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时,读德国作家路德维希的《林肯传》。那是继高二时《平凡的世界》之后,第二本影响我很深的书。
《林肯传》可以说是对我启发最大,也是获益最多的书。我不确定是读到哪里,我为之鼓舞了,但我确定的是,读完那本书后,我开始努力了,为自己的学业,为今后的工作。而工作近5年来,还没有哪本书让我深有共鸣,直到《史蒂夫·乔布斯传》的出现。
所以,我把它作为影响我最深的第三本书。
在这本书出版之前,关于乔布斯,除了iphone、ipad,还有一个很著名的视频,是他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的演讲。在那个演讲里,他讲了三个故事。关于辍学、被抛弃、死亡。
2011年10月,传来乔布斯逝世的消息。
世界轰动了,为这位伟人的离去而叹息,也为苹果今后的命运而揣测。而作为图书出版行业,关注点则是,第一时间出版这本版权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从收到完整英文书稿到中文书稿出片付印不到20天时间。对于专精翻译图书的人来说,这种快节奏不是好事,但从另一方面讲,它的全球同步发行也满足了国内渴望了解乔布斯的读者需求。
书的封面是乔布斯黑白照,犀利的眼神,好像一直在盯着人们,并不曾离去。600多页的篇幅可谓是大部头了,同样的,我欣喜地把它买来,然后又放置书架上,多次拿起又放下,我想,纯理工科背景的人物,也许我读起来会很枯燥的吧。然而,当我真正把它读完,这个想法就改变了,我也开始向其他人推荐这本书,不是因为乔布斯,也不是因为苹果,而是书中所传达出来的生活态度和理念,会影响到你,不管是从哪个角度。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他有句话很著名,那就是——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这样几个关键词:
1、 极端
王朔有本书叫《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这个标题套用在乔布斯身上倒是比较贴切。
他是魔鬼与天使的化身。爱憎分明,非黑即白,在他眼中,没有中间地带,也没有任何过渡。对于下属提出来的方案,他要么高呼“棒极了!”要么怒骂“就是一堆垃圾!”
而且,他还极端诚实。对于人的喜好,他可以当面表达,绝不会为了别人的面子而措辞委婉。他是天才,在车库创建了世界顶级公司——苹果;而他的暴脾气也让人敬而远之,甚至被自己创建的公司所辞退。而且,他只要对一件东西感兴趣,就会把这种兴趣发挥到非理性的极致状态。这突出表现在他对于工作的专注与疯狂上。他可以凌晨两点给员工发邮件讲述对产品设计的构想,可以为一次产品发布会进行数十次的彩排。
心得:极端也许并不仅是乔布斯有,很多人都有。一个特别优秀的人,必然也有别人所无法容忍的坏习惯,但这不影响别人继续喜欢他,因为人无完人,正因为那样,他才成为一个真正的有血有肉的人。有时,这种两面性表现在对外人的友善与对家人的严苛上,有时表现在自我好与坏相容的两面性。
而他能将一件事发挥到极致,则不仅是因为他的性格使然,更多的是他对那件事的热爱。热爱一件事,就永远不会觉得累,反而会觉得很享受。
比如,新妈妈带孩子很辛苦,可是她会觉得很幸福,看着宝宝一天天长大,是她最开心的事。比如,你喜欢种花,然后看着花开、花落,你会觉得这是辛苦吗?不会,你会很享受劳动的过程。那么,假如我们做的工作都是我们最喜欢的,那会很开心的,不是么?
