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化的定义是这样的:文化是一个社会里精神财富的积累,通过物质媒介(书籍、艺术品等)传诸后世或向周围传播。根据这种观点,文化是创造性劳动的成果。现在正热着的观点却说,文化是种操守,是端正的态度,属伦理学范畴。我也不便说哪种观点更对。但就现在人们呼吁的“人文精神的回归”,我倒知道一个例子,文艺复兴。
所谓人文精神,应当是对某个时期全部人文成果的概括。
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以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众所周知,中国文化的最大成就,乃是孔孟开创的伦理学、道德哲学。这当然是种了不得的大成果,如其不然,别人也不会承认有我们这种文化。很不幸的是,这又造成了一种误会,以为文化即伦理道德,根本就忘了文化应该是多方面的成果———这是个很大的错误。不管怎么说,只有这么一种成果,文化显得单薄乏味。打个比方来说,文化好比是蔬菜,伦理道德是胡萝卜。说胡萝卜是蔬菜没错,说蔬菜是胡萝卜就有点儿不对头。文化热正说到这个地步,下一次就要说蔬菜是胡萝卜缨子,让我们彻底没菜吃。所以,我希望别再热了。
在西方,知识分子是教士的;另外,罗素又说,中国的儒学也拥有僧侣的权力。这就使人想到,中国知识分子是儒士的后裔。教士和儒士拥有的知识来自一些圣书,《圣经》或者《论语》之类。而近代知识分子,即便不是全部,起码也是一部分人,手里并没有圣书。他们令人信服,全凭知识,这种知识本身就可以取信于人。奇怪的是,这后一种知识并不能带来权力。
把儒学和宗教并列,肯定会招来一些反对。儒学没有凭借神的名义,更没有用天堂和地狱来吓唬人。但它也编造了一个神话,就是假如你把它排除在外,任何人都无法统治,天下就会乱作一团,什么秩序、伦理、道德都不会有。这个神话唬住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直到现在还有人相信。罗素说,对学者的尊敬从来就不是出于真知,而是因为想象中他具有的魔力。我认为,儒学的魔力就是统治神话的魔力。当然,就所论及的内容来说,儒学是一种哲学,但圣人说的那些话都是些断语,既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什么逻辑。假如不把统治的魔力估计在内,很难相信大家会坚信不疑。
罗素所说的“真知”是指科学。这种知识,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只要肯花工夫,就能学会。众所周知,科学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特别是在价值的领域。因此有人说它浅薄。不过,假如你真的花了些时间去学,就会发现,它和儒学有很大的不同。
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地记住。我相信,假如孔子或者孟子死而复生,看到后世的儒生总在重复他们说过的只言片语,一定会感到诧异。当然,也不能说这些儒生只是些留声机。因为他们在圣人之言前面都加上了前缀“夫子曰”。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按我的理解,这种复制是通过背诵来完成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背诵对儒士也是有利可图的。我们知道,有些人用背诵《韦氏大字典》的方式来学习英文。与过去背圣人书可以得到的利益相比,学会英文的利益实在太小。假设你真的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就掌握了统治的魔力,可以学而优则仕,当个官老爷;而会背诵字典的人只能去当翻译,拿干字二十元的稿酬。这两种背诵真不可同日而语。
科学并不提倡学者成为某种精神的复制品,也不自称有某种魔力。因为西方知识分子搞出了这种东西,所以不再受人尊重。假如我们相信罗素先生的说法,西方知识分子就是这样拆了自己的台。可恨的是,他们不但拆了自己的台,还要来拆中国知识分子的台。更可恨的是,有些中国知识分子也要来拆自己的台——晚生正是其中的一人。
对于这种状况,罗素先生有个说明:“知识分子发现他们的威信因自己的活动而丧失,就对当代世界感到不满。”他说的是西方的情形。在中国,这句话应该改为:某些中国知识分子发现自己的权威因为西方知识分子的活动而丧失,所以恨西洋学术和外国人。至于第二个问题,却是越说越暖昧难明。我总是在怀疑,有些人心里想着第一个问题,嘴上说着第二个问题。凭良心说,我很希望自己怀疑错。
