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徐复观先生的《中国艺术精神》,开篇即讲儒家文化里的礼乐精神。先生考察典籍,引证古论,追根溯源,结合体验感悟,提出儒家的礼乐精神,其实是为人生的艺术。这是一种直抵人心,让美与善得到和谐统一的至高艺术境界。而这种为人生的艺术精神,虽然在音乐这条道路上日渐没落,但是却影响了中国的千年的文学创作。
孔子喜欢音乐,这点毋庸置疑,司马迁在《孔子世家》里,详细记载了他师从师襄子学古琴的过程。由他弟子完成的《论语》里,随处可见他关于音乐的表述。“三月不知肉味”,“《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孔子喜欢音乐,鉴赏音乐,对音乐有标准和要求。《论语》里有“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由此可以了解,孔子对音乐的要求是美和善的统一。而美属于艺术范畴,善属于道德范畴,如何做到两者的和谐统一?根据孔子说的“《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不淫不伤的音乐,应当是“中”的音乐。关于“中”“和”之乐,一直成为孔门弟子对乐采取的标准,后来荀子的《乐论》里有明确的指出,“故乐者,中和之纪也。”
循着孔子要把艺术的尽美,与道德的尽善(仁)融合在一起的思想,儒家延伸出,音乐不仅在政治教化上具有意义,而且也有助于个人的人格修养。
政治教化上,在音乐教化的基础上,后又引入礼的概念。《乐记》上说,“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在荀子看来,因为人性的恶,需要借助礼的外在形式对人的行为加以规范。但礼毕竟只是“制止于外”的制约力,带有强迫性,为了使人的内在性情加以疏导转化,就需要“由中出”的乐来引导。但能够起到教化人心的“乐”,一定是有节制的“中和”之声,而不是像“郑声”那样顺着快乐的情绪,以为满足人的感官欲望,顺其所为,鼓荡人心的“淫”乐。
荀子说“乐行而志清”,通过礼乐的教化作用,让人民的情感既能得到抒发,又不至于无节制的失度。通过的无邪的内容,与中和的形式的自然统一,到社会风俗的和谐。
人格修养上,根据《乐记》,构成音乐的三要素“诗”、“歌”、“舞”,“三者本于心”,即三者无须客观外物的接入,直接由心发出,所以可以做到“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徐复观先生认为儒家的这个“心”是人的道德心,就是我们所谓的“良心”。所以“由心发出的乐,是把人的道德和情欲融合在一起,情欲由此得到了安顿,道德也因此得到了支持。”在此基础上,儒家建立起“为人生而艺术”的艺术精神。
乐不应该顺着人的情欲无所顾忌的表达,而是从生命深处的道德良心出发,这跟西方提倡的潜意识,意识流不一样,这是直达生命根源之地的体认。道德与情绪相结合,生命和人生得到圆融,通过音乐把人的艺术境界向上提,道德品质向上拔,“突破为超艺术的真艺术,超快乐的大快乐。
最后结论,孔子提倡的礼乐精神,是一种天地无言,需要从“静”中发出,体现一种直抵生命深处的无声之乐,“在善的最高境界中,突破了艺术的有限性,而将生命沉浸于美与仁得到统一的无限艺术境界之中”。让生理的欲动,融入道德理性之中,通过现实生活,得到和谐的统一。
历史发展的结果,我们已看到,孔子的提倡的乐的艺术精神没有没落了。主要原因是,随着后世入学的发展,人的道德修养的方式多样化,格物致知,慎独养气,正心诚意,存天理,致良知等多种通路,不必再通过音乐这种形式。其次,孔子提倡的乐是一种古雅乐,需要人将浮扬的情感沉静下来,才能得以领受。但是人们更愿意去享受俗乐的感官愉悦,即使历代统治者设立的收集乐的机构,也日渐趋向俗乐,导致古雅乐式微。
孔门的音乐精神虽然没落,但是并未消失,只不过是转化成一种别的形式,继续发展。最直接一点就是后世诗词曲的发展,这些艺术类别已经完全乐的呈现形式,但是却保留了语言上的韵律节奏,这本身也是对孔子提倡的为人生的乐的艺术精神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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