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类行为学家都认为一个人无法“使”别人产生什么感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选择的感受负责任。我觉得我们的确在情感上影响着那些与我们紧密相连的人,对别人的感受可以产生影响,但是不能为别人的感受全权负责。
比如说,当你受到伤害时,你需要找到安慰自己的方式,这是你的责任,所以,当你的父母受到伤害时,他们也有责任找到自我安慰的方式。
当你为了母亲的心情而忽视自己的需求时,你并没有为你自己,甚至你的母亲带来任何好处。你稍后不可避免地会愤怒,会埋怨她,这些情绪最终会影响你和母亲的关系。当你积极努力地解决问题,却仍不能使你的母亲满足高兴时,你会更加自责和不知所措。
当你把父母的感受当作你大部分人生决定的基础时,你正在放弃自己的自由选择权。如果在你心中,父母的感受永远占首位,那么你的人生也将由他们驾驭。
许多人认为,我们的感受是我们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但事实上,所有的感受,甚至那些最强烈的恐惧、快乐或痛苦,都来自于我们的内心观念。
比如:“孩子不应该和父母顶嘴”或者“父亲是个病人,我应该照顾他”。正因为这些深藏的观念是错误的,你才会觉得内疚、自责。
当你面对一些状况,需要做出情感反应时,家庭观念会不知不觉地快速划过你的脑海。这些观念总会先于你的感受出现。所以当你有了以上这种错误的观念,你才会内疚,才会自责,就会出现痛苦的感受。
理解你的观念和感受之间的关系,是停止自我毁灭性行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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