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之夜,妮妮坐在书桌前写诗。
她喜欢现实主义的诗歌,简洁精炼,刺激感官。诗歌就应该是这样的。
屋子里香雾缭绕,白炽灯照亮了黑夜。浅黄色印花的窗帘垂着,遮住透进窗棂的月光。
米白色的柜子打开着,日历和手表放在桌上,时钟在她体内走。
世界是平静的,一切都无恙。
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暗涌的狂潮。
她喜欢生活在记忆中。
能够记得很多个场景,比如:在电脑上敲字;用数码相机拍下不同时段的天空,绯红的、灰紫的、昏黄的、苍蓝的...;画一幅画;写一首诗;读一本书;走进咖啡店里喝一杯咖啡。
在街边偶遇麦当劳,走进去点了一杯橙汁,坐在靠窗的位置。灯光打得很好,前后左右都是年轻人,音乐很喧闹。在喧闹的环境中,心里反倒平静,拿出一本《唐诗十家精讲》开始阅读。
妮妮觉得,读诗是洗脑的最好方法。每当感觉心已蒙上灰尘时,可用诗歌来涤荡。无论古体诗、近体诗或现代诗,都是如此的高贵纯净,像王冠上的水钻,熠熠生光,值得珍惜。
这是妮妮在外漂泊的第六年。妮妮认为,有诗书相伴,能自给自足,已然足够幸福。幸福就是由一些小确幸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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