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东北乡——高粱熟透已无蛙(再续)
隔了一周,没再更新文章,或累或懒惰,归根在懒惰吧,文学点地名字称随性。当代文学地图系列可能两周没更了,期间开了诺奖系列,蹭了鲍勃·迪伦获奖的热点。写文特殊地如卡夫卡,纯为悦己抒情,临死不愿让文稿留世;一般地也就希望被更多读者注意和喜欢,对不住我又“一般”了。蹭热点希望有人因热点注意到我这个在角落默默涂抹的蹩脚写手,但我深知热点是一时的,就像郭德纲说的,潮水退去最能看出谁有没有穿裤衩。写手总要有些实在的东西,于是开了细说诺奖系列,说说曾影响过我的诺奖作品。作为中国诺奖第一人,作品放这写了,诺奖系列就省了,前边并闲谈了两篇,终结篇谈谈对莫言的总体感受与不满。
诺奖更多是对作家一生荣誉的总结,从作者本身出发更多,有时可能有功成身退的意思。于是像奥尔罕·帕慕克一辈年轻作者可能是打击,说好听点是考验,但就结果看不温不火,十年两部小说创作,量不大,但新作《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着不错,像已经恢复了元气,没有因膨胀而成为会飞的猪。对中老年过渡阶段的莫言,这考验看似奏效了。获奖四年没有新作问世,同样地四年帕慕克写了《纯真博物馆》,一个纯真的爱情故事,伊斯坦布尔新的希望。由此只能回顾旧作,以慰藉我这个忠实读者的心,讲讲莫言先生的短篇《白狗秋千架》,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短而不烂,多年后回乡的青年,遇到当初颇有情愫的哑女子“暖”,了解到“暖”现在艰难的生活,嫁给了瘸子,领养这两个不太健康的娃,青年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又像当初一样离开了故乡。
很克制,节制到不像莫言的作品,隐约的情感,不像莫言长篇一样挥肆,长篇往往是作者智识的展现,短篇却是精神的内核。看似短的文章,有归去来兮的感情,少年少女的初恋,感性与理智的博弈。很喜欢这短篇的结尾,依旧是离分,那种分别的情节,确有黯然销魂之功。也喜欢乡村男人的理解,暖的丈夫对曾是初恋两人的包容,一点不令人有不适,反而觉得那么美,乡村人情的淳朴。
这小说被霍建起导演慧眼视中,改编成了电影《暖》,电影将含蓄与节制表达到光影中,细节有扩充,逻辑更完整了。这点差别,教给我关于影视与文学的差异,前者画面感与情节更重,后者则立体化同时片段,留白也更美。电影相较《山楂树之恋》,少了更多无病呻吟,也没了许多莫名其妙。《暖》中重逢的爱,有激情,但偶有的癫狂背后是更大的节制;《山楂》纯纯的初恋,却感到满满的撒枸杞,激情少而背后却又泛滥出情欲,想营造哭的气氛,但没有《暖》残酷到想哭的高级。更深讲,《暖》是超了《我的父亲母亲》的,那也是纵欲的结果,演员不论子怡还是红雷,初出茅庐,亟须表现自己,表演过火,情节上也是。但《父亲母亲》又是比《山楂》好的,毕竟情节上圆润,值得推敲。但想想当年国师张和莫言的《红高粱》,感叹物是人非,创作力都下降了,前者是向商业靠拢了,后者却是被大奖束住了手脚。
当年美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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