优秀的统帅总是选择于已有利的战场来决战。军事家有谋略是件好事,学者有谋略好不好就值得怀疑。赞成传统文化的人现在有一种说法,以为任何民族都要尊重自己的文化传统,否则就没有前途。晚生以为,这种说法有选择战场的嫌疑。在传统这个战场上,儒士比别人有利。不是儒土的人有理由拒绝这种挑战。前不久晚生参与了一种论战,在论战中,有些男士以为现在应当回到传统,让男主外女主内;有些女士则表示反对。很显然,在传统这个战场上,男人比女人有利。我虽是男人,却站到了女人一方;因为我讨厌这种阴谋诡计。
罗素先生曾说,他赞成人人平等。但很遗憾的,事实远不是这样。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与人有知识的差异。这就提示说,由知识的差异可以产生权力。让我们假设世界上的人都很无知,唯有某个人全知全能,那么此人就可能掌握权力。中国古代的圣贤和现代的科学家相比,寻求知识的热情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圣贤中,特别要提出朱熹,就我所知,他的求知热情是古往今来的第一人。科学家和圣贤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但寻求知识,还寻求知识的证明。不幸的是,证明使知识人人可懂,他们就因此丧失了权力。相比之下,圣贤就要高明很多。因此,他们很快就达到了全知全觉的水平,换言之,达到了“内圣”的境界。只是这些知和觉可靠不可靠大成问题。我们知道,内圣和外王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假如我们说,圣贤急于内圣,是为了外王,就犯了无凭据地猜度别人内心世界的错误。好在还有朱熹的话来作为佐证。他也承认,自己格物致知,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
有人会说,我要复兴国学,只是为了救民于水火,振兴民族的自尊心。这就等于说,他在道德上高人一等,并且以天下为己任。我只能说,这样赤裸裸地宣扬自己过于直露,不是我的风格,同时感到僧侣的权力又在叩门。僧侣的权力比赤裸裸的暴虐要好得多,这我是承认的。虚伪从来就比暴力好得多。但我又想,生活在二十世纪末,我们有理由盼望好一点的东西。当然,对我这种盼望,又可以反驳说,身为一个中国人,你也配!——此后我除了向隅而泣,就想不到别的了。
弗洛伊德他老人家说过,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每个\都有点儿歇斯底里——这真是至理名言!所谓歇斯底里,就是按不下心头一股无明火,行为失范。
古人有首咏雪的打油诗曰:夜来北风寒,老天大吐痰。一轮红日出,便是止痰丸。——有些人的痰气简直比雪天的老天爷还大。谁能当这枚止痰丸呢?只有弗洛伊德。
法国人在马赛曲里唱道:“不自由毋宁死。”这话有人是不同意的。不信你就找本辜鸿铭的书来看看,里面大谈所谓良民宗教,简直就是在高唱:“若自由毋宁死。”《独立宣言》里说:“我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话是讲给英国皇上听的,表明了平民的尊严。这话孟夫子一定反对,他说过:“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这又简直是宣布说,平民不该有自己的尊严。总而言之,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有的全是些相反的东西。我是很爱国的,这体现在:我希望伏尔泰、杰弗逊的文章能归到辜鸿铭的名下,而把辜鸿铭的文章栽给洋鬼子。假如这是事实的话,我会感到幸福得多。
有时候我想,假如“大跃进、文化革命”这些事,不是发生在中国,而是发生在外国,该有多好。这些想法很不体面,但还不能说是有痰气。有些坏事发生在了中国,我们就说它好,有些鬼话是中国人说的,我们就说它有理,这种做法就叫作有痰气。有些年轻人把这些有痰气的想法写咸书,他本人倒不见得是真有痰气,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一种普遍存在的事态比这要命得多。
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本是种痛苦,但又有人说:“这很幸福!”久而久之,搞到了是非难辨、香臭不知的地步。这就是我们嗓子里噎着的痰了肚完了。
众所周知,有一种人,起码是在表面上,不喜欢快乐,而喜欢痛苦,喜欢体面和尊严,喜欢奴役与屈辱,这就是受虐狂。弗洛伊德对受虐狂的威因有这样一种解释:人若落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之中,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就会把这种痛苦看作是幸福,用这种方式来寻求解脱。这样一来,他的价值观就被逆转过来了。当然,这种过程因人而异。有些人是不会被逆转的。比方说我吧,在痛苦的重压下,会有些不体面的想法,但还不会被逆转。另有一些人不仅被逆转,而且还有了痰气,一听到别人说自由、体面、尊严等等是好的,马上就怒火万丈,这就有点儿不对头了,世界上哪有这样气焰万丈的受虐狂?你就是真有这种毛病,也不要这个样子嘛。
