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点不愉快的事。按照宿舍的规定,每个人倒一天垃圾,如果没倒,就交五元罚款。一个多月了,相安无事,大家自觉遵守。
就在昨天,有人忘了。今天早上说起的时候,人家毫不犹豫拒绝了,并且在宿舍成员共同的询问下第二次拒绝了。
晚上再说起这个事,还是说不交钱。
搞得大家都挺不爽,最后决定大家都不倒垃圾了,也不在垃圾桶里扔垃圾,大家都出去扔。这也许算个好结果吧。
规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维持秩序,因为只有在秩序之下我们才能更高效、更好的完成自己的义务或者责任。而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大家愿意并且执行的前提之下。
规则的制定不为某个人服务,但也不能为某个人所破坏。
今天的事,站在室友的角度来说,可能有那么一点小题大做。可是一个月来的规则被一个人破坏,必定不会相安无事的过去的。
所以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被约束过的自由才是正真的可以信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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