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时候,脑子里没有商店的概念。农村能出售商品的地方,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代销点。

计划经济时期,买东西离不开票。布票、肉票、油票、煤票等等名目繁多,代销点大概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听说有一位农村妇女,年前持布票到供销社买布,营业员告知:“布票已过期”。妇女当场嚎啕大哭,险些晕倒在地。
小时候口袋里有一角钱,就成了“富翁”。到了代销点,冰糕二分钱一根,吃得那叫一个透心凉。薄荷片一分钱五个,那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糖一分钱一个,吃到嘴里满口都是甜,到了现在我依然记忆犹新。
为何叫“代销点”?我的理解是计划经济时期,个人是不能做买卖的,否则就会被扣上一顶“投机倒把”的大帽子。这个罪名今天听起来很可笑,因为做生意而锒铛入狱。但在七十年代,有些偷偷做买卖的人,被抓住后治罪的不在少数。
那时能堂而皇之出售商品的,好像只有供销社和百货大楼,当然都是国营的。当时若能认识供销社或百货楼的营业员,被百姓称为“能人”,在当时仿佛是高人一等,因为有些商品要靠关系才能买到。
说到百货大楼,我想起一段往事。上高一时,新同学不乏农村过来求学的。一位偏远山区的同学,星期天到百货大楼逛了一圈,回来后令他震撼的不是百货楼的商品有多么齐全,而是惊叹百货楼二楼也有卖东西的。在他的印象里,好像只有一楼是出售商品的,没想到第一次到百货楼,就刷新了他的认知。

等我上了小学,国家开放了封闭已久的市场,同时也开始鼓励个人经商。代销点已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门市部。商品更加丰富,价格也慢慢开始上涨。冰糕由原来的二分变为五分,火柴也由五分涨到一毛。
80年代由于信息闭塞,原产地的商品比销售地高出很多,涌现出许多“倒爷”。我同学的爸爸从广州批发录音机,然后倒腾到老家,一部录音机就可赚20元,一趟下来可赚2000多元,而且还供不应求。2000元在今天是微不足道的,但在当时,工人每月的工资也就一百多元。
90年代我上高中后,县城开了第一家自选超市。传统的门市部商品都是在货架上放置,而这个超市却是顾客自己可以直接挑选商品,一时间顾客川流不息、络绎不绝,在县城引起了轰动。
90年代中期,由于市场的竞争,供销社和百货大楼等国营单位已举步维艰,无奈下只得将摊位出租给个人。
如今大小超市已随处可见,小一点的叫便利店,规模大一些的叫什么xx家世界,xx量贩,xx购物中心等等。现在的大型超市,不仅仅是满足了百姓购物的需求,而且是“吃喝玩乐”一条龙,里面有游乐场、餐厅、咖啡厅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虽然现在超市里商品玲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但是我依然怀念小时候“代销点”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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