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出生,前几日刚刚过完27岁生日,想来二十几年间坚持最久的事便是记日记。
大概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前年,几乎是每天都会记日记,去年结了婚然后怀了孕,生了孩子便没那么多时间,却也在坚持,只是可能三两天,也可能十天半个月,只要有想法就记在日记本上。
前几日收拾旧物,发现自己已有十余本日记。其实,还应在加上一本,一年级那会记了一些秘密,被自己烧毁了。现在想来,着实后悔,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秘密,留着也罢。
我总说自己有个毛病,持续性健忘。十年是一个间隔,十年前的事总是记不起来。记日记就成了一副良药,没有什么是一定强迫自己要记住的,只是闲来无事的时候翻翻日记,有时感动也会涌上心头。
日记里多半是流水账,但是还期望着有朝一日把日记里的东西附上灵魂,编纂成册,让生活写进小说里。
应该还是要坚持这个习惯,和日记中的自己分享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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