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析
托马斯是书中的男主人公,身为一名优秀医生的他与特蕾莎和萨比娜两个截然不同的女性共同保持着关系,也因此在责任的轻重之间不断徘徊。特蕾莎作为一个保守还有点无助的女性,她无法理解托马斯那套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理论,就这样在爱情的轻重之间产生了迷茫。萨比娜自身追求自由反对媚俗,她在后期与一个名为弗兰兹大学教授保持过一段时间的关系,也使得弗兰兹自身在家庭的轻重之间难以抉择。
TA们四位都在轻与重、灵与肉之间徘徊过、抉择过,也分别走上了各自的命途。
2.媚俗
萨比娜在书中就深受媚俗所扰,而媚俗简单来讲是个体行为无法自由,被集体意志和行为强行掩盖的情况。书中展现的是活在真实中,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别人,除非与世隔绝。一旦有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我们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便无一是真了。有公众在场,考虑公众,就是活在谎言中。就如同如今的个人追求被社会意志所掩盖,扭曲自我的价值判断以迎合整体的价值取向。
为了短期的商业效益,去牺牲理念和责任。在“眼球经济”的畅行下,影视艺术的娱乐化、名人猎奇、商业炒作、隐私曝光等低俗的、庸俗的低趣味的媚俗现象大行其道,大众已经习以为常。媚俗就这样把受众的视角压缩在了一个狭隘、浅薄的表层空间,而更深层次理念与价值脱离大众,使受众失去思想的深度。
然而在目前来看这样却是产生了实际的效益,让人们乐在其中。想来个体和大众却是要相互依存的,那界限在哪里呢?
3.生命之轻
托马斯的最初想法是不用试图去承担什么,什么都不用承担,彼此之间只有关系,没有责任。在他`看来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是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所以他希望能在生活中灵与肉是分割开来的,而他在遇到特雷莎之前确实做得很好。
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在这里她的母亲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她嫁给了他只因为看似应该嫁给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她做的并不好,逐渐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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