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写作,我遭遇的一些坑谈到,写作的要素可以拆分为思想的本体与语言的载体,思想又可分为单个的创见与整体逻辑的思维树框架。当然,语言的活跃、词汇的缤纷,本身可以使思想的表达更丰富,于微妙处更妥帖。若不然,正如奥威尔《1984》里所言,扼杀思想的有效手段,就是消灭词汇。
由此,落实到中文写作,着力点需要在锻炼思维与储备词汇这两个方面齐头并进。而英译中,则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的逐步进阶(如同打游戏时,无门槛的操作,由浅入深)方法。
因为要让自己的思想,骤然提升一个层次或一个台阶,是极其困难的,可以先从阅读英文的非虚构类书籍开始,看老外是怎样的一番创见与新的思维。这是一番英文阅读量的累进过程。
接下,则是将吸取的思想火花(单个)与脉络框架(整体),以中文的语言,亦步亦趋地表述印贴过来。这印贴的过程,需要对中文的单个词汇的熟稔操作、词组的摆放、句式的构造等等,均需要在联系的过程中,慢慢地提高。
打个比方,英译中,就如同书法中的临摹(临,是按照原作去写或画;摹,是用纸或绢蒙在原作之上写或画),且是先“摹再“临”。摹的这一步,哪怕是拗口的英式句式,需解决的是词汇的一一对照即可。当然,摹后的作品,还是半成品,需要再一道“临”的工序,将半成品拿来默读,不顺畅处即需要修改之处。
最后,再谈一谈英译中的要点,一是先模仿牛人的风格,再塑造自己的风格,找一位喜爱的作家(我个人喜欢傅雷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将Ta的某件作品,尽可能朗诵、甚至背诵下来。这一步,做到自己的行文有Ta的影子,最后沾染Ta的气质。二是,英文材料的选取,自己看得懂是唯一的标准。长难句的拆解(语法)与未知的英文词汇(此是知道,而非知识),是看不懂的主要原因。
译多了之后,突然觉着自己码字这么多,回看是何等的震撼,有力地驱散了害怕文字的心理。(比如1天1000字,1个月就3万字,差不多半本书了。)在这过程中,对词汇、对句式等的掌控力,则日趋熟练,应用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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