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泡了一壶茶。中午忘了喝。下午出去有事,灌在杯子里,忘了带。晚上忘了是茶,喝了。所以现在,我认真睡了两个小时,态度和睡姿都无可挑剔,却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随手拿起手机,玉铭正在Q里呼叫。熬夜她是惯犯,原来是发英雄贴,找人一起去长沙玩,她闲来无事学了心理学,很阴险地说正在作长沙的美食攻略。于是,我更睡不着了。思绪万千,飘到这,飘到,想到了一个很久远的朋友。
前不久的一天,隔了近三十年的光阴,她躲在陌生的号码后,用熟识的语气问我现在怎么样。睡不着,不由得想起了跟她一起的少年时光。
按现在的说辞,她是我的“闺蜜”。她妈妈教我们数学,我爸爸教我们语文,我们都是老师家的孩子,一起住在教师住宅区,我扒在后窗,隔着一条窄窄的小路,可以看见她家院子的铁门,门装模作样地锁着,但我们都知道,手伸进门上那个四方小洞,就可以轻易拨开里面的插销。
第一次见到她,那时刚上初一。她穿着鹅黄色的毛衣,衣襟是湖兰色的,肤如凝脂,站在教室门口,班里灰头土脸的女生都盯着看。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新搬家来此的女孩,住得离我如此近。也没想到此后的三年,我们会朝夕相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地成为彼此最亲密的朋友。
我脾气不好,老是会跟她生气。那个时候,我们上课没有教学楼,教室都是连排的平房,厕所离得很远,而且,很脏。每次课间她要去的话,朋友么,两肋插刀都不怕,这算什么?我赴汤蹈火地陪她去。我想去时,也必盛情邀她同往:“哎,要不要去1号?”我只是客气,自以为必无不可,她却不解风情,很认真地说:“不去。” 这样几次,我自甘奉献的崇高感烟消云散,先是失望,后是愤怒,在心里握起拳头,决定跟她一刀两断:“哼,再也不跟你好了!”
诸如此类,转头即忘。
不眠之夜 不眠之夜
我也记得那时住在她家,许多夜晚,跟她窃窃私语,有说不完的悄悄话。即便现在,跳跳也时不时问,能不能邀请谁谁来家里住,或者能否去谁谁家同宿——能在别人家吃和睡的,就如同不上学而去郊游一样,有一种很新鲜的快乐,几十年过去,不变的其实是那份孩子心性。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什么玩具和书,去她家,在她房间里,是怎么消磨时光的呢?好像就是聊天,说不完的话。这是必然的,谁让我们没有手机呢?
我们头挨着头,欣赏港台明星的小贴画,这么好看的人,怎么都看不够;分析班里哪个女生最漂亮、谁跟谁有奸情(呃,是大意,当时用词没这么污);讨论我喜欢的那个男生为什么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她会很认真地听着,并突然发现新大陆:“哎,你讲话的样子,跟他有点像!”,我扭捏着:“真的吗?”并沾沾自喜上一天;或者懒洋洋地抱怨:“我爸回家又骂我上课不好好听了‘’、”你最近又长高了多少“……
她一直就高而瘦,不管她是162还是172,一直比我高10来公分——英语也一直比我高出10分 。她哥哥读了清华,说不定会出国,她自然得好好学,我既没有这样的哥哥,个头上还差她10公分,明明就是老天给的暗示,倘若我能长高点,英语差距准会缩小——想明白这些,不再妒忌,心下释然。
我记得她的小房间。与另一房间仅隔半墙,虽然隔着墙看不见,但因为并未一墙到顶,声音却完全能互通有无,一旦要讲私密话,我们总是带着一脸警惕与奸诈,防止隔墙有耳。其实都是自以为的机智。
我跟她,除了家庭相似,其他都不甚相近,完全不是物以类聚,臭味相投。我们要高级很多,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里的君子。聊天,常常是自说自话,各抒己见,却也相安无事——可能青春年少,念头想法如杂草一样繁芜,也如墙头草一样摇摆不定,自己都未必理得清,最需要的是有人倾听,所以不在乎你怎么想。
那时我如今日一样,依然矮,馋,好在不胖。有一次,我歪在她床上,认认真真地啃玉米,她家屋后种的几株。我吃东西时态度一向最为端正,啃玉米也不例外,务求啃完后一行行整齐美观,就像一个农家好手栽庄稼。许多年后,我不厌其烦地把书和笔记剪角标记、分类整理,学生告诉我这叫“强迫症”,是病。她没吃,袖手旁观半晌,懒洋洋地说:“人为什么要吃东西——感觉吃东西好麻烦!” 这句话,二十多年后的今天,照完镜子,或称完体重,想起来还肃然起敬,又深感惭愧,不知我什么时候也能有这样超脱的想法,得以与一身肥肉绝裂。
再然后,时间把我们送到了高中。中考命定的比我高出10分,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了,各自住校。
周末回去,有一次去她家串门。她端着碗坐在门廊下,愁眉苦脸地喝鸡汤,跟我报怨每次回来她妈都让她喝这个,喝汤也就算了,尤其里面那只大鸡腿,实在太难吃——那天,我忘了曾经暗自发誓“再也不跟她好了”,既然她妈妈不在,我就又一次两肋插刀,帮她把鸡腿啃了个一干二净。
……,………。
还有很多事,很多事。有人说,当你总是回忆往事,说明你开始老了。我很诧异,不是早就老了么,怎么才开始?
不眠之夜 不眠之夜往事尘封,却历历在目。但是,不能否认的事实是,隔着时间,隔着距离,早就不知道是在哪个节点,哪个拐角渐渐淡去了你的身影。
你被你的朋友簇拥,你有人陪你逛街,共你谈笑。你有了自己的家,开始像你的妈妈那样经营着它,呵护着孩子。而我在另一条平行线上,另一个城市,也是如此。
那天飘着丝丝小雨,我接了围棋课后的跳跳,正站在上海路菜场门口,手机响起,我准备听完这个陌生号码最可能的第一句激情推销后,例行说句“没钱”就挂电话。没想到电话那头,是我二十多年前的好朋友。放下手机,说了什么我都不太记得了,脑海里浮现的,依然是当年的那个青春少女,穿着湖兰衣襟的鹅黄毛衣,肤若凝脂,笑意盈盈。
现在,她加了我的微信,偶尔会留言,也会给我点赞。她说,你什么时候再接着写写日志啊!——我记日志,是为了写跳跳。但他一天天长大,面目渐渐可憎,我的确是很久没有写过什么了。今天这一篇,因为茶,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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