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完古筝课去姥姥家,昨天与姥姥说好了,今天要吃火锅,所以我和妈妈下了课就去姥姥家,姥姥也准备好了食材,结果开始煮菜的时候发现忘记买火锅底料,所以妈妈就让我去超市买,我从妈妈的包里拿了50元钱。买完东西,剩下的钱给妈妈,妈妈说放到包里吧,所以,剩下的钱我就放入了妈妈的包里。
饭后,姥爷又给了60元,说是因为妈妈给姥爷买的药膏,妈妈不要钱,可姥爷执意要给,让来让去,妈妈说那就拿着吧,说没有口袋儿,所以先让我拿着。我并没有听见这个钱是干什么钱,想当然的就以为是姥爷给我的零花钱。因为姥姥姥爷经常给我零花钱。
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那60元钱我放哪了,我说放我口袋儿里了。然后妈妈说让我给她,可是我并不想给,因为我想的这是姥爷给我的零花钱。妈妈给我讲明了原因,我才不情愿的给了妈妈。妈妈说这是原则,还给我打比方,假如有同学让你给他捎个东西。你给了他钱,那买完东西剩下的钱是要还是不要呢?不要和不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结果。
听完妈妈给我打的比喻,我终于明白了。买东西剩下的钱一定要给妈妈,这是一种规矩,也是一个原则。事后,妈妈给了我30块钱作为暂时帮她保管钱的辛苦费。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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