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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

你是否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

作者: 今生今世遥不可及 | 来源:发表于2018-05-08 11:19 被阅读152次

    生活的快节奏,就像一个永不停歇的齿轮,很多时候都是在做着无意义的转动,却也只能转动,否则竟不知还能做些什么。

    生活的节奏,不知从何时开始已到了让人必须马不停蹄追赶的地步,我们必须不断的运作,才能够不被淘汰,在这个激情澎湃,浪潮汹涌的时代,我们没有机会喘息,只能硬着头皮前进!

    然而,在很多个瞬间,我们即使忙忙碌碌,却仍旧觉得生无可恋,甚至无数次的陷入生命是否有意义,活着是为了什么的追问之中。

    其实这一切只是因为生活需要仪式感,否则他真的就只会像白开水一样,平淡无味,否则尽管我们生活在忙得像陀螺一样的日子里,我们依旧会感到孤单,畏惧和空虚。

    你有多久没有提笔,认认真真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日记了?又有多久没有好好的骑单车去田野看看风景了?你厌倦都市里的喧嚣,却舍不得花上一天的时间,远离这一切,而你宁愿在周末休息日,躺在宿舍追一天剧,或是打一天游戏,然后在这一切即将结束的时候说上一句,真他妈的没劲儿。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很多男生都不再愿意花心思追求自己心爱的女生了,喜欢一个女生,只用发个短信或是直接当面告诉她,为了显得隆重一些,在宿舍楼下摆个心,拿束鲜花,然后大喊“某某某,我爱你”,如果女生接受,那再好不过了,如果被拒绝,他们就会转向新的目标,这也是目前大多数情侣之间都会出现的分手恋爱如吃饭一样,天天换着菜系。

    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即使有,那个概率也小到可怜,所以我很难理解现在那种可以隔三差五换对象的人,也许他们并没有懂得什么叫做生活的仪式感,他们认不清别人,更了解不到自己。

    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特别慢热的人,说话慢,写字慢,跑步慢,其实说实话,我还蛮喜欢慢生活的,它能够让我静下心来,它让我觉得生活是需要仪式感的,我很喜欢写手信(虽然我的字很丑),它能够让我觉得我与另一个人是在进行心灵的沟通和交流,每一封信,就像我们友谊的见证,我也很喜欢在家的时候,整理房间,然后把之前一本日记,一摞摞书信翻出来,一一阅读,那个时候,我会感觉到时光倒流,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承认,我在车水马龙的都市生活久了,也常常会感到孤独,而我的书房,一张张手写的卡片,一些我收藏的礼物都是解决孤独最好的良药,那些充满年代感的东西都是我生活的纪念碑。

    我有买明信片的习惯,喜欢旅行,喜欢拍照,喜欢把照片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因为我希望即使以后老了,走不动了,也记不住事情了,我依旧能够翻出那一张张有仪式感的相片,看到相片上的人或物,会心一笑。

    我向往的爱情,不必轰轰烈烈,但一定要有乐趣,每当我想到当今社会上的情侣们的相处模式之后,我总会对爱情充满绝望,走心的感情越来越少了,干柴烈火之后,一定是灰烬,我还是喜欢一生一世一双人。

    生活是需要仪式感的,比如睡眼惺忪的清晨,他给你的一个吻,或是在他疲惫不堪的时候,你咬着他的耳朵为他讲一个笑话,亦或是你们的纪念日,他送来的一束鲜花,一封手信,又或者,你们一起去海边度假,拍下一张张有意思的照片……

    我之前听过一对外国老人的故事,两位老人早已结婚半个多世纪,但是他们不厌其烦的玩着一个自己独创的游戏,他们的游戏是将“SHMILY”写在他们认为比较特别的地方,然后让对方或是别人在不经意间突然看到。有时他们用手指蘸着糖或面粉,将“SHMILY”写在糖罐或面粉罐上,这样准备下一餐的人就会看到,有时他们把“SHMILY”写在充满雾气的玻璃窗户上,这样站在窗外的人就能一眼看见,有时他们还会不遗余力的将卷纸铺开然后有卷回去只为将“SHMILY”写在卷纸的最后一页,又不被发现,直到有一天纸快用完了,对方会惊叹!屋顶上,鞋子里,方向盘上,“SHMILY”无处不在,他们还会一起分享报纸上的猜谜语游戏,他们彼此夸张对方,幸福的像个孩子,后来老奶奶生病瘫痪在床,老爷爷就把房间粉刷成黄色的,他对老奶奶说,我希望在家里你也能够时刻感受到阳光,后来老奶奶去世了,老爷爷拿着99朵黄色的向日葵去她的墓前,每一朵向日葵上都刻着:“SHMILY”,那一刻,人们才知道“SHMILY”的真正含义

    “See how much I love you”让我告诉你,我有多爱你!

    最近很流行一句话:“美丽的面孔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愿我们都能够遇到那个有趣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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