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有写作灵感,也就没有了抒情快意,简单谈谈个人对于全域旅游的理解吧。全域旅游是“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行的政策,自全域旅游开始实施以来,每年增加200多个县作为全域旅游试点,探索全域旅游发展。这些年,各地都在提全域旅游的概念,大力提倡,大力发展。但事实上,全域旅游仍存在其不合理的一面。
第一,全域旅游涉及的市场主体众多,包括旅游产业链上游的景区景点等旅游目的地,中游的旅行社、OTA平台等旅游服务商,下游的旅游消费者,在全域旅游推行之后,那么就必然会涉及到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尤其在产业链上游的旅游供给端特别明显,对于一个区域来说,盲目开发大量的旅游点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全域旅游就意味着所有的旅游景点都是共同体,但实际上每个景点都希望游客来自己这里,不可能实现真正实现这种利益共同体,这是矛盾所在。
第二,根据全域旅游的理念,每个地方都推行全域旅游,那么对于一些不适合发展旅游产业的地方,旅游不作为地方支柱产业的地方,是否有必要发展全域旅游呢?导致的结果就是,很多不具备旅游产业基础的地方,为了落实全域旅游,开始大力开发旅游项目,于是我们会看到那些设计雷人、投资巨大却没有可玩性、缺乏文化内涵和旅游体验感的旅游项目。因此,还是应当因地制宜发展,而不是一味追求各种指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