是,前方的视线逐渐被从天上掉落下来的越来越多的羽毛球所遮挡,蒋木盛站在远处挥手告别,说:“你知道吗?世界上最遥远的……”声音戛然而止,随之响起《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葛咏歌躺在像海洋一样的羽毛球中间,看着天上掉落的羽毛球,逐渐将她淹没,她想,这个确实是比雪花飘落更好看啊……

    清晨醒来,抹去眼角的泪,叹了一口气,疲惫地爬下床。

                                    (三)

    新生杯羽毛球赛顺利结束后,圣宝建议大家一起到外面聚餐,提议吃火锅。群里马上有人反驳,李山说:“社长,最近部门一提聚餐就是吃火锅,已经吃厌了,咱们换一种口味吧!”

    耗子马上附和到:“听说,学校后山的村庄里新开了一家农家乐,自己买菜,自己煮,每个人只收十块钱的餐具费,感觉很有意思,大家有意愿去吗?”看到这条消息的人立马表示同意,剩下的人也一溜烟抛弃了圣宝的火锅建议,兴冲冲地期待着定在周六中午和晚上的聚餐。

    周六中午十一点的时候,葛咏歌看见洪尘打来的五个未接来电,一下子想起球社的聚餐,匆匆忙忙地收拾好书包,从学校自习室赶往后山。

    后山别有一番景象,穿过高速公路下面的拱桥,就踏上了乡村独有的黄泥路,还好今天天气比较好,不然这路就很难走了。路边都是人家,随便扯一张广告纸,写上“农家乐”三字就可以开店了,家门口的小狗已经习惯了,看见来来往往的年轻面孔也不再惊讶得狂吠,只是呆在树荫下,啃着一只破烂的解放鞋。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葛咏歌终于赶到了那家特大的农家乐,农家乐有一栋三楼的楼房,一楼用来吃饭,二楼用来娱乐,三楼用于住宿,每一层楼都有十几个房间,相对于旁边那些简陋农家乐来说,实在是太豪华了。它是真的想做好一家农家乐啊。看来,一所大学不仅养活了一条小吃街,还养活了一个村庄啊。

    葛咏歌摸索着走到厨房,看到洪尘正在热火朝天地煮一锅鱼,厨房里的另外五六个女生也在各自忙碌着,洪尘看见葛咏歌说:“大爷,你怎么才来啊?我都要忙坏了,你不知道,早上我和小亚亚提着那么一大袋菜,独自穿行在这乡村破马路上,心里不知骂了多少句。”

    “我能帮你什么吗?”葛咏歌只好挽起袖子。

    “现在没事了,你去把碗筷摆好吧!然后再上二楼叫一下大爷们吃饭。去吧!”洪尘转过头,继续折腾那锅鱼,红色的汤在大锅里不停地翻腾着,氤氲的水汽扑了洪尘一脸,她的右手握着一个勺子,尝了尝大锅里的汤后,满意地端来盆子,准备起锅。

    葛咏歌摆好碗筷后,就上了二楼,立马就听见喧闹的声音,顺着声音敲了敲门,打开门的是李山,他手里握着一副扑克牌,开了门以后,头也不回地坐回去,背对着葛咏歌。房间里有二十几个人,李山和几个男生在玩扑克,旁边有几个女生,围坐在自动麻将桌旁玩麻将,剩下的人窝在最里面的沙发里,看着不痛不痒的综艺节目。

    葛咏歌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好像这一切与自己没有丝毫关系,自己既没有心情想融入牌桌,也没有话题能够带进八卦圈子,此刻,曾经熟悉或陌生的面孔都变得更加遥远,这是一个很和谐,完全容不得自己去打扰的房间——她怎能貌似熟悉亲切地对这群人说出“吃饭了”三个字。

    周围的人保持沉默,没有注意到这个在门口站了一分钟的女生。突然,一个声音从窗台那里传来,像轻柔的风一样:“哎呀,饿死了,葛咏歌,你是来叫我们吃饭的吗?”

