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到来,没有虐到单身狗,却虐到了很多人的钱包。大概几分钟内花掉一个月的工资的人,不在少数。
那是另一种形式的狂欢。激发荷尔蒙,催生多巴胺。其过程产生的效果,大概比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有时候想想,现代人的大部分的爱情观,确切说是婚姻观,与买东西颇有几分相似:外表美观,出身名门,当然结实耐摔更好。低配一点,经济实用,价廉物美,也算尚可。
于是看到很多人就这么结婚了,条件合适,人合适。记得老一辈人最常说的,谁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这是一个纷繁的世界。婚姻的样子也是千奇百怪。
是各种宠妻爱夫秀恩爱花样虐死单身狗?
是各种口水战网络战开撕开到天昏地暗面目狰狞?
还是两个人相扶相持相濡以沫岁月静好?
有的时候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别人眼睛看到的是卖家秀,自己内心体验的才是买家秀。
所以学会了在网购前先看看那些普通的买家秀。如果各种蹂躏眼球后还是觉得能接受,那就买!然而最为可惜的是,买东西的时候,到最后总是有各种妥协和迁就。最不济,也能找到一个较为心仪的替代品。然而爱情和婚姻,是否也是可以如此?
有一个妹妹闪婚的时候,问过她,你喜欢他么?她回答说,他对我很好呀。
所以有的时候感动也是爱?
朋友中,让人印象最为深刻的爱情故事有这么一个。
两个都是初中的同学,帅哥美女的组合。女的是我的闺蜜,男的正好又是我们村的。为了达成他们青涩的早恋,我这个超级大灯泡也算是发挥了最大的效用。因为最好的借口就是“学习”,而我这个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牌就被他们拿来当了挡箭牌。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从初中,到高中,看着他们一路走来。直到高中毕业,女生职高毕业,开始工作,男生去了北方读了大学。大一那年寒假,男生从北方回家,转车正好路过我学校所在的城市,顺便来接我一起回家。在我们学校的草坪上聊天的时候,他拿出了随身带着的吉他,唱了一首歌,然后幽幽的说,这首歌是我为她写的。
这是人生中第一次听男生唱情歌给我听,虽然主角其实并不是我。我想大概没有几个女孩子能抵挡这样的浪漫柔情。只是,他后来那欲说还休的语气,却让人心里咯噔了一下。我想,大概他们之间是出了什么问题。
后来,听说他们分手了。两个人都对我说了不同的理由。再后来,两个人各自结了婚。再再后来,初中同学会上,两个人重逢,相见亦欢云淡风轻的样子。
年轻的爱情总是敌不过生活的。适当的时候和生活妥协,也算是凡夫俗子的一种必经之路。
可惜的是,自己总是学不会。所以一个人的节日过了一年又一年。
因为钱不多,所以剁手需谨慎;因为自知个人情感有限,不适合与各种人虚与委蛇。
能一起携手人生的人,是能两看互不相厌,聊天时能天南地北;能一起逛书店,能一起洗手做羹汤,能一起去天涯海角;困难的时候相互扶持,顺利的时候齐头并进。两个人的世界,因为有对方的存在,而让自己成为更为完整而美好的个体。
所谓灵魂伴侣,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可遇而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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