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翻墙被老虎咬死。
众人纷纷谴责死者。
翻墙进入公园就到了老虎的地盘,不管怎么解释都觉得惊悚!公园设置的空间显然存有潜在的危险,何况还是生命的危险!公园能够保证下次没有人翻墙进去,再出事又作何解释?一个社会总是有一些违反规则的人,公园需要考虑。空间问题不能解决,准备麻醉枪应该不是问题。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场却没有,造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一个人的死亡需要多个环节,只要有一环扣住了,就不会发生悲剧。个人翻墙逃票,不要紧;空间设置不科学,也不是问题;公园未备麻醉枪,形成悲剧。因此,我们不能把死亡的原因全部归结于个人的问题。
许多人谴责死者,认为违反规则必须付出死亡的代价。这个观点过于极端。死者只是违反公园的规则,未买门票,至于这样?按照这种逻辑,那些动辄收受千万甚至上亿的贪官呢?他们极少有被判死刑的。大家深知他们违背党的准则,破坏政府的形象,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贪官的所为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危害程度远超爬墙逃票的行为。此外,大量偷盗案,大量抢劫案,大量杀人案……,法院判了多少死刑?许多人却认同一个普通人因为逃票付出生命的代价的观点,不是很荒谬吗?另外,批判死者,也容易掩盖公园的管理问题。
为什么许多人认同这个观点呢?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指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丟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此观点就是著名的“差序格局”说。在私人交往的活动中,由亲疏决定关系的强度,实属正常;但是,在公共领域内,陌生人离自己的距离很远,疏远就演变成冷漠。同时,我们不能忘记自己对于陌生人同样距离很远。自己碰到类似问题,愿意像这个男人被人冷批评吗?男人在公园翻墙被老虎咬死的事情,经过报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成了公共事件。许多人仍然是“不作不会死”的腔调,不知不觉地混淆了公与私的界限。
死者固然有个人的问题,我们还是应明晰公园的管理,理性看待违反规则的代价,更须反思自己的陈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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