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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得理要饶人,理直气要和。
老子说:“大道之行,不责于人”。
老子强调,处于劣势时不责怪他人是容易做到的,
占尽优势时不轻易指责、不咄咄逼人,才是深到骨子里的善良。
对待外人尚且要有这份气度,更何况是亲密的家人呢?
正如《傅雷家书》中教导子孙的:理直也不要气壮,得理也要饶人。
有时候对错并不是最重要的,
跟家人相处,重要的是和和气气,重要的是彼此之间的羁绊和感情;
跟朋友交往,重要的是萍水相逢的缘分和惺惺相惜的情义;
与人共事,重要的是携手推进工作和共同成长。
“这世界上最残忍的事,就是抓住对方的过错进行指责,而不给别人宽容和机会。”
遇事不轻易指责,是对每一段关系保有容错率的气度,
是允许别人犯错,不求全责备,不苛责,毕竟谁能无过呢?
欧洲有一句谚语:“如果常常流泪,就不能看见星光。”
如果常常指责他人,眼中便全是别人的缺点和错误,
看不到对方身上闪闪发光的地方,慢慢地,自己的气量和格局也会缩小。
遇事不轻易指责,是爱,是包容,是付出和尊重。
如果在你身边,有即使你犯了错也不轻易指责你的人,
要好好珍惜,也要懂得适可而止。
因为无论什么关系,无论多亲密,
都不可能是一方无限度地退让,感情是两个人的事。
如同那句话所说:
“所谓好的关系,都是源自一个人的包容和迁就,以及另一个人的适可而止。”
因为你很重要,所以遇事我不轻易责备你。
同样地,
因为你很重要,所以我珍惜这份“不轻易责备”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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