2、 至繁归于至简
他对简洁的追求贯穿了麦金塔电脑、ipod、iphone、ipad等的设计始终,简洁,成为他的工作信条。
至繁归于至简,这句话出租列奥纳多·达·芬奇,也是乔布斯设计理念的决定性准则。
他认为,简约化设计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让人能直观地感觉到它的简单易用。在iphone的设计上,也充分体现了他的这一追求。没有开关,没有键盘,没有手写笔,一切都呈现其最简单实用的一面。简单大气,也体现在苹果店的装修风格上。通体玻璃的构造让店面看上去很简约,连楼梯的设计他都反复进行过讨论,包括店面的铺货、装修风格,一切都是突出一个字:简。这种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
要想获得简洁,就必须要挖得足够深。
心得:无论是服装、图书,还是产品包装上,突出简单的风格,要比繁琐的设计更持久耐看,也更有品质。在服装方面,设计过于花哨、华丽,可能开始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但看时间长了,会视觉疲劳,反而是那种看起来没什么设计,却裁剪精当的衣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让人更有自信。百度的成功就是因为它的简单,相比搜狐和网易把搜索条件铺到网页上,它是把搜索的权利留给个人,而不是一个个子栏目的去找与自己搜索匹配的关键词。
当所有东西都很复杂难懂时,简约就成了一匹黑马,让人爱不释手。简洁比复杂难做到,因为它是基于所有复杂之后的筛选和删除。比如古代的文言文,言简意赅,白话文用几十个字才能说清楚的,文言文几个字足矣。大师们饱读诗书几十年,最终写就一本书,那是无数次去繁就简的结果,因为吸收的足够多,才能够释放出来。
3、 独占
与微软不同的是,他不允许苹果的操作系统在其他电脑上运行,也不允许顾客轻易拆开苹果的各种产品。据说有一个维修工人将iphone3拆开了,他暴跳如雷,从iphone4之后,都用五角星的特质螺丝钉,用市面上卖的螺丝刀拧不开。他决不允许自己的产品被别人模仿,所以在微软推出图形界面时,他也愤怒地指责微软抄袭了他的创意。他想设计一体机,也想让苹果的用户使用自己独有的软件和应用。
这使得开始,苹果应用不授权给第三方,到后来,有人建议授权以扩大影响,他才勉强同意。他创建itunes商店,让苹果用户到店里购买产品,却不允许产品提供方获得用户的详细资料,而苹果也与用户有保密协议,不会将资料泄露。为了让用户有更好的客户体验,他又发明了icloud,将苹果各设备中的视频、图片等资料上传至云端,这样就免去了用户来回换USB线的麻烦,而这正被他嘲笑为像一个忙碌的插线工。
正是因为这种独占,他重振了苹果的辉煌,发明了得以改变世界的产品。
心得:只有对一件产品超级热爱,才会有如此强烈的控制欲,而正因为这种控制欲,才得以创建一个帝国。
4、 专注
当乔布斯不想被一件事情分散注意力的时候,他就会完全忽略它,就好像此事完全不存在一样。
这可能与他禅修有关,他曾经去印度寻找精神导师,并在那呆了7个月。他对东方精神、印度教、佛教禅宗以及探寻个人启蒙有浓厚兴趣。他一生都遵循着许多东方宗教的基本戒律,比如对“般若”的强调——通过精神的集中而直观体验到的智慧和认知。
他说,西方的理性思维不是人类先天就有的,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它是西方文明的一项伟大成就。而在印度的村子里,人们从未学习过理性思维,他们学习的是其他东西,在某些方面与理性思维同样有价值,那就是直观和经验智慧的力量。
所以,到后来,如果他认为某件事情应该发生,那他就会尽力让它发生。很多他的下属不敢想象的工作,在他强大的现实扭曲场下,都神奇地完成了。他们说,他就是有这种能力,当他在的时候,你甚至觉得你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而当他走开后,你又会发现那件事是多么难做到。
他专注于自己的心,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经常做瑜伽,最爱的一本书是《一个瑜伽旅行者的自传》。这些都锻炼了他的专注力,也让他完成了改变世界的壮举。
心得:小学自然课上,曾拿过放大镜对着一张纸照,在太阳下,纸最后会燃烧。当时我特别开心,以为这是魔术,直到老师告诉我们,是放大镜将太阳光聚焦到一个点上,热度上升,才会燃烧。这就是专注的力量。
专注能让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完成,但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去思考不能完成的种种理由,只需要问问自己的心,有必要么?你想要去做么?得到了,那好,就去试试,成败无所谓,重要的是你遵循了自己的内心。
近几年来,《秘密》等书卖得很火,其实中国人最早发现了这个道理,那就是——心想事成。你觉得你行,你就行;你觉得你不行,你就真的不行了。这不是迷信,而是一种心理学的磁场效应,它会对人的行动产生暗示,然后顺着人们所想的去实现。所以,以后要少说丧气的话哦,尽量往好的方面想,我也在努力中。
5、 自信
对于自己的产品,乔布斯的自信也许到了别人觉得狂妄的地步。他曾说:“我那么耀眼的唯一原因就是,其他人都太糟糕了。”
