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第135天#
昨天老公回来的时候,拎回来两大袋洗衣粉。我说:“你怎知道家里洗衣粉用没了,刚好想买呢!”后来我又问他:“这个是什么牌子呀?没见过,打特价呀!”老公却说是单位拿回来的,我说:“你们发福利呀!”他说是公司分配名额要求必须买的!还给我看了他们的通知!虽说不是很贵,但我心理还是觉得不舒服!毕竟强制和自愿真的是两回事!
今天想着正好要洗衣服,刚好用吧,拆包的时候无意的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可能平常我买东西习惯了看日期,结果找了半天在底部看到了打码的痕迹,显示生产日期是2016年5月的,又看了一下保质期时间,36个月,还在保质期内,但也意味着还有一个多月就过期了!虽然在保质期内,但却是临近,按正常理解,洗衣粉的作用和效力也不是很好了!
虽说单位平时的福利和待遇也不错,但我觉得于理来说这样办事着实有点打折扣了!虽说之前提议这部分钱会专用用在食堂的改善伙食上!
要是您怎样看待这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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