中国的读书人有种毛病,总要对某些事实视而不见,这些事实里就包括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读书人喜欢做的事情是埋首于故纸堆里,好像故纸之中什么都有了。中国的典籍倒是浩若烟海,但假若没人巴事实往纸上写,纸上还是什么都没有。《江村经济》的价值就在于它把事实写到了纸上,在中国这个地方,很少有人做这样的事。马林诺夫斯基给《江村经济》作序,也称赞了费先生的诚实。所以费先生这项研究中的诚实程度,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有人说,朱熹老夫子做了一世的学问,什么叫作“是”( be),什么叫作“应该是”(should be)从来就没搞清楚过。我们知道,前者是指事实,后者是指意愿,两者是有区别的。人不可能一辈子遇上的都是合心意的事,如果朱夫子总把意愿和事实混为一谈,那他怎么生活呢?所以,当朱夫子开始学术思维时,他把意愿和事实当成了一回事——学术思维确有这样一种特点,不做学问时,意愿和现实又能分开了。不独朱夫子,中国人做学问时都是如此,自打孔子到如今,写文章时都要拿一股劲,讨论国计民生乃至人类的前途这样的题目,得到一片光明的结论,在这一片光明下,十足的诚实倒显得可在所有重大题目上得出一片光明的结论固然很好,但若不把意愿和现实混为一谈,这是很难做到的。
人忠于已知事实叫作诚实,不忠于事实就叫作虚伪。还有些人只忠于做过选择的事实,这既不叫诚实,也不叫虚伪,我把它叫作浮嚣。这是个含蓄的说法,乍看起来不够贴切,实际上还是合乎道理的:人选择事实,总是出于浮嚣的心境。
一个明理的人,总是把可靠的知识作为根本,也时常想想那些猜测,假如猜测可以验证,就扩大了知识的领域;最后,偶尔他也准许自己想入非非,从怪诞的想象之中,人也能得到一些启迪。当然,人有能力把可信和不可信的东西分开,不会把怪诞的想象当真,但也有例外。
我以为,一个人在胸中抹杀可信和不可信的界限,多是因为生活中巨大的压力。走投无路的人就容易迷信,而且是什么都信(马林诺夫斯基也是这样来解释巫术的)。虽然原因让人同情,但放弃理性总是软弱的行径。
在老年、病痛或贫困之中,我也可能相信世界上还有些奇妙的法门,可以呼风唤雨,起死回生。所以我对事出有因的迷信总抱着宽容的态度。只可惜有种情况叫人无法宽容。
在农村还可以看到另一种狐仙附体的人,那就是巫婆神汉。我以为他们不是撒癔症,而是装神弄鬼,诈人钱物。如前所述,人在遇到不幸时才迷信,所以他们又是些趁火打劫的恶棍。总的来说,我只知道一个词,可以指称这种人,那就是“人渣”。各种邪门书的作者应该比人渣好些,但凭良心说,我真不知好在哪里。
我以为,知识分子的道德准则应以诚信为根本。假如知识分子也骗人,让大家去信谁?但知识分子里也有人信邪门歪道的东西,这就叫人大惑不解。理科的知识分子绝不敢在自己的领域里胡来,所以在诚信方面记录很好。就是文史学者也不敢编造史料,假造文献。但是有科学的技能,未必有科学素质;有科学的素质,未必有科学的品格。科学家也会五迷三道。当然,我相信他们是被人骗了。老年、疾病和贫困也会困扰科学家,除此之外,科学家只知道什么是真,不知道什么是假,更不谙弄虛作假之道,所以容易被人骗。
小说家是个很特别的例子,他们以编故事为主业;既知道何谓真,更知道何谓假。我自己就是小说家,你让我发誓说写出的都是真事,我绝不敢,但我不以为自己可以信口雌黄到处骗人。我编的故事,读者也知道是编的。我总以为写小说是种事业,是种体面的劳动,有别于行骗。你若说利用他人的弱点进行欺诈,千尽人所不齿的行径,可只因为是个小说家,他就是个好人了,我抵死也不信。这是因为虚构文学一道,从荷马到如今,有很好的名声。
《老残游记》上说,中国有“北拳南革”两大祸患。当然,“南革”的说法是对革命者的污蔑,但“北拳”的确是中国的一大隐患。中国人——尤其是社会的下层——有迷信的传统,在社会动荡、生活有压力时,简直就是渴望迷信。此时有人来装神弄鬼,就会一哄而起,造成大的灾难。这种流行性的迷信之所以可怕,在于它会使群众变得不可理喻。这是中国文化传统里最深的隐患。宣传科学,崇尚理性,可以克制这种隐患;宣扬种种不可信的东西,是触发这种隐患。作家应该有社会责任感,不可为一点儿稿酬,就来为祸人间。
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但是,这种体会过于深奥,对大多数中国人不适用。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科学有移山倒海的威力,是某种叫作“科学家”的人发明出的、我们所不懂的古怪门道。基于这种理解,中国人很容易相信一切古怪门道都是科学,其中就包括了可以呼风唤雨的气功和让药片穿过塑料瓶的特异功能。我当然要说,这些都不是科学。要把这些说明白并不容易——对不懂科学的人说明什么是科学,就像要对三岁孩子说明什么是性一样,难于启齿。