    此刻,窗台那里正式吹起一阵微风,风扶着白色窗帘,一点一点向上,逐渐抽丝剥茧,葛咏歌终于看见在窗帘后面坐着的男生,他的皮肤很白,甚至比她的皮肤都要白一些,挺拔的鼻梁在侧脸留下一片阴影,嘴唇有点薄,笑起来的时候,牙齿很白。

    她不敢看男生的眼睛,她的视线从男生的头顶穿过,又注意到了男生的发型,是当下流行的,头发中间留着,两边削得薄薄的。“唇红齿白,眉清目秀”,这是葛咏歌对男生和女生面貌的最高评价。

    男生站起来,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在如此嘈杂的环境里,他竟然看得进书。他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穿过看综艺节目的女生,穿过麻将桌,穿过扑克牌桌,站在葛咏歌的面前,笑了笑,说:“你看着我,是不是想要看我的书。这是卢思浩的书。”

    等到男生走近,葛咏歌这才注意到其实男生的眼睛下面有淡淡的黑眼圈,等着心中的波澜褪去后,她面无表情地问到:“蒋木盛,你晚上也看书吗?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可重了。”

    “真的吗?不可能啊!我昨晚就打了一会儿游戏,一点的时候就睡了。”蒋木盛急忙把书拿给葛咏歌,自己则抽出手机仔细地看脸。

    “我经常见你看手机,怎么现在改看书了?”葛咏歌把书还给蒋木盛。

    “哎,其实我在手机上看小说啦。如果拿本实体书看,会很不方便的。今天凑巧,阳光很好,就带了一本来。”

    “吃饭了。”

    “哦,真的吗?同志们,都别玩了,快到一楼吃饭。饿死我了,我为了今天,早饭都没有吃。”蒋木盛夺门而出。

    等三桌人都吃得差不多时,桌子上就剩下葛咏歌和蒋木盛两个人了,蒋木盛因为没有吃早饭,所以在努力地填饱肚子,举着筷子不停地游走于桌子上的各个盘子里;葛咏歌因为吃饭实在是太慢了,落在最后,她也在努力地填饱肚子,力争每一口饭都咀嚼六十下。

    蒋木盛吃得差不多了,见一盘回锅肉还剩一点残渣,觉得是自己掏的钱,不能浪费了,于是往自己的碗里倒了一点,然后把盘子推到葛咏歌的面前,说:“嘿,你把它解决了。你不能光吃南瓜,还是要吃点肉的。”

    葛咏歌看了他一眼,再看着面前的盘子,想了想,还是用左手端起盘子,右手用筷子将残渣推到自己的碗里,然后不动声色地搅拌着碗里的米饭和残渣,迅速地吃完了。接着,右手拿着筷子,不停地在面前的大碗里寻找南瓜,这时,只见蒋木盛用勺子在汤里搅合,终于捞起一块,然后亲切地放在葛咏歌的碗里。葛咏歌的心里变得暖暖的,这是第一次有男生帮她夹菜。

    你不能光吃南瓜,还是要吃点肉的。

                                  (四)

    十二月初的重庆,阴雨连绵,到处都弥漫着不可躲避的阴冷湿气,学生们都随着天气变得懒散无力,周末的时候,整天窝在寝室里,对着电脑,度日如年。

    葛咏歌在这样懒散的气氛下,还是勉强坚持着看书。她坐在广场的椅子上,看着《卡门》,洪尘一摇一摆地坐在她的身边,葛咏歌回头看了她一眼,诧异地问到:“你唇上的痘怎么越长越大了?”

    “别提了,因为和蒋木盛吵架,肝火重。”

    “为什么吵架?”

    “他说我训练时,态度不认真。”

    “怎么可能?”

