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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办公室聊起了农村不动产继续的问题。
一个同事说他们家和大伯一家一齐出资建造了一座房子,他们出了约60万,他大伯家只出了40万。
后来农村房产确权时,因为他先生是非农户口无法把房子确权到的名下。
结果房子的不动产证️就只能写他大伯的名字,现在他大伯去世了,房子又被大伯的儿子继承了。
所以现在他们回农下老家就像是去走亲戚一样,出了钱建房子,确感觉不是自己的家。
有人建议他去做公证,但物是人非了,公证已不知从何处做起,大伯家儿子也不愿去公证。
如果走法律途径就失去了情义,以后亲戚都做不成了。
农村人就是这样以为可以用情义维系一切,其实如果不是有人愿意让步,亲兄弟也会因利益反目成仇。
情意值多少个钱?就看双方肯作出多大的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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