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了,将原来的侦查监督部门改为第一部,公诉部改为第二部,如此类推,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我也不知道后面的几个部对应的是原来的哪个部门,尽管我身在检察院每天都在和这些部门打交道。
有熟悉的律师向我和同事请教改革后的内设机构职责,我们也回答不上来,因为连部门都搞不懂。将之前公诉、民行、刑事执行等具有高度辨识度的名字改为第一第二这样的名称出发点究竟是什么。
改革究竟应该是亲民服务还是高冷孤绝,在历次的普法宣传中许多群众都不知道检察机关的职能,好不容易有了部《人民的名义》让人知道检察院是抓贪官的,但反贪局又走了。如今看着第一第二这样的名字留下的也只能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到底是干什么的。
改革,关停并转整合分流都可以理解,职责有所变化是应当的,但为什么一定非得改名字,即便要改名字为什么不改的让老百姓能够看明白,体现检察权特色,也有利于做宣传推广。可结果是连自己人都搞不明白以数字命名的部门究竟是做什么的,更何况是老百姓。
一切的改革都是为了适应新的需要,回应社会期望和群众呼声,但把名字改成这样究竟是以什么为依据的。有人说只是名字何必较真。有道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名称只是表象,可怕的是为了改革而改革,以改革之名大行其事。并非所有打着改革旗号的行为都是正确的,翻开经济史,处处例证。
改革的目的是整合职能,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更好地行使检察权。改革必须得有系统性,一以贯彻,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始终记得改革的初衷和目的,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我在这里工作了五年,改革从来没有停止过,有改革的意识毕竟是好事,但方法有时真的让人难以接受。就比如这次的内设机构改革,改名字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是政治站位不够高,资质太过平庸,反正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
首席自从上任以来,决心改变系统在整个权力体系中的地位,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刷新了一个又一个概念,不可谓不尽心。隔壁公司的朋友都说首席是最懂法官的检察官和最懂检察官的法官,系统内对首席也很佩服,都能感觉到这是真心想做点事情,不是瞎折腾的,我本人也很佩服,尤其是丧失职务犯罪侦查权之后的系统,感觉首席有种受命于危难之际的风骨。可问题是首席再厉害也是一个人,系统再奋发向上,也是一群人。人多了想法就多了,最终结果和首席最初的想法难免存在差距。当然,这些纯属个人猜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尽管经常吐槽检察机关,但没有恶意。也许是因为真的在乎,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渴望它能重新崛起,扛起法治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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