科学对于公众来说,确实犯下了过于深奧的罪孽。虽然如此,科学仍然是理性的产物。它是世界上最老实、最本分的东西,而气功呼风唤雨,药片穿瓶子,就不那么老实。
大贤罗素曾说,近代以来,科学建立了权威。这种权威和以往一切权威都不同,它是一种理性的权威,或者说,它不是一种真正的权威。科学所说的一切,你都不必问它是从谁嘴里说出来的,那人可不可信,因为你可以用纸笔或者实验来验证。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有验证数学定理的修养,更不见得拥有实验室,但也不出大格——数学修养可以学出来,实验设备也可以置办。数学家证明了什么,总要把自己的证明写给人看;物理学家做出了什么,也要写出实验条件和过程。总而言之,科学家声称自己发明、发现了什么,都要主动接受别人的审查。
按照许倬云教授的意见,中国人在科学面前,很容易失去平常心。科学太过深奥,这是原因之一。民族主义是另一个原因。假设特异功能是生命科学是外国人发明的,到中国来表演,相信此时它已深深地淹没在唾液和黏痰的海洋里。众所周知,现代科学发祥于外国,中国人搞科学,是按洋人发明的规则去比赛规定动作。很多人急于发明新东西,为民族争光。在急迫的心隋下,就大胆创新,打破常规,创造奇迹。
建议一切人:为了让自己的儿女有脸做人,尽量不要当骗子。很显然,这种发明创造,丝毫也不能为民族争光,只是给大家丢丑,所以让那些假发明的责任者溜掉有点儿不公道。我还建议大家时时想到:整个人类是一个物种,科学是全人类的事业,它的成就不能为民族所专有,所以它是全人类的光荣;这样就能有一些平常心。有了平常心,也就不容易被人骗。
科学,尤其要有平常心。如罗素所言,科学在“不计利害地追求客观真理”。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如此淳朴和善良。尤瑟纳尔女士说:“当我计算或写作时,就超越了性别,甚至超越了人类。”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是如此崇高的事业。我用大师们的金玉良言劝某些成年人学好。不用別人说,我也觉得此事有点儿可笑。
从表面上看,科学只认理不认人,仿佛它是个开放的领域,谁都能来弄一把,但在实际上,它又是最困难的事业,不是谁都能懂,所以它又最为封闭。从表面上看,科学不断创造奇迹,好像很是神奇,但在实际上,它绝无分毫的神奇之处——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科学是对真正事实的实事求是——它创造的一切,都是本分得来的;其中包含的血汗、眼泪和艰辛,恐非外人所能知道。但这不是说,你只要说有神奇的事存在,就会冒犯到我。我还有些朋友相信基督死了又活过来,这比药片穿瓶更神奇!这是信仰,理当得到尊重。科学没有理由去侵犯合理的宗教信仰。但我们现在见到的是一种远说不上合理的信仰在公然强奸科学一一个弱智、邪恶、半人半兽的家伙,想要奸污智慧女神,它还流着口水,吐着黏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配得上她!她和我一样笨,”——我想说的是:“你搞错了。换个名字,到别处去试试吧。”
艺术的标准在世界上各个地方是不同的。以美国的标准为例,到了欧洲就会被视为浅薄。我知道美国有部格调高尚的片子,说上帝本人来到了美国,变成了一个稇蔼可亲的美国老人,到处去助人为乐;听见别人顺嘴溜出一句:“感谢上帝……”就接上一句:“不客气!”相信这个故事能使读者联想到一些国产片。这种片子叫欧洲人,尤其是法国人看了,一定会觉得浅薄。法国人对美国电影的看法是,除了伍迪·艾伦的电影,其他通通是狗屎一堆。
南欧的老百姓喜欢深刻的东西,美国人喜欢浅薄的东西;这一点连后者自己也是承认的。这种区别是因为欧洲有历史,美国没有历史所致。
因为有这种区别,所以对艺术的认识也有深浅的不同。假定你有深刻的认识,对浅薄的艺术就会视为庸俗,这正是欧洲人对美国电影的看法。现在来谈谈我们中国人民是哪一种人。我毫不怀疑,因为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是全世界最深刻的人民。这一点连自以为深奧的欧洲人也是承认和佩服的。
在我看来,所谓真善美就是一种甜腻膩的正面描写,在一个成熟的现代国度里,一流的艺术作品没有不包括一点儿批判成分的。因此,从批判转入正面歌颂往往意味着变得浅薄。
在此情况下,应该想到自己的艺术标准浅于大众;和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民之一般水平不符,宜往深处开掘——不要看不起小市民,也不要看不起芸芸众生。毛主席曾言: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
