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阅读的是第九章,对信任的信任。
在这一章,卢曼提出了一个关键词——反思。他说,认知,规范形成,学习和行为期待的制度化的社会机制,在其初始期,都不是反思的形式,都不适合高度分化的社会系统的建构,社会系统的环境变得如此复杂,以致这变得很有必要,它得赋予这种机制反思形式。反思机制扩大了社会复杂性的潜力,从而也扩展了它们在其中制度化的社会系统的生存前景。
接下来,卢曼以学习的学习为例,说明反思的重要性。一般学习的发生都是偶然的,就好像是行动的副产品一样。只有当学习过程分化出来了而且在功能上独立了,人们才有可能集中地、系统地、长期地学习。在这种情况下,学习过程的分化从个人行动层面转到社会系统层面,并且实现了学习能力的增长。那么,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反思的过程。
第二个反思的例子,就是法向自然法的转变。这种创新最初也是反思性推动的。并且国家决策组织根据实在法来行使主权的时候,也必须以反思的形式来组织。
接下来,卢曼开始分析反思在信任机制中的作用。
自我表现和信任形成的机制也从属于这种反思性趋势。在这里,反思性采取的是不断增长的功能意识的形式,以及对社会中信任创立的基础和功能的觉察的方式。但是这种觉察它疏远自身,以超越可利用的信息为出发点,然后将信任反思地置于信任形成的机制当中。作者将人格信任和系统信任分开讲述。
鉴于反思性,人格信任在相当程度上变成对举止得体和表达的训练的信任了。人格信任成为系统信任的一种类型,即对系统能力的信任,信任系统在一定限度内保持相同的条件或效力的能力。
谈到系统信任,卢曼就提到了前面章节所分析的关于货币、真理、权利的信任。在这种信任中,对信任的信任表现为:即使我们都知道通货是依赖透支的,但是人们依然相信货币的购买力,人们相信不会每个人都同时想兑换他的存款。尽管人们知道它存在危险性,却仍然依赖于这种国家力量保障的事实。系统信任建立在这种事实上,即其他人也信任,而且对信任的这种共同拥有成为意识的。这种功能能力是基于对信任的信任,这也是系统信任的合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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