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黔北讯:(本网特约记者: 黄加宇 )国庆长假 接近尾声,为保障节日尾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0月6日, 播州交警 清晨高峰时段在辖区 乌江镇白家坝 路口 执勤时,查获一酒后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一大早,交警正在乌江镇白家坝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一辆无号牌的三轮电动车进入现场执勤交警的视线,执勤民警立即拦下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正准备询问驾驶人时却闻到一股酒气。经过询问得知,原来驾驶人杨某早上吃饭时喝了一点酒暖身就开车上路。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杨某进行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侯某当时的酒精含量为71mg/100mL,构成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当即对杨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通知其十五日之内到交警大队处理,并对杨某的行为当场进行批评教育。
播州交警提示:很多人有早晨喝酒暖身的习惯,一小杯白酒下肚顿觉神清气爽,所以对酒后驾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没有足够重视。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即使海量也难敌酒精的威力,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谨慎开车。
来源:龙洋网 作者: 黄加宇 编辑:三只眼睛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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