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悲剧中的悲剧《活着》,激起了我追逐余华作品的兴趣。前几天又读完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如果说《活着》是悲剧中的悲剧,那么《许三观卖血记》算得上是悲剧中的喜剧。
整部小说,语言叙述清冷犀利,主人公许三观总共卖血11次,第12次卖血未遂,这过程中穿插着大跃进、灾荒、文化大革命等历史。对于这些历史原因,我不敢妄加评论,在此我只浅谈一下读完这部小说的一些感悟。
(一)从众心理
作为丝厂工人的许三观,在他乡下爷爷、四叔等人思想的影响下,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体不够强壮,甚至娶不到老婆。
这对于到了娶妻年龄的许三观,无意中给予了巨大的打击,甚至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践踏,于是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第一次卖血的道路,只为证明他的身子骨结实,一个冠冕却又荒唐的理由。
在这第一次卖血的路上许三观遇到了阿方、根龙,阿方和根龙详细传授了卖血“技巧”,即在卖血之前大量喝水可以稀释血液,而且要喝到“尿肚子”胀得生疼。
喝水能稀释血液不假,但要喝到一定程度,水再也无法往血液里吸收了,只能通过尿液排出体外。
在这些看似荒唐可笑的描述中,我联想到了不管是在旧社会,还是在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存在这种“从众心理”,对于别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进行“依葫芦画瓢”式的模仿,有的人甚至是盲从。
这让我想到了,在上大学的时候遇到的一件有趣的事情,有一次我在哈尔滨中央大街附近防洪纪念塔广场上玩,突然看到有一个人,头往上仰,有点“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的感觉,结果一大堆人就围了过来,都仰着头往天上看,努力去寻找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寻到,而那个人仰着头只是因为一个“喷嚏”没打出来。
生活中有太多这样的人,都有人云亦云的从众心理,有时候明明自己的方向是正确的,却因为觉得要符合大众潮流,强行掰回方向,随波逐流,成了众多顺流而下“死鱼”中的一条,殊不知逆流而上,方显英雄本色。
(二)谣言的杀伤力
其实,我读完了整本书,都没找到许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的证据,也没找到许一乐就是何小勇儿子的证据,只凭许玉兰和何小勇在婚前的一次“出轨”(婚前算不上出轨),不足以确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
余华这一点处理得很高明,在文中反复通过邻居的议论来说明一乐长得像何小勇,进而使得许三观把三个儿子都叫到面前,自己对着镜子反复对比,心想到底一乐是不是他的儿子。
后来到何小勇出车祸快死的时候,邻居说需要他的亲生儿子来“喊魂”,这样才能把命喊回来,可是到最后,许一乐使劲的呼喊,甚至是哀嚎也没能把何小勇喊回来。
看到这里,我当时就在想,或许许一乐根本就不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儿子,确实是许三观的儿子,但找遍全书也没找到可靠的证据,但我认为没有喊回何小勇的命这就是最可靠的证据。
正是因为这些谣言,许一乐差点饿死,差点离家出走,要不是许三观本性的善良,也许他们没有血缘,而这也更加突出了许三观“刀子嘴,豆腐心”般的善良。
这就让我想到了现实社会的以讹传讹,本来没影的事情,只要有一个人造谣,一传十,十传百,满大街人尽皆知,到最后甚至危害当事人的生命,细细想来,何其可悲。
我们也许不能分辨谣言的真假,但我们可以做到不以讹传讹,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三)人性本善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为“别人的儿子”买单。因为儿子许一乐砸破了邻居方铁匠儿子的头,没钱赔给人家,最后方铁匠搬走了家具,为赎回家具走上了第二次卖血的道路,这为后文中遇事就卖血做了铺垫。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为了补偿与自己出轨林芬芳。第四次卖血,为了能让家人吃碗面条,全家人喝了三个月玉米粥,已经熬不下去了。
许三观第五次和第六次卖血,为了给下乡的两个儿子打点钱让他贿赂领导以便早日调回城里。
许三观第七、八、九、十、十一次卖血,为了给得了肝炎的大儿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
许三观这个小人物,从第一次卖血到第二次卖血之间隔十年,而十年后,每次遇到人生过不去的坎,他想到的只能用卖血来解决,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但在这里我读到了许三观这个人的温情善良的一面。
当然,在一乐得肝炎需要筹钱的时候,邻居们也表现出来前所未有的善良,包括之前儿子被一乐砸破头的方铁匠,也包括之前和许三观一家水火不容的何小勇的老婆,他们都为许三观筹钱,这也体现了邻居们在苦难中互帮互助的善良。
在我们的身边,善良的人并不缺乏,缺乏的是面对善良的冷漠,想想现在“扶老人被讹诈”“拾金不昧反被投诉”等等,我们需要太多的反思。
(四)权力的更替
整部小说几乎没有大奸大恶之人,而“血头”和“生产队长”表现出来的恶,本质上不是真正的恶,只是权力对民众压迫的一种表现,这也是余华写这部小说中比较高明的地方。
也许作者出于对时代背景的考虑,全书中没有一处把官场的贪腐拿到台面上来写,但我却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过程就是一部完全的官场“吸血史”。
医院里的“血头”,儿子下乡时的“生产队长”,这两类人物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官场贪腐行为,一种是直接“吸血”,一种是间接“吸血”。
对普通百姓的压榨也就算了,但对卖血得来的钱也要压榨,甚至是要被压榨后才能卖血,这是时代的可悲,也是对官场贪腐最好的讽刺。
许三观的一生是卖血的一生,卖血的人不断在更替,“血头”也在不断更替,在文章结尾许三观把来顺、来喜带上了卖血的道路,老“血头”也换成了年轻的“血头”,而他再不买许三观的账,还奚落他的血没人要,只能卖给做油漆的了。这预示了权力可以不断更替,对民众的压迫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结束语
小说在许三观的一句话中圆满结束,“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小说戛然而止,此话却意味深长。
不过作者余华在这本书中,表现了特有温情,并没有像《活着》那样惨淡结局,结尾也很圆满。
纵观全文,许三观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一个大大的好人,好人中的好人,然而这样的好人却一次又一次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
其中有一段令我印象深刻,就是在那个饥荒年代,得饿到什么程度,三个孩子才能忘记了甜味。还有许三观用“嘴”挨个给家人炒了一盘菜,这和“画饼充饥”异曲同工,把整部小说推向了高潮,这一次我以为主人公即将死去,但在余华的笔下却又坚强地活了过来。
有几次我都觉得许三观卖血过程中会死去,特别是其中有一次,卖完400ml血昏倒在医院,医院抢救他又给他输回去700ml血,看得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但在余华的笔下,主人公始终在磨难中活了下来,也算是一种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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