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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旅途是星辰书海(一)

青春的旅途是星辰书海(一)

作者: 言风笛 | 来源:发表于2019-02-20 12:08 被阅读0次

    我小时候应该是个很好动、很活跃的人,全村都让我逛了个遍,所以每当有什么记忆与那个时期相勾联,大多数都是碎片式,很零碎的片段。

    我6岁便开始上学,这在同一批上学的人中算是很小的年龄了。当时在一年级的前面,还有个学前班,我的年龄小,就只能先上这个班,班里的老师由整个学校最年轻的兼任,一个老师兼了语文数学,当时也只是学这两门。我对这个班唯一的记忆,就是在它的期末考试上我考了100分,虽然印象中很多人都是这个分数,毕竟题目是老师自己出的,应该也就10道题左右,不拿满分才是不正常,但是这个100分于我而言,却是意义非凡。

    有时候我会想,是什么让我对学习、对文字产生兴趣,而且能支撑着我在读书这条路上走下去,比同批人走得更远,成为为数不多的几个进入大学校门的人?在我看来,小学同班的那些伙伴聪明伶俐的大有人在,他们在学习这方面是真的天赋异禀,我自己是资质平平,我的名字从来没有在学校期末成绩表彰大会上出现过,也没当过班干部,他们有的人可以连续几年包揽所有的第一,每年我都是坐在下面看着别人领奖鼓掌的那群人之一,每年我都在心里憧憬,下一年我也要站在上面拿着奖状,让他们为我鼓掌,这个愿望一直到小学毕业都没有实现。

    有的人是天生就会读书,他们踮一下脚尖便能摘到树上的苹果,有些人却要花上百倍的努力。平常我去找那些经常获奖的同学玩,从来没见过他们放学回家拿起过笔,翻过书来学习,挑灯夜读似乎与他们联系不起来,但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他们一提笔就搞定,我还需要绞尽脑汁,最后找他们的来“借鉴一番”才能交差,现在想起当时你来我往的“学术探讨”情景,也是十分有趣。

    苍梧参天,幼根发于泥地,山高万仞,肇始于垒土。人生的旅途,从来都是在于过程的积累,而不在朝夕,有些人跑赢了起点,却迷失在了途中,再也回不到来时的路。或许正是学前班的那个100分,这个人生的第一个一百分,在我的心中种下了读书的种子,默默地在生根发芽,不想未来粗壮繁茂,不争高低长短,只求不枯,未来便有希望。也不知道是哪一天,终究在书山小径中破土而出,裹一朝清露,披荆斩刺,穿云拨雾,于乱花无人出向往而生,一个书生的读书生涯便于此有了开始。

    如果读书是一次长跑,我想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追赶。总会有人跑在我的前面,有时候是一两个,有时候是很多个,没有人想做那个一直仰望别人背影的人,所以我要不停的向前奔跑。但现实是,超越需要积累,有时候还需要天赋,想要成为太阳的人有很多,光芒万丈,万众瞩目,遗憾的是,太阳只有一个,于是我另辟蹊径,太阳暂时是做不了了,独一无二的星星还没有。

    繁星的独特在于,在别人的星空你是点缀的星星,但在你的世界,你就是那颗最耀眼的太阳。在高中以前,我希望能成为一个全才,一个全能型的人才,什么都会,什么都懂,如同光能到的地方,不允许黑暗的存在。后来我发现,即使是太阳,也很难普照到每一个角落,皎洁如画的月亮也有月之暗面,能做到一行精通已非易事,何况是各行皆精。小学只需要考三门课,尚能应付,上到了初中,需要九门课,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每一科都是一门独立的学问,凭我这颗小脑如何能做到科科皆专呢?于是我开始发现,面面俱到的前提是你能独挡一面,事事点到为止,无一精专,那叫全会,不叫全能。