我说人若追求智慧,就能从中得到快乐,就有人来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者——他一点儿都不懂我在说什么。他还说理性已经崩溃了,一个伟大的、非理性的时代就要降临。如此看来,将来一定满世界都疯子、傻子。我真是不明白,满世界都是疯子和傻子,这就是民族实在主义吗?既然谁都不明白谁在说些什么,就应该互不搭理才对。我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我从来不看有痰气的思辨文章(除非点了我的名),以免误解。至于我写的这种幽默文章,也不希望它被有痰气的思辨学者看到。
科学和人类创造的一切东西一样,是以文化和生活方式的特异性为基础的。以此为基础,划分出中国的科学,这是好的。还有外国的科学,那是邪恶的,通通都要批倒批臭。中国数学、中国物理和中国化学,都不用特别发明出来,老祖宗都替我们发明好了:中国物理是阴阳,中国化学是五行,中国数学是八卦。到了那时,我们又退回到中世纪了。
在国外可以看到另一种解决不平等的方法,那里年轻漂亮的小姐们不怎么化妆,倒是中老年妇女总是要化点儿妆。这样从总体上看,大家都相当漂亮。另外,年轻、健康,这本身就是最美丽的,用不着用化妆品来掩盖它。我觉得这样做有相当的合理性。国内的情况则相反,越是年轻漂亮的小姐越要化妆,上点儿岁数的就破罐破摔,蓬头垢面—一我以为这是不好的。
到此为止。现在的年轻人大概常听人说,人有知识就会变聪明,会活得更好,不受人欺。这话虽不错,但也有偏差。知识另有一种作用,它可以使你生活在过去、未来和现在,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充实、更有趣。这其中另有一种境界,非无知的人可解。不管有没有直接的好处,都应该学习——持这种态度来求知更可取。
反对对我的人会说:“就算你说的属实,但我就愿意只生活在现时现世!我就愿意得些能见得到的好处!有用的我学,没用的我不学,你能奈我何?”….假如执意这样放纵自己,也就难以说服。罗素曾经说,对于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他的本意恰恰是劝人不要放弃求知这一善行。抱着封闭的态度来生活,活着真的没什么意思。
有种东西叫作“norm”,可以译作“规范”,是指那些约定俗成,大家必须遵从的东西。它在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样的,当然能起一些好作用,但有时也相当丑恶。人应该遵从所在社会的norm,这是不言而喻的。但除了遵从norm,还该不该干点儿别的,这就是问题。如果一个社会的norm很坏,就如纳粹德国或者“文革”初的中国,人在其中循规蹈矩地过了一世,谁都知道不可取。但也存在了这样的可能,就是经过某些人的努力,建立了无懈可击的norm,人是不是只剩遵从一件事可干了呢?假如回答是肯定的,就难免让我联想到笼养的鸡和圈养的猪。我想任何一个农场主都会觉得自己猪场里的norm对猪来说是最好的——每头猪除了吃什么都不做,把自己养肥。这种最好的norm当然也包括这些不幸的动物必须在屠场里结束生命。但我猜测有些猪会觉得自己活得很没劲。
“到岁数了,找合适的对象结婚,过正常的性生活”和“爱上某人”,是截然不同的事情。当然,假如你说,性爱只是生活的一隅,不是全体,我无条件地同意。但我还想指出,到岁数了,找合适的人,正常的性生活,这些都是从norm的角度来判断的——属于个人的,只是一片虚无。我总觉得,把不是生活的事叫作“生活”,这是在巧言掩饰。
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因为这个缘故,我的生活看似平淡,但也不能说是“无”。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人在年轻时,心气总是很高的,最后总要向现实投降。我刚刚过了四十四岁生日,在这个年龄上给自己做结论似乎还为时过早。但我总觉得,我这一生绝不会向虚无投降,我会一直战斗到死。
过去我有过这样的人生观:人应该为别人而活着,致力于他人的幸福,不考虑自己的幸福。这是因为人生苦短,仅为自己活着不太有意思。这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现在再说这话有沽名钓誉之嫌。当时我们都是马克思的信徒,并且坚信应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我以为帮助别人比自己享受,不但更光荣,而且更幸福。假如人人都像我一样,就没有了争权夺利,岂不是天下太平?
后来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一个陣论。倘有一天,人人像我一样高尚,都以帮助别人为幸福,那么谁来接受别人的帮助?帮助别人比自己享受幸福,谁乐意放弃更大的幸福呢?大家毫不利己,都要利人,利归何人?这就是我发现的礼让悖论。
归根到底一句话,毫不利己必然包含虚伪,等到想通了这一点,我也不再持有这样的人生观。从那时到现在想的都是。希望我有些成就,为人所羡慕;有一些美德,为人所称道。但是为时已晚,大好年华已经空过。唉,蹉跎岁月,不说也罢!
