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到企业壮大的过程中,创始人居然也能被赶走?如乔布斯曾经过。我们现在的BOOS也说过最多拿出10%进行股权激励,应该也能想到不能丢失控制权。
公司治理的所有权力,最终都来自股权。股权,又分为投票权,和收益权,基本为同票同权。投票权就是股东要说了算;收益权就是赚钱带股东分。如果在融资时出让的股份越多,创始人出让的投票权就越多。这些投票权加在一起,可能最后就把创始人投出了公司。
那怎么办呢?---同股不同权,钱可分后来股东,但是怎么干,必须听创始人的。这就是“公司控制权”。记得前面学过,美国香港可以同股不同权。
一、概念:公司控制权
2014年,阿里在美国上市。上市前,马云持股8.9%。马云发明的控制制度:阿里合伙人制度。通过控制董事会控制企业日常决策 。
如何控制董事会:阿里上市主体注册在开曼,公司章程约定了修改章程有95%投票。章程决定了阿里合伙人能提选董事会11席的6位。马云、蔡崇信和软银、雅虎签订协议,“阿里合伙人”提名的董事,软银和雅虎都要同意,这四方持有的股份达到69.5%。章程也不是你想改就能改,因为马云8.9%股份。而阿里合伙人30名会添加,会退休,但是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
马云通过控制合伙人,从而控制董事会,从而控制管理层的方法,最终牢牢把握了“公司控制权”,用后来降到7.8%的股份,绝对控制了一家市值几千亿美金的公司。
二、运用:
用四种方法可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1, 投票权委托。京东上市前,刘强东对京东后来的投资人都有要求:想投资我?可以。请先把“投票委托权协议”签好。以后,你们只管分钱,但别说话。
2, 一致行动人协议。投票权你们都留着。说得有道理,我会听你们的。但如果我有自己的考虑,你们必须听我的。
3, 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GP),拥有100%的投票权,但只有少部分收益权;有限合伙人(LP),拥有绝大部分收益权,但几乎没有投票权。很多公司选择把合伙人,尤其是员工股权激励的股份,作为LP,放在“有限合伙”企业这个“持股平台”里,自己作为GP,行使绝对的投票权。
4, AB股制度。A 股,1股1票;B 股,1股10票。合伙人、投资人、员工拿A股,创始人拿 B股。这就是AB股制度。
三、思考
公司不断融资,创始人股份势必越来越少。为了不被赶出公司,BOOS可以把股权里包含投票权和收益权拆分 。
2020年的经营分析出来了,收入增长较不错,收益也还不错。BOOS提醒我赶紧激励的指标重新计算,激励的部份只能是在原来利润率增长的部份用来激励,也说是新增利润也是可分的。好吧,公司是创始人的,我就是想把公司当成自己家的来努力 ,跟着公司的成长收益增长,我们是各取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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