    “哎,他讲腿部肌肉群的时候,我就反驳了他几句,伤到他这个学渣的自尊心了。”

    近期由于蒋木盛的自尊心受损,洪尘周末训练的计划被蒋木盛单方面取消了,由于潮湿天气,洪尘也很少往体育馆跑了。不过,这段时间,与其上自习,不如瘫倒在寝室。

    “葛咏歌,我好饿啊!你饿吗?我去买泡面。”洪尘说。

    “好啊。”

    吃到一半,洪尘突然想起今天是葛咏歌的生日,她说:“今天好像是你的生日啊?”

    “啊?好像是吧!”

    “哎,我也没有给你准备什么礼物。你等一等。”洪尘放下叉子,埋着头在抽屉里翻找着,然后,她骄傲地举出一根火腿肠,递给了葛咏歌:“今天,你就当吃的是‘康师傅’牌的长寿面吧!这里,我把最后一根火腿肠给你,寿星好歹要吃营养一点嘛。”

    葛咏歌嘴里含着面,接过那根火腿肠,开心地笑了。

    洪尘吃饱后,双手插在裤兜里,吊儿郎当地出门散步了。寝室剩下的三个人继续瘫倒在床上,熬到晚上九点钟的时候,韩竹轩从床上爬起来,邀请葛咏歌到学校体育馆三楼打乒乓球,葛咏歌思考了许久,也从床上爬起来,接着用最快的速度拾掇好自己,然后就撑着伞和韩竹轩一起奔向体育馆。因为是周末,所以体育馆里挤满了用运动来释放压力的学生,还好三楼楼高人少。

    韩竹轩在和另外一个女生打乒乓球,葛咏歌站在旁边无所事事,便只有倚着栏杆等待。在三楼,可以清楚地看见体育馆一楼羽毛球场地上发生的事情。

    葛咏歌意外地看到了蒋木盛,他穿着熟悉的蓝色上衣和黑色短裤,背着羽毛球拍,在一个羽毛球场地外等待上场。他很无聊,一会儿玩玩手机,一会儿拉拉韧带,一会儿又看看旁边打篮球的女生。二十分钟以后,轮到他上场,他便走向旁边一席地而坐的白衣女生,交流了几句,白衣女生便拿起旁边的拍子,跟着他上场,打混双。

    身后突然响起韩竹轩的声音:“嘿,轮到你打球了,我输掉了。”

    葛咏歌转身接过拍子去打乒乓球,这时候韩竹轩也趴在栏杆上观看一楼的情况。五局下来,葛咏歌很快地就输掉了,去叫韩竹轩时,她指了指场地中央的蒋木盛,说:“哎,你看见那个穿蓝色衣服的男生吗?他打球很厉害啊!”

    葛咏歌漫不经心地回答:“嗯,对啊!我刚才看了他打了十分钟的球。”其实,葛咏歌已经看他打了半学期的球了。

    从开始的喜欢,慢慢演变成现在的一种习惯,她此刻多么希望那个白衣女生就是她的女朋友啊。那么,现实就会像一把利刃,斩断这个不良习惯。她只能呆在远远的高处,看着,等着。

    打完了乒乓球,葛咏歌回到寝室,摊开一张白纸,她要画一幅油画,油画上面有送牛奶的女生,尴尬摸着头的少年,趴在栏杆上注视着这一切的旁观者,以及那个用球拍拍着小腿,葛咏歌一直在等待着的男生。

    葛咏歌等着蒋木盛,一天又一天地等着,待到他不再孤独与迷茫,不再放肆与张扬,兴许葛咏歌会找回自我;洪尘挥着球拍,一天又一天地等着,等到握着球拍的右手不再颤抖,才会相信,一生挚爱竟在手中;蒋木盛看着手机,一页一页地浏览着别人的故事,他抬起头,望着远方,在等着一个适合的时机,一个适合的人的出现。

    有的人终其一生,只为等一个可能。

    (羊君小二:热爱文学,写文章践行“钟摆理论”:悲一篇,欢一篇,悲悲喜喜三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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