我不相信人会有所谓“命运”,但是我相信对于任何人来说,“限度”总是存在的。再聪明再强悍的人,能够做到的事情也是有限度的。
什么叫失败?也许可以说,人去做一件事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这就是失败。
但是,那些与命运斗争的人,那些做接近自己限度的斗争的人,却天生地接近这种失败。老人到海上去,不能期望天天有鱼来咬他的钩,于是他常常失败。一个常常在进行着接近自己限度的斗争的人,总是会常常失败的,一个想探索自然奧秘的人也常常会失败,一个想改革社会的人更是会常常失败。只有那些安于自己限度之内的生活的人才总是“胜利”,这种“胜利者”之所以常胜不败,只是因为他的对手是早已降伏的,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投入斗争。
在人生的道路上,“失败”这个词还有另外的含义,即是指人失去了继续斗争的信心,放下了手中的武器。人类向限度屈服,这才是真正的失败。而没有放下手中的武器,还在继续斗争,继续向限度挑战的人并没有失败。如此看来,老人没有失败。老人从未放下武器,只不过是丧失了武器。老人没有失去信心,因此不应当说他是“失败了的英雄”。
那么,什么也没有得到的老人竟是胜利的吗?我确是这样看的。我认为,胜利就是战斗到最后的时刻。老人总怀着无比的勇气走向莫测的大海,他的信心是不可战胜的。
人们常常把这样的事情当作人性最可贵的表露:七尺男子汉坐在厨房里和三姑六婆磨嘴皮子,或者衣装笔挺的男女们坐在海滨,谈论着高尚的、别人不能理解的感情。我不喜欢人们像这样沉溺在人性软弱的部分之中,更不喜欢人们总是这样描写人性。
正像老人每天走向大海一样,很多人每天也走向与他们的限度斗争的战场,仿佛他们要与命运一比高低似的。他们是人中的强者。
人本身也有自己的限度,但是当人们一再把手伸到限度之外,这个限度就一天一天地扩大了。人类在与限度的斗争中成长。他们把飞船送上太空,他们也用简陋的渔具在加勒比海捕捉巨大的马林鱼。这些事情是同样伟大的。做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的人都是英雄。而那些永远不肯或不敢超越出自己限度的人是平庸的人。
在人类前进的道路上,强者与弱者的命运是不同的。弱者不羨慕强者的命运,强者也讨厌弱者的命运。强者带有人性中强悍的一面,弱者带有人性中软弱的一面。强者为弱者开辟道路,但是强者往往为弱者所奴役,就像老人是为大腹便便的游客打鱼一样。
翻开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就听到他沉重的叹息。北国的莽原简直是一个谜。黑色的森林直铺到更空旷的冻土荒原,这是一个谜。河流向北方流去,不知所终,这是同一个谜。一个人向森林走去,不知道为什么,这也是同一个谜。河边上有一座巨石,水下的沉木千年不腐,这还是同一个谜。空旷、孤寂、白色的冰雪世界令人神往,这就是那个谜。
当年高更脱下文明的外衣,走一张热带的风情画。热风、棕色的土著人、密集的草木也许更令人神往。生命是从湿热里造出来的。也许留在南方更靠近命的本源?高更也许已经走到了谜底?我们从他的画上看到星光涂蓝了的躯体。看到黑色里诡谲的火,看到热带人神秘的舞蹈,也许这就是他发出的信息?但是这信息对我们来说太隔膜了。
冷与热有同等的魅力,离群索居与过原始生活有同等的魅力,空旷无际与密集生长有同等的魅力。如汤因比所云,我们生活在阳的时期。在史前阴的时期,人类散居于地球上,据有空间,也向空间学习。杀戮生命,也向生命学习。如今我们拥挤在一起,周围的生命除了人,就是可食的肉类。也许这真的值得惋惜。
在道德文章里,作家对人做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是颂扬的工具,也是杀戮的工具。作家给正义者戴上花环,还把不义者送上道德的刑台,凌迟处死,以憑陕意。在行使这种特权时,很少有作家不暴露出入性中卑劣的一面。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处死一个人,还给他申辩与忏悔的机会,而道德作家宣布一个人的死刑,则往往不容他申辩,只是剥夺他一切优点,夸大一切缺点,把他置于禽兽不如的地位。
做过的恶事,不是靠请求对方原谅来解脱,也不归于忘却,而是自己来承担良心的谴责,这是何等坦荡的态度!这种良知出现在该恶棍身上,又是那样合乎情理。
作者的逻辑,似乎仅仅为了糊口的杀戮是可以的,而为了贪欲的杀戮是不可以的。这就让人想起朱熹对“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和“存天理、灭人欲”的调和处理:人要吃饭,是为天理;人要美食,是为人欲。这种议论简直贻人以笑柄。
拿破仑曾云:“世间一切书中,我偏爱以血写成者。”此话顶有道理。
用我的话来说,世间一切书中,我偏爱经过一番搏斗才写成者,哪怕是小说(虚构类)也不例外。这种书的出现,是作家对自己的胜利,是后辈作家对先辈作家的胜利,是新出的书对已有的书的胜利。
这种胜利不能靠花拳绣腿得来,也不能靠诡异的招数、靠武林秘籍、靠插科打诨得到,而是不折不扣地比拼内力。
斯泰芬:我会明辨是非。
安德谢夫:真的吗?怎么!没有做买卖的才能,对艺术无兴趣,不敢碰哲学,却知道辨别是非的秘诀!这是考倒一切哲学家、难坏一切律师、搞昏一切商人、毁灭大多艺术家的一个问题呀!唉,先生,您真是个天才,圣人中的圣人,人间的天神!而且年纪只有二十四岁!
