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韩国后第二年的一天,我的一次远行又丰富了我对生命的认识。2012,我远度印度洋,来到了度假胜地的泰国普吉岛。
阳光、沙滩、碧海、蓝天,普吉岛依旧保留着它原生态的味道。大裤头、趿着拖鞋的当地人驾船让我们体验那波涛汹涌的大海场面,也让我们品味那裸体游泳的快乐。但这不是我们想要的,既然来这里,主要还是体会当地的人文风情。
那晚,我独坐海滩,久久凝望天水一色的大海,听海潮拍岸,想我远方的爱人。潮落汐涨,天色已黯,一个精灵跃入眼中---那是一个白皮肤黄头发蓝眼睛的欧洲小女孩,挽着裤管在海水边跳戏,那么无忧无虑、那么天真无邪,这海之精灵是上帝的天使,特来安慰我羁旅的孤独吗?
泰国是个佛教盛行国家,男子一出生便要接受佛教洗礼,授之于佛的教义。但,这又是一个“人妖”合法的国度。所谓“人妖”,就是男身通过一定的作用变化而达到女性的特征。这真是一个奇特的现象,我们、可能世界上所有人都无法解读,佛的光大与“人妖”在泰国居然能和睦融洽,民俗与宗教能共存并立。
虽是一些困惑,还是想一探究竟。
那天已晚,当大巴停靠人妖演出剧场,我们已是迫不及待蜂拥而入了。我真的不敢相信那是一群人妖演出的剧场,真的震撼了!
舞台缤纷绚丽,人妖一个个年轻美丽。不是大陆内地的端庄朴素,而是活泼炫丽,由内而外把人生的灿烂发挥到极致。曾经想,人妖表演,多少带一些色情表现,否则何以名震四海?但那晚我最终失望了,但那晚我最终欣慰了。她们〈实际是他们〉以无以伦比的表演才华,以美伦美奂的着装衣饰,以贯穿始终的真善美主题,唤回了我的良知,也照清了自己的形秽---其实我们自己,才是真正的人妖,一种内心黑暗与光明、神与鬼同存的人妖。佛法无边呐!那一刻,我真正懂得为什么佛教与人妖在泰国并存的积极涵义,它用正与反在向人们发出光明昭示,妖在何方。我泪眼婆娑,因为那些美丽的演员(人妖)唱起邓丽君那首《梅花》时,我不由踏拍和唱,感知心灵共鸣。
那晚演出结束时,所有演出人妖身披彩装在场外站成一排与我们留影告别,面对斯人,谁又能心存亵渎私意?她〈他〉们美丽,美丽得无与伦比,如女神,意淫都不可以!
让我更为激动不已的是,他们是以年轻生命才换得女儿身的,因为要保持美丽的女儿身貌,他们时常要服用大量激素,也正是这些致命的东西,让他们在大约四十岁左右就要早早离开这个他们所钟爱的人世……
我无法再说自己将来寿比南山福如东海之类的话了。当一个人把自己最灿烂的生命交出来时候,此生无憾了。美让一个人如飞蛾扑火一样去追求,也让一个人如凤凰涅磐获得新生!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想起郭沫若《棠隶之花》那段台词:
去吧,兄弟呀,
让你青春的血液迸发成自由之花,
开遍中华!
灿烂的生命(人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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