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图书馆,看到一本名为《毛姆读书随笔》的书,果断借阅。这种冲动源于读过他的著作《刀锋》,被主人翁拉里的那种人性的通透所吸引。
阅读应该是一种享受的行为,一切让你不舒服的感受,都应该立刻停止阅读。而且阅读时也要加以甄别,独立思考,因为即使世界名著,它表述的观点也可能时过境迁,所以可以进行节选、可以浓缩、可以跳读。
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教育,而是娱乐。如果能把某种含有知识信息、十分有用的“药粉”裹在美味可口的“小说果酱”里一口吞下,那当然好。但实际上那些“药粉”不可靠,因为小说家会带有偏见。
因为小说是偏向娱乐的,所以更需要故事,故事是小说家为拉住读者而扔出的一根性命攸关的救生索。
小说有两种不同的写法:第一人称写法和全知观点的写法(第三人称)。毛姆更喜欢以第一人称,是因为第一人称能够尽大限度的规避写作弊端,但第一人称必须是可有可无、无需推动剧情的旁观者,而非主人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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