听着很狂,对么?但是他有资本这么说。他确实做到了,也确实比任何人都做得好。
当时,苹果公司只有几名员工,没有名气,没有市场,凭着他对产品的狂热和对市场需求的精准把握,他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让电脑像笔记本一样薄。人人都会有从众效应。在同等前提下,人云亦云或步步亦趋,也许是最安全的方法,但这决不是能够创新的方法。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总会是特立独行的,也总会遭致各种人的嘲讽、打击,直到他成功了。乔布斯不在乎,他不在乎任何人,只在乎自己产品的一点点进步。他对自己的产品有自信,认为它能够改变世界。敢想,敢做。
心得:当一个想法处在萌芽状态时,它很脆弱,别人的一句话,也许就改变了它的去向。所以,在做一件事之前,要首先自己有自信,有不惧怕任何人批评的自信,这样你才能够做成一件事。
6、 预见性
对于销售来说,最基础的一件事也许是市场调查。然而,在乔布斯那里,市场调查毫无意义。他的目的不是研究消费者需要什么,进而为他们提供什么,而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他从不依靠市场研究。说白了,就是创造市场需求、填补市场空白,让消费者被动接受,而不是自己被动地跟随消费者的消费动机。
心得: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家公司都在寻找产品的差异化,以求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而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主动创造市场需求,开发独有的一套产品,让公司因此独树一帜,是公司保持市场领先的关键所在。当所有人都卖粥的时候,你可以去卖米饭。
7、 可爱&权谋
在书中,有很多地方都表现出乔布斯的可爱与孩子气。比如,他跟女友说:“你真该去买那件红裙子,特别适合你!”然后开车带女朋友到了商场,自己买了五六间衬衫,到了红裙子那后,他跟女友说:“你看,就是这件,你真该买下它!”女友说:“太贵了,我买不起啊。”乔布斯耸了耸肩,说:“哎,那真可惜,我们走吧。”这让他的女友很是生气,跟别人说:“他一直说我适合那条红裙子,还带我去,谁不会理解成他要给我买啊,何况他那么富有。”
在他开会过程中,如果别人不同意他的提议,他有时会呜呜地哭起来,跟个孩子一样。他和盖茨的关系更是有趣,经常互相贬低,又经常一起吃饭。他嘲笑盖茨没有品位,产品毫无设计可言。直到最后他病入膏肓时,盖茨去他家看望他,他当时想的是,盖茨看起来可真健康!
而奥巴马总统要见他时,他不去,还说奥巴马应该亲自打电话提出邀请。在最后与奥巴马总统见面时,他第一句话就丝毫不留情面“看你的架势,你就想当下一届总统吧。”
而他另一个性格中的特点则体现为权谋。他表现出对金钱的无视,却又对股权握得很紧。他会将竞争对手贬低得一文不值,会利用帮助自己做程序的朋友为自己赚钱,却告诉他没有赚。最突出的一个表现是,他会狠狠地批评某个工程师的创意,称之为“垃圾、狗屎”,可过几天,他会兴高采烈地跟人宣布:“嗨!我有一个好主意!”而这个主意正是被称为“狗屎”的那个工程师的创意。
当别人纠正他的时候,他还会无奈地耸耸肩膀,说:“哦,那好吧。”他会跟媒体宣布他们从没打算做一体机,因为人们的需求还是上网本,那个毫无市场。只是为了转移竞争对手的注意力,然后背地里抓紧研发一体机,以抢占市场先机。但这些称不上是阴暗,只能说是一种商业上的权谋,还有他对一切事物的非常强烈的控制欲。
8、 完美&疯狂
每年,他在Macworld上的演讲都将是热点话题,穿着他标志性的蓝色牛仔裤、黑色套头衫,每次都能带给人惊喜,包括他那句“对了,还有……”他的演讲有神奇的魔力,让人着魔,兴奋,发狂。他一次次带来创新性的产品,改变着世界。而他每次的演讲都经过无数次彩排,每张图片都是经过精心挑选,还有可能在最后时刻被换掉,或者全部推翻重来。
他就是要求最完美的表现,让人们有最完美的视觉感受。他会亲自指导场地,调试音响设备,包括人员的午餐、水,都要按照他的要求丝毫不差。他对于苹果产品有超强的控制欲,他想要让客户有最完美的体验,所以即使在人们看不到的内壳里,他也不允许线路乱置。
他父亲曾经教导他,追求完美意味着:即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另一个表现就是他对于食物的苛刻,这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多年来,他一直奉行素食主义,有时只吃苹果、胡萝卜,对饭店的果汁挑剔至极,会大骂那是垃圾。一切行为都表现出他对于完美的追求。
有人开玩笑说,上帝想用iphone,所以把乔布斯带走了。以50多岁的年龄过早离开人世,让人感到很惋惜。世界上缺少了一位天才,一位可以改变世界的人。在后世的名人榜单上,他也会和爱因斯坦、爱迪生并列,成为改变世界的一批人。正是因为有他们,世界才得以变得更加美好。
乔布斯所说的话最能表达他短暂却很辉煌的一生: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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