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鱼爱吃猫
逻辑上可能发生的谬误,我们已经分析得差不多了。今天我们来看《简单的逻辑学》里罗列的最后七种逻辑谬误。
22 无力反驳不算证明
这个很有意思。什么叫“无力反驳”?什么又叫“有力反驳”?其实很简单,反驳的意思就是“反对论证”,那么,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时,该反对论证就是“无力反驳”,反之则为“有力反驳”。我们来看个例子:
威廉博士:我们并不是宇宙中唯一的智慧生物。我坚持认为在广阔的宇宙中存在其他的智慧生物。
威斯克博士:你有证据吗?
威廉博士:我没有。你有证据证明宇宙中没有其他智慧生物吗?
威斯克博士:我也没有。
威廉博士:哈哈,这就证明我是正确的。
威廉博士试图过早地结束一个还没有定论的问题。虽然双方都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但很显然,对方缺乏证据并不成为己方观点成立的条件。因此,威廉博士犯了“无力反驳不算证明”的谬误。
23 两难陷阱
两难的确是生活中存在的一种情况,它意味着,有且仅有两个选项可供我们选择,并且选择任何一个都让我们承担重大的成本。我们都听说过“扳道工的难题”,那即是一个典型的两难局面。
而逻辑上的“两难陷阱”,指的是当问题实际上有很多选项时,我试图说服你只有两种,给你造成进退两难的假象,从而扭曲真实的情况。
使用这种谬误的人,试图对听众造成情况紧急的假象,强迫他们在无法谨慎思考的时候作出选择,而所谓的选项也是假象制造者所人为限定的。通常情况下,这些选项都不是最佳的选项,而是仅仅符合假象制造者利益的选项。因此,制造紧迫感尤其重要。
比如我给你两个选项A和B,我希望你选择A,于是我说:“A确实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选项,然而唯一的其他选项B是比A更糟糕的。你当然不希望选择更糟糕的那个,所以你得选择A!”
我们作为听众时,需要避免掉入这样的陷阱。它最常使用的场合是诈骗分子向你兜售他们的“解决方案”时。
24 以先后论因果
这个谬误许多时候源自粗心。我们都知道,在因果关系中,原因总是先于结果发生,所以大家难免产生一个错觉:“发生在结果之前的就是原因”。然而仔细想想就知道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一句话正着说正确不代表反着说也正确。比如下面的例子:
一个善于思考的古人,有一天突然注意到,鸟儿总是在太阳升起之前歌唱。观察了很长时间后,他高兴地得出结论:是鸟儿的歌唱导致了每天的日出。
这位古人犯的就是以先后论因果的谬误。一件事发生在另一件事之前,并不能直接说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需要更多的信息来论证。如果我们目前只能得到这么多信息,那么能得出的最好结论是,先发生的事情可能是后发生的事情的原因。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未来更全面的论证能时刻推翻现有的结论。
25 情感误导
这也是一个几乎所有人都会犯的逻辑谬误。当我们进行推理论证时,时常会碰到事实与我们的喜好甚至信仰相抵触的情况。如果我们选择性地忽略了这些事实,我们就犯了情感误导的谬误。
这个谬误的例子实在太多,比如各路粉丝对自己爱豆的无脑维护,比如听到有人说自己家乡或者母校的缺点时义气上涌的反驳,比如持不同信仰或者价值观的人在一起互相攻击的场景……我们每天都在见证这类逻辑谬误,甚至自己就是局中者。
要求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对一切事物保持中立客观是不现实的。我们对于自己信奉或者热爱的东西必然抱有非同寻常的感情,而这更加凸显了培养健全的逻辑能力的重要性——让我们尽可能不受情感的左右。
26 功利误导
效果不能单独决定一个行为的价值。当我们仅仅注重于一个方法对想要得到的结果的作用,而不考虑其他方面时,我们就犯了功利误导的谬误。不幸的是,目标经常是我们所关注的全部。我们应该问自己:我们是如何达到目标的?
当我们利欲熏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时,就犯了功利误导谬误。操纵这种谬误的态度是:只要我成功了,如何取得成功并不重要。
27 避免结论
人类的一切推理都是有目的的。我们发现问题,再研究其解决之道。我们通过论证得出结论,并且论证的前提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我们由无效的证据(弱前提)直接跳到结论,就犯了错误。
结论是一切推理必须要达到的。论证——人类推理的语言学称谓,是以目标为导向的。自欺欺人的论证只会将其庸俗化。如果论证的问题在我们能力的范围之外,我们可以接受暂时的无能为力,但认为这样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的结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这是在用推理来破坏推理的内在目的。
28 简化推理
我们都喜欢简单的问题而不喜欢复杂的,因为生活本身已经足够复杂。但在推理的过程中,刻意把复杂的现实扭曲为简单的问题则是不合逻辑的,因为那会影响结论的正确性。
我们必须承认,社会上许多人的理解接受能力仅仅局限于自己想听的东西之上,而另一些人只喜欢简单的答案。对于这些人来说,任何复杂的推理都让他们感到由衷的厌恶。而正好有许多运营各种媒体的生意人(没错,就是生意人)专门把嚼碎的知识一勺勺喂给他们,再从他们口袋里掏钱。
这样的现实不该成为我们刻意简化论证的出发点。我们不应该只告诉观众他们想听的,而要告诉他们真实的。你可以用加工过的论证去欺骗他们,但到头来,一切还是会现出原形。
无论现实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或者两者混杂的灰色,都要实话实说。你的听众可能不会立即欣赏你的坦白,但在经历足够多之后,他们终将发现,他们必须面对的只能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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