真的,论起明辨是非,儿童仿佛比成人强,无知的人仿佛比聪明人强。这真是个有趣的现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接受一个伦理的(或宗教的)体系比接受一个真理的(或科学的)体系要容易得多。一个伦理的体系能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简单明了。人们能够凭良心、凭情感来明辨是非。斯泰芬可以指出造大炮是残忍的,可以指出做买卖斤斤计较是下流的,世界在他那里是无比简单的,是非都写在每件东西上,写在每一个人脸上。世界上绝不存在一个能把他难倒的难题。
说来惭愧,十几岁的时候我也是斯泰芬一流的人物。那时我也会明辨是非,我甚至能说出:光明是好的,黑暗是坏的;左边是好的,右边是坏的;东边是好的,西边是坏的,等等。
“明辨是非”并非毫无必要,但是如果以为学会了“明辨是非”就有了什么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学会了把世上一切事物分烕好的和坏的以后,对世界的了解还是非常非常可怜的。我们还要继续学习一切是如何发生、如何变化的。这些知识会冲击我们过去形成的是非标准,这时我们就面临一个重大抉择,是接受事实,还是坚持旧有的价值观念?事实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却成了接触世界与了解世界的障碍,结果是终生停留在只会“明辨是非”的水平上。可以这样说,接受了一个伦理的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
在一个伦理的体系之中,人们学会了把事物分成好的与坏的、对的与错的、应该发生的和不应该发生的,这样的是非标准对我们了解世界是有不良影响的。科学则指出事物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不发生,这些事实常与那些道德标准冲突。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如果我们承认它,就成了精神上的失败者。如果我们不承认它,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认识世界的机会。事实上,很多人为了这种精神上的胜利,就被永远隔绝在现实世界之外。
还有另一种人物:他们信奉一套道德标准,在行动中却绝不遵守它。他们可以正确地认识世界,但是又不和旧有的信念冲突。他们保存了这个矛盾不去解决,结果活得很好。
在我们看来,安德谢夫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残酷地剥削和欺骗劳动人民。但是他在那个社会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又说明他有他的高明之处。比之那些糊涂的“善良人”,他是一个头脑清楚的坏蛋。一个坏蛋清楚的头脑中,真理的成分要比善良的糊涂人多一些。然而,坏蛋终究是坏蛋。
总体来说,我以为人生在世应当努力,应该善良,而血统这种说法对于培养这些优良品质毫无帮助。除此之外,血统这件事还特别地荒唐。但是现实,尤其是历史,与我怎样想毫无关系。
颂扬的话能通过,批评的话就通不过。任何人都能看出这件事的不合理之处:女作家的作品,男人只能赞美,这种赞美就没了意义。假如女性文学意味着对文学做这样的分割,那就没什么意思。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在文学领域也不可滥用,它会把文学割碎。当然,对于女性文学,我也不是完全的取消派。女作家写性别意识,只要能写好,我就赞成。
我的看法是:这些学问不能教给我们如何写作。通过写作可以改变自我,这就是说,真正能教我们如何写作的,却是写作自身。
小说从语言到结构,就该是处处是美。朝这个方向努力,小说才能和历史、纪实、通俗文学分开——就像戏剧、哲学那样,是一种远不是谁都能来上一手的文体,这样才对。
知识分子不同于芸芸众生,他不仅仅生活在现时现世,而是生活在一个时间段里。人文知识分子更了解历史,他生活在从过去到现在的这个时间段里;科技知识分子更关注未来,他生活从现在到未来的时间段里。
依我之见,作家写自我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把自我当作subject,一种则把自我当作object。我不是在卖弄自己懂几句洋文,而是在这方面中文没有特别贴切的相应词汇。假如把自我看作subject,则把它看成是静态的、不可改变的,是自恋、自足的核心。若把它看作是object,那就是说,自我也是动态的、可以改变的,可以把它向前推进。我们国家的文学传统,有一半来自传统文化,另一半来自苏联,总以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居,想着提升和改造别人的灵魂,炫耀和卖弄自己的灵魂。不知为什么,我不大喜欢这一点。相比之下,我很喜欢福柯的这句话:“通过写作来改变自我。”这也是我的观点。所以,一在书里看到以自我为中心的种种感触,我马上就有不同意见。
美国也有的地方地皮紧张,把房子盖在山上,但是不动山上的树,也不动山上的草,把房子栽到山上。然后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些树,属人、鸟、兽共有,不像咱们这里把什么都扒得乱糟糟,像个乱葬场。这样的事和贫富没什么大关系,主要是看你喜欢住在什么地方。顺便说一句,在美国大多数地方,小松鼠爬到窗台上是常有的事。但是在热爱家园方面,美国佬又何足道哉。欧洲人把家弄得更像样。
人不爱自己的家就无以为人,而家可不只是房门里那一点儿地方。
