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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衣情缘 | 把衣裳穿出自己的印记。

古董衣情缘 | 把衣裳穿出自己的印记。

作者: 再来点盐 | 来源:发表于2017-09-18 12:01 被阅读66次

    建议阅读时间5分钟20秒。

    古董衣情缘

    书籍:古董衣情缘(A Vintage Affair)

    作者:伊莎贝拉·沃尔夫[英]

    译者:杨肖燕

    字数:26万

    出版时间:2012年

    标签:小说 复古 店铺 爱情 友情 回忆

    最佳阅读年龄:16-32岁

    前言:

    打动我的书,认真通读后推荐给你们。

    有些高雅,但值得一读。

    因为它,大概会引起你的思考。

    导读:

    零.有言在先

    壹.书籍目录

    贰.书籍剖析

    弎.再来点言


    正文

    零.

    《古董衣情缘》,是女主对古董衣特有的情缘,也是她到店访客对复古服饰特有的情缘。古董衣上穿插来回的绑带,也绑住了许多尘封的感情……


    喜欢这个题材,因为一件古董衣(年代久远,大部分都拥有过主人)与素味平生的人建立起联系。从作者的描述看来,来到古董衣部落,选择这件古董衣的人,似乎都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度最适合穿上它的女主人。我十分喜欢书里描述古董衣的部分,尤其在故事前半部分它占据很大篇幅,读起来甚是心满意足,后半部分则转为叙述回忆,重碎沉痛,亦是女主抉择有关她爱情的时刻。

    喜欢故事中的女主,成熟,气质优雅稍有内敛气度。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喜欢她的独立。在她三十而立初,毅然辞去拍卖行的工作,因为曾经工作是替古董衣估价及负责拍卖,“她是专家”这个印象让她顺利贷款,成功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古董衣部落”。

    喜欢复古元素,喜欢古董衣的她,对于自己收藏的古董衣,夸夸其谈如数家珍却丝毫不令人生厌,她口中吐出的字眼更是多了一份高贵的哲学般思考。

    我真正热爱它们的原因在于……它们包含着某个人的生活经历,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会去想穿过这些衣服的女人。

    或许这是作者开始交代故事的一个契机,由女主去解开一些尘封的回忆。

    在她有了古董衣部落后,她的日常便是:经营店铺,参加拍卖会,去乡下市场,私人买家,股东展览会,或是网上,甚至到国外回购至少80年代前的古董衣。如此,随着古董衣店铺的开张,慢慢遇到的那些紧张慌乱而有趣的人和事,一切的堆砌令这本书读起来生动得很。

    女性们想要个性,而不是批量生产。古董衣正迎合了她们的需要。身着古董衣可以显示你的创造性和鉴赏力……一个女人可以在高街花200英镑买一件晚礼服,隔天就一文不值,但是同样的钱,可以买到一件料子上乘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她保养得好,实际上还会增值。

    这是女主开这家店铺的初衷之一,除去她的热爱。

    古董衣,与当今大批量生产的服装不同,它是独一无二的,但同时它存在过去的记忆。过去与现在,曾经服侍过其他主人,而今穿在自己的身上,这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矛盾。

    这书中也有三大主要矛盾。

    其一,女主菲比的三条感情线——(按认识先后)

    1.前任男友盖伊 闺蜜看中的男人反而爱上了她 她却在即将与他订婚时提出分手

    2.丹 本地杂志创办者之一 对女主有好感 总约她看电影聊电影 对开办放映厅有执念

    3.迈尔斯 丧偶十年未婚 有一位16岁但性情娇惯的女儿 和他交往了一段日子发现他的女儿是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

    每个人都看似有优势,女主是否会选择其中一个,等你们一阅原著便知。

    其二,贝尔夫人的自责——

    在战争时期自责因自己的过错而失去了她的闺蜜,潜意识以为她已经死亡,一直不曾尝试去寻找有关她的消息,直到她遇见了女主,替她寻找……

    其三,父母亲的关系——

    离婚后,父母亲两个人的状态都改变了生活节奏,还有一些看起来不好的呈现。

    在后两条线上,作者向我们交待了一个相对美好的结局,但在女主三方的感情瓜葛上处理显得有些轻描淡写,或许只是我这个年纪不懂罢。私以为如果能加长篇幅,继续理清这些关系,文章能够更完整。

    既已阅完,意犹未尽。

    且听我说一说书吧。

    壹.