    于是我开始怀疑自己,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发生这次转折的时间应该是初中,如果我的未来人生会增添些许厚度的话,那便是从这个时候埋下伏笔的。初一开始我们就要学习文言文,我很深刻地记得,我们学习的,而且要求背诵的第一篇文言文,叫做《论语十则》,我学到了一个影响我一生,影响我生命轨迹的字——“省”字。

    “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这几句话强调的都是要内省自身,要时刻不间断地反省自己,我看到了这个“省”字,仿佛是看到了前世的情人,它应当与我有缘,于是它便深深地刻在了我的生命之舟上,随我一生飘荡。

    《论语十则》中还有几句话,对我的影响也很深刻,如教我处世待物将心比心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如要学习上进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温故而知新”。现在重新回头看,这篇短短的只有十句话的文章,其影响居然贯穿了我这十几年的为人处世,求学求知。不得不说,经典的力量的确很伟大,古人圣贤的智慧,我们只要真正地学得只言片语便足以受用终身。

    “省”字给我最明显的改变,是在一項运动上,小时候我占据我课余时间最多的活动,一个是看电视,一个就是打篮球。当时小学正常的上课时间还是,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从来没有现在的减负一说,在学校上课的时间越长,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反而是越正常,是应该的,也是幸运的,老师们也一直给我们灌输一个观念,那就是农村孩子就应该多读书才能出人头地。上课时间很紧,但也有下课的时候。我是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学会了打篮球,当时周围很多人讨论NBA这个节目,姚明变得家喻户晓,学校里也刮起了篮球风。我们的学校只有一个篮球场,还不是水泥地的,篮板由几个木板加个铁框拼凑而成,大家一下课,就把拖鞋脱了(当时还不知道球鞋是何物,即使个别人有也不让穿,因为怕被踩到,是真的很痛!),百米冲刺式地跑下去占场,这一开打就是打到太阳下山,天不黑谁都不肯散场。

    篮球让我第一次感受到群体性运动的乐趣,但是这个乐趣也给我带来危险。第一次的心有余悸是我在抢篮板的时候,手肘往下差点打爆了别人的眼球,对方是我哥很要好的同学,我一下子不知所措,如果是真的把别人弄了那么重的伤,我该怎么回去跟爸妈交代,后来虽然眼球没事,但他的眼眶还是肿了很久,我意识到打篮球可能有严重意外的风险,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打球不再靠近篮板。第二次让我对篮球萌生退意,是我自己被撞倒,倒下来的时候双手手掌撑地,被扶起来后两只手掌却没能够伸直,我以为我的手掌断了,强忍着泪水跟对方说没事,心里慌乱惶恐到无以复加。

    实际上,自从打了篮球,我的手和脚所有的关节都受过伤,也导致后来体育中考的短跑项目上,因为脚关节的旧伤训练不了,成绩不理想,狠狠地挫败感捶打着我的好胜心,这个以后再细说,总而言之,那一次我受伤后,一个人坐在篮球场旁的水泥地上,静静地等着我的手复原(不复原不敢回家),当时我就想,是不是我的反应能力跟不上别人,篮球这项运动可能不适合我。这是我第一次反省自己,承认自己的不足。以前总觉得不能输,别人可以的东西我也行,不管是乒乓球、羽毛球、足球,在当时所有能接触的运动,我都玩过,我以为这就是全能发展,想法终究还是天真了点,这个时候我已经上了初中了,于是我开始和篮球说分手,渐渐疏远,把精力全放在学习上。

    可能人的成长便是如此,刚开始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学,所有的都要尝试一遍,到最后发现,其实只有个别的才适合你,天涯芳草,可能确实只有那么一枝花专属于你,追求所有,到了最后其实是一无所有。你开始承认自己的不足,开始学会了取舍,开始放弃整个星空,只想追寻那颗只为你而闪亮的晨星,你懂得了独取一瓢弱水胜三千的幸福,懂得适合的才是无价的,这一刻的你便开始长大了。

    我的童年因为一个“省”字而渐渐离我远去,甚至模糊,但我的青春也因此有了开始,一段新的旅途,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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