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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活着竟然成了一种罪过

《唐山大地震》:活着竟然成了一种罪过

作者: 一页欢喜 | 来源:发表于2018-09-24 13:14 被阅读68次

    很多人都会在5月12日那天提起汶川,但是现在却只有很少的人会在7月28日的时候提起唐山。或许是因为时间实在是过去了太久。

    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53.8秒,中国大地曾经发生过一次撕裂。

    唐山大地震已经过去了43年,冯小刚拍完《唐山大地震》已经过去了8年。

    而到底是救方登,还是救方达,这个问题我还是没有想明白。

    那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中国,在中国还是没有改革开放,或者说中国经历的那一场文化大革命还没有让中国喘息过来。

    传宗接代依然是生育的最主要的目的。

    那场地震李元妮活了下来,但是她的存活成了一种罪过,她穷其自己的一生,都在为自己的活下来而赎罪。

    就像是方达说的,地震后的唐山已经建设的足够好了,可是她还是在守着自己心里的那堆废墟过日子。

    她是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儿媳妇,一个女人。

    自然灾害是没有办法依靠人为的力量来与之抗衡的,唐山经历了,那么一些苦难,就是唐山人必须要做出承担的。

    方家也不过是千千万万的唐山家庭的一个缩影,在救灾面前,总是要迫不得已的做出一些选择。

    原本是一个很平凡幸福的四口之家,虽算不得富足,但却总是传出欢声笑语。

    灾难来的太突然,唐山人民竭力的逃脱,但生离死别,也自是避免不了的,夫妻两个从外面回来,看到了晃动的房屋,因为孩子还在屋里谁家呢,所以夫妻两个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冲进去,把孩子带出来。

    丈夫制止了元妮,自己冲进去了,这个时候,他不但要保护孩子,还得保护老婆。

    没出来。

    要是元妮知道余生都活在愧疚之中的话,会不会就想干脆一起进去呢。

    隔天,元妮哭着找自己的丈夫孩子,人最后是挖出来了,命没有了,方达是活了,一只胳膊没了,她是活下来了,心给死了。

    救援队员给元妮抛出了一个问题:“石板子两边正好是她的两个孩子,救一个那就必须得死一个,所以问她救哪个。”

    这个问题怎么能问一个母亲呢?手心手背都是肉啊。救一个就得死一个,活一个她就不能死,可既然能救一个,那么就不能都死。

    救儿子吧,丈夫死了,方家还得留后啊。

    “救弟弟”,这一句话,元妮喊的撕心裂肺,方登听的心如死灰,这成为她接下来很多年当中的梦魇,她是被妈妈抛弃的孩子,妈妈不爱她,只爱方达。

    元妮带着方达走了,把死去的方登挨在爸爸的身边,谁也没有想到,方登竟然又活过来了。

    她颤颤悠悠的自己往前走了,活下来的方登被军人王德清夫妇收养了,可以摊上这样的一个好家庭,其实这也是方登的幸运。

    活过来的方登不爱说话了,也主动的忘记了很多关于唐山的回忆。

    方达的奶奶从济南到了唐山,想要带走自己的孙子,理由是元妮一个人怎么能再养活一个残疾的孩子呢,还有更合适的理由,方达是方家的种,是要回去传宗接代的。

    回去的车上,姑姑对奶奶说了一句话:“妈,你要是把方达带走了,那就相当于要了元妮的命啊。”

    自此之后,元妮和方达相依为命,她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方达,带着方登的那一份一起。

    逢年过节都会给给方登和大强烧纸,告诉他们家里最近发生的事情,也告诉他们新家搬到了哪里,生怕丈夫和女儿找不到家了。

    守寡多年,也不是没人想找她搭个伴,她只是拒绝了,她不是一个人活着,还替丈夫和女儿活着。

    这么多年,方达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妈妈在自我惩罚式的过活,她一直都在把方登的死怪罪在自己的身上。地震过去很多年了,很多的建筑都已经被重新修建,但是妈妈心里,早就是一片废墟了。

    他读书不行,一个人去了杭州闯荡,没想到还真是闯出了一片天,挣了大钱,有车子有房子还有一个漂亮媳妇儿。对媳妇儿的要求就是什么都听妈的。

    如果媳妇和妈同时掉进河里这个问题来问方达的话,他一定是毫不犹豫的选择救自己的妈。

    媳妇也想儿子,但为了让妈有个伴,还是把孙子留给了妈,担心妈一个人住不安全,所以买了楼房,方登的执拗可能就是随的元妮吧,说什么也不去,怕走了之后,大强和方登找不到家在哪里。

    方登的养父母其实是很好的人,只是被妈妈抛弃一直都像是一个梦魇一样缠绕着她,所以她敏感且拒绝,到底也是不知道该怎么来接受这陌生的爱。

    养女毕竟不是亲女儿,她知道养母对她的防备,所以能不回家就不回家。

    大学里的方登有了爱情,她以为那个男人会是她的归宿和救赎,以为自己终于有了依靠,可以不再被抛弃。

    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还沉浸在幸福当中,可那个男人却要她把孩子打掉,又一次被抛弃,又一次万念俱灰。

    因为太懂得被抛弃的难过,所以还是把孩子留了下来,没有跟任何人商量,退学,做了单亲妈妈。

    方登太执拗,心里的疤太深,原谅,也太难。

    她只恨亲妈,从来不曾恨过养母,那个时候她还太小,不能理解妈妈做那个决定的艰难,但却很坚定的认为,妈妈一点都不爱她。

    再回家的时候,孩子已经很大了,会喊王德清外公。养母去世之后,爸爸一直一个人生活,虽然嘴上对女儿满是怪罪,但是在和老友说女儿回来的时候 ,还是满心的欢喜。

    人上了年纪,一个人生活总是会显的特别的凄惨。

    后来,方登去了美国,在那里,有了自己新的家庭。

    时间到了2008年,唐山的事情已经过去了32年,汶川经历了一样的伤痛,唐山人民的帮助都是自发的,能出钱的,能出力的,这次,没有一个人是吝啬的。

    因为经历了那般的痛苦,所以才会表现出最大的善良。

    方登和方达,是在汶川重新遇到的。

    当知道女儿还活着要回家的时候,元妮心里是说不出的五味杂陈,女儿活着她是很高兴,还是最担心,女儿会恨她。

    明明很是期待,女儿进来的时候,却躲在厨房不敢出来了。方登进了屋,看见了泡在盆里的西红柿,妈妈也爱她,西红柿不只给方达吃。

    母女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她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跪下了:“妈,给你道个歉吧。”

    其实,这32年,母女两个人,都是彼此折磨啊。

    地震之后,最难重建的,其实是人心里的废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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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朝着光:救援队员给元妮抛出了一个问题:“石板子两边正好是她的两个孩子,救一个那就必须得死一个,所以问她救哪个。”

        这个问题怎么能问一个母亲呢?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穷人家的孩子选择上大学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一页欢喜:@久住铁树动 穷人家的孩子,是被钱逼到成熟的
      • 一页欢喜: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灾难,使得活着的人,也没有那么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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