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颁发《申明佛教榜册》,将僧人分为三类:即“禅僧”“讲僧”“瑜伽僧”。
民国初期,太虚大师将当时佛教分为四流。“清高流”、“坐香流”、“讲经流”和忏焰流”。
清高流,不慕利誉,清白行业,但散漫昏暗者多,明达专精者少。
坐香流,但能死坐五六载,由职事而班首,由班首而长老,即是一生希望;其下者,则趁逐粥饭而已。
讲经流,在讲座上能照古人注解而背讲不谬者,便可称法师矣;下者,则或听记经中一、二因缘,向人夸述而已。
忏焰流,学习歌唱,拍击鼓钹,带人拜忏诵经,放焰设斋,贪图利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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