现在我想,人活在世界上有两大义务,一是好好做人,无愧于人生一世。这一条我还差得远。另一条是不能惯别人的臭毛病,这一条我差得更远。这一条我们都差得太远了。举个例子来说吧,我住的地方(我早就回国来了)门前一条马路,所有的阴沟盖全被人偷走了。这种毛病完全是我们惯出来的。
后来我才知道,沃尔夫老太太这样的农夫带有玩票的性质,虽然她有农学的学位,又很能吃苦耐劳,但毕竟是个老太太。真正的个体劳动者,自己用的机器坏了,送给别人去修就是耻辱。不仅是因为钱被人赚走了,还因为承认了自己无能。后来我们到一位吊车司机家做客,他引以为自豪的不是那台自己的价值三十万美元的吊车,而是他的修理工具。那些东西都是几百件一套的,当然我们看了也是不得要领。他还说,会开机器不算一种本领,真正的本领是会修。假如邻居或同行什么东西坏了请他修,就很光荣。而自己的家什坏了拾掇不了要请别人,就很害臊。总而言之,这就是他的生计。他在这方面很强,故而得意扬扬。
在美国我结识了不少像沃尔夫老太太这样的人——个体吊车司机、餐馆老板、小镇上的牙医,等等,大家本本分分谋着一种生计,有人成功,有人不成功。不成功的人就想再换一种本分生计,没有去炒股票,或者编个什么故事惊世骇俗。这些人大概就叫人民吧。美国的政客提到美国富强的原因,总要把大半功劳归因于美国高素质的人民,不好意思全归因于自己的正确领导。回了中国,我也净结识这样的人。要是有人会炒股票,或者会写新潮理论文章,我倒不急于认识。这大概是天性使然吧。
我们读书、写作1995年就这样过去了。这样提到过去的一年,带点儿感慨的语调,感叹生活的平淡。过去我们的生活可不是这样平淡。在我们年轻时,每一年的经历都能写成一本书,后来只能写成小册子,再后来变成了薄薄的几页纸。现在就是这样一句话:读书、写作。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远离了动荡的年代,另一方面,我们也喜欢平淡的生活。对我们来说,这样的生活就够了。
二十一世纪:理想主义的光辉已经暗淡,人类不再抱着崇高的理想,想要摘下天上的星星,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现实问题上去。当一切都趋于平淡,人类进入了哀乐中年。我们都不是历史学家,不会用这样宏观的态度来描述世界,但这些话也触动了我们的内心。过去,我们也想到过要摘下天上的星星,我们的生活也趋于平淡。这是不是说,我们也进入了衷乐中年?假设如此,倒是件值得伤心的事。一一位法国政治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在二十岁时如果不是激进派,那他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假如他到了三十岁还是个激进派,那他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我们这样理解他的话:一味地勇猛精进,不见得就有造就,相反,在平淡中冷静思索,倒更能解决问题。
很多年轻人会说:“平淡的生活哪里有幸福可言?”对此,我们倒有不同的意见。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幸福来自建设性的工作。”入能从毁灭里得到一些快乐,但这种快乐不能和建设带来的快乐榴比。只有建设的快乐才能无穷无尽,毁灭则有它的极限。夸大狂和自恋都不能带来幸福,与此相反,它正是不幸的源泉。我们希望能远离偏执,从建设性和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取幸福。创造性工作的快乐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而我们恰恰有幸得到了渴望获得这种快乐的机会——那就是做一个知识分子。
对于当初回国的决定,我们从没有后悔过。这丝毫不说明我们比别人爱国。生活在国内的人,对祖国的感情反倒不像海外学人表现得那么强烈。假如举行爱国主义征文比赛,国内的人倒不一定能够获奖。人生在世,就如一本打开的书,我们更希望这本书的主题始终如一,不希望它在中途改变题目一变题目——到外文化中生活,人生的主题就会改变。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生活更加真切,明白是变得平淡也罢,这就是我们回国的原因。这是我们的选择,不见得对别人也适用。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对文化、浪潮等抱有充分的尊敬,对哲学和文化人类学也很有兴趣。我不满意的只是在知识领域里的这种古怪现象,它和超声波哨子、打鸡血是同一类的东西。热起来人人都在搞,过后大家都把它忘掉。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记着这些事情,感觉很是寂寞。
据我所见,诀窍和真正的知识是不同的。真正的知识不仅能说明一件事应该怎样做,还能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而那些诀窍呢,从来就说不出为什么,所以是靠不住的。能使人变聪明的诀窍是没有的。倒是有种诀窍能使人觉得自己变聪明了,实际上却变得更笨。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一更重要的是记住自己今年几岁了,别再搞小孩子的把戏。岁末年初,总该讲几句吉利话:但愿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能远离一切古怪的事,大家都能做个健全的人—一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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