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李老师新书《道旁》出版于一年前,一年后的今天,他的第二本书《道旁拾遗》又面世。在他的新浪博客里,他简明扼要地给这本新书做了个简介——学生作序,读者题签——意思直接了当,这书的作序人是他的学生,封面题字是他的一位读者——哦,我要说的是,我就是那个读者。
九年以前的2008年,我通过网络知晓当时大名鼎鼎的郭初阳老师,又通过郭老师的博客链接一一拜访吕栋老师、蔡朝阳老师、范美忠老师等,这其中也包含了苦李老师。跟前几位老师基本上没有什么对话,因为心里觉得人家是高不可攀的人物。但在李老师的博客里,我兴之所至地留了好多言,因为,他太平易近人了。
熟悉他(或他的博客)的人,都应该能从他细碎真挚的描写里感觉到他是一个好人,这个好,一在于他的谦卑,骨子里把自己当成一个农民,一个庄稼汉,一个底层的人,一个小人物,所以他善良、本分、诚恳、厚道;同时他又是一个好老师,懂教育,懂爱,对女儿对学生,都是以体贴、理解、鼓励、宽容的姿态出现,虽然是男性,却有一颗慈母般的心肠; 再高的层面上,他不仅是一个好市民,还是一个好公民,工作30年,仍然而且只愿在教师岗位上兢兢业业,不喜权贵,铁骨铮铮,两袖清风,对权力永远保持着警惕和敬而远之。所以他的学生在序中也说:且看《道旁拾遗》以其特有的方式娓娓道来,告诉大家 ,他怎么做老师,怎么做父亲,怎么做丈夫,怎么做文人,怎么做公民。
苦李老师《道旁》出版时,作为多年老读者,我曾特意去桐乡一游亲购《道旁》三本,回来后将此经历写成《赴<道旁>之约》一文。苦李老师性情中人,遂要将我此文收入他第二本书《道旁拾遗》中,我好像也没什么理由推脱。我是一个中专毕业生,当年按照国家政策,留级生不能考中专,上初三后又留了一级的我用的是一个在农村上学后来又辍学了的孩子的学籍,所以我从16岁以后就用的是她的名字,而不是我的原名。悲哀的是这孩子的名字跟我原名的意境相差甚远,所以我一直对这名字也爱不起来,只是生于中国社会,触碰到名字学籍之类就甚是麻烦,索性也不去管它了。写过《名字很重要》的苦李老师自然明白我的苦衷,所以在他的书里,我的文章署名是我的原名。苦李老师送我这本书后,我只想寄给有才却一生不得志的我父亲,他生于地主家庭,书香门第,却于幼年时家破人亡,以孤儿的身份艰难存活。只读过四年书的他,却写得一手好字,记忆力超强,基本过目成诵。文字对我父亲来说,显然是很重要的。有我原名署名的我的文字,对我父亲应该更重要。现在写文章不是什么难事,我自己也开有博客、简书,甚至公众号。但文字变成铅字,在纸质书上印刷出来,还算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吧。在这层意义上,首先要感谢苦李老师。
说到题签这件事,也是相当愧疚。上小学时作为中午作业曾练过几年毛笔字,去年在一位老师的带动下,又开始练了起来,写了就时常发在朋友圈儿。苦李老师说他在筹备第二本书的出版,问能不能帮他写个题目,我自然吓了一跳。刚练字不过两月余,再借我两个胆子也不敢去给别人写书名呀,自己的斤两自己还是知道的。那时刚从“一二三四”这些简单的字开始练起,像“道旁拾遗”这几个复杂的字,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写得好的,不但单字写不好,如何搭配更是问题。然而苦李老师却说:他其实并不想要书法家写的字,他要的,只不过是手书而已,也就是说,是用毛笔写的字,而不是书法。如此一说,我才稍微放了点心,也就硬着头皮写了。我想的是,我的能力就是这么多,至于要不要用,那就不在我了。哪知,苦李老师通过了,出版社也通过了,所以那几个让我看了都无地自容的字就那么莫名其妙又堂而皇之地印在了封面上,以至于一向高调爱炫的我直到现在都没把这几个字发朋友圈儿。
总之,我的题签既算不上是雪中送炭,更不是锦上添花,只是完成了一个任务而已。如果苦李老师不是刻意让我丢丑的,我还是愿意作为一个读者为这本书一起喝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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