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的工作朝九晚五,是一家工厂的技术工人,如今43岁。胡姐45岁,在外做生意,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被曾强称为“女强人”,语气里带着一点揶揄。两人从结婚至今有21年了,有一个女儿。
第一次闹离婚:保姆
家里请了保姆,负责做家务还有接送孩子。由于生意做得不错,为了改善曾强家人的经济水平,胡姐还帮曾强母亲和舅舅也开了服装店。对这些,曾强都不曾插过手。
胡姐听邻居说曾强和家里的保姆有暧昧,本来不信,后来亲眼看到曾强和保姆带孩子出去玩,感觉很像一家三口,为这事质问曾强,曾强说:“没有的事,是你太多疑。”
后来,胡姐把这个保姆辞退了。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这边让保姆走人,曾强的母亲跟着就把这保姆给叫去帮她看店。这让她心里感觉非常不舒服。
由于心里憋着一口气,胡姐向曾强提出了离婚,曾强没有同意。胡姐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诉,法院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进行调解,加上女儿哭诉,最终没离。
第二次闹离婚:徒弟
保姆的事情没过去多久,厂里安排了一位学徒给曾强带,这是位年轻女人。
从带了这个徒弟以后,本来按时上下班的曾强变了,经常加班,回家很晚。有一次胡姐回到家里见曾强还没回家,就带着女儿去厂里找他,结果看到他和女徒弟两个人开开心心说笑着走出来,而在胡姐面前,曾强连话都不愿意多说,胡姐有什么事和他说,也是三锤打不出两个屁来。
想到自己为这个家忙出忙进,回到家来得不到曾强一句好话一个好脸色,他还在外面勾三搭四,胡姐彻底火了。
在胡姐一再坚持下,两人离了婚。不过,离婚后不到一年,曾强多次找胡姐请求复婚。
看到女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着说要爸爸妈妈在一起,胡姐心一软,答复应了。这样,在离婚后一年,两人再次成为夫妻。
第三次闹离婚:还是因为徒弟
复婚以后,胡姐还是一如既往地全国各地到处跑,忙生意忙挣钱,家里的事全部丢给曾强。
一天,胡姐在贵阳的时候接到曾强的电话,说他身体有点小毛病,要去住几天院,让她别再打电话到家里了,有什么事情直接打他手机。
虽然听曾强说的轻描淡写,胡姐还是有些不放心。第二天,她打电话给一个朋友,让她代替自己买些东西替自己看望一下曾强。
朋友买了些营养品,还捧着一大把花来到医院,但问遍了所有科室,都没有曾强这个名字。
胡姐心里泛起了狐疑,忽然间福至心灵,她打了个电话给曾强那个女徒弟,那个女徒弟说:“我们正在内蒙呢。”
在内蒙?胡姐脑海中出现一幅画面:两个策马共骑,同看夕阳在草原下西沉——真是浪漫啊!她哭着打电话给家里人,她大姐劝她:“没必要留恋这个没良心的白眼狼!回家来吧。”
就这样,两人第二领了离婚证;这时,离他们复婚仅仅两年。
再求复婚:余生让我们共同经营好这个家
再次离婚以后,女儿多次找机会撮合父母,想要一个完整的家,曾强也表示了复婚的意愿。但这一次,胡姐彻底被伤了心,怎么也不同意。
对此,曾强说,这20年来,胡姐在外的时间远远超过在家的时间,家里的事情她从来不操心。难得在家时,她也是指手划脚,从来不给自己讲话的机会。她怎么就不体谅一下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最理想的妻子形象是温婉柔顺,小鸟依人呢?
胡姐却认为,曾强一再出轨,难道这就是他对自己苦心在外挣钱的回报?这些年来,她不仅挣钱养家,连曾强这边的亲戚,她也多有扶持,让他们过上了小康以上的生活,可自己得到的是什么?谁又能理解她的累她的苦?
如今,两人还没有复婚。不知道他们搞清楚没有,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是钱,还是安稳的家庭生活;难道,这两样东西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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