    目录入下——

    引子

    Chapter 1 “古董衣部落”开张了

    Chapter 2 拍卖会上:一条格蕾丝夫人的裙子

    Chapter 3 贝尔夫人的古董衣

    Chapter 4 “偶遇”迈尔斯

    Chapter 5 往事随风

    Chapter 6 离奇的通灵师

    Chapter 7 约会

    Chapter 8 葡萄园里的爱情

    Chapter 9 在贝尔夫人的故乡

    Chapter 10 与迈尔斯再次相约

    Chapter 11 库房电影院

    Chapter 12 寻找米利亚姆

    Chapter 13 寂寞的烟花

    Chapter 14 戒指与故人

    Chapter 15 三个男人

    尾声

    贰.

    开头:『早晨从家里出门的时候,我想着9月份。』


    女主菲比开了一家专门售卖古董衣的店铺。一个沉淀回忆的场所,既是爱好,也是让她慢慢打开回忆的载体。她对古董衣的喜爱之情融于生活溢于言表——

    我爱它们漂亮的衣料和精美的做工,我喜欢了解凝聚在其中的高超工艺。

    穿古董衣是对现在大批量生产的一种反抗,但我最爱古董衣的是,它们包含着某个人的生活经历。

    当你买了一件古董衣的时候,你不仅仅是在买面料和做工——你买的是某个人的过去。

    我给了这些衣服一段新的生命,我为能够修复它们而自豪。生活中有如此多的东西是不能够修复的。

    她在店里做的最多的事情是从店铺楼上的储藏室挑选出一些当季服装,把它们一一挂在衣架上。然后等适合它们的人来带走它们。

    有这样一家迷人的店,不用特地买广告大费周章地宣传,也马上通过顾客在城市里火热了起来。而正是这家店,让她开启了新的人生,解开藏在心中的固执。

    故事主轴:她通过古董衣的收购认识了贝尔夫人。

    贝尔夫人年幼时,有一个好玩伴,名叫莫妮可。当战争来临时,所有的犹太人都被带走,包括莫妮可的家人,她被邻居偷偷藏在森林中的一个小木屋里。她意外来到小木屋,发现了她,两人约定好作为彼此的秘密。但那时年幼的她以为,告诉喜欢莫妮可的那个男孩(他父亲是当时的官员),他会帮助她的。她没料到的是,正因为如此,她永远失去了她。现在的她患上了绝症,却还是没原谅自己。

    菲比一开始从她这儿取古董衣,意外地发现一件很是可爱的蓝色小裙子(贝尔想要带给莫妮可的那天,她被带离了小木屋)。许是由此生了情缘,贝尔夫人慢慢开口,对她诉说这段从未说给别人听的故事。

    贝尔执着地认为莫妮可早已死亡,不愿菲比寻找得来的消息证实了她的想象。她只能暗地里,去寻出当年的莫妮可……离世前,贝尔夫人终于放下心肠。

    然而,菲比自己的回忆,也需要被翻开啊。

    她与她的闺蜜艾玛,是一段被她选择性封杀的回忆。

    ✪✪

    书中有关她的三段有过以及可能的爱情,在我看来,且说实在的,这三人都有些不完美。

    1.盖伊

    原本与他成婚,但是因为自己的好友艾玛爱过他,自己在艾玛生病需要她的情况下没有继续拒绝与盖伊约定好的见面。第二天好友的离世令她沉痛不已,她在订婚前夜向盖伊提出了分手。盖伊是她触碰痛苦的源头,这是她一直不愿意复合的原因。她把艾玛的死归罪于他身上,不若说,逃避自己的罪。

    他冲我笑了笑,我感觉胸腔里怦然一动。(初见盖伊的时候,他对她有迷人的吸引,可无奈他是她最好朋友的心中所属。他亦对她有好感,好在菲比在他邀请她见面的时候告诉了艾玛,她成全了。)

    2.丹

    丹·鲁滨逊,《黑与绿》杂志的创办者之一,《黑与绿》是一家新创立的一周发行两次的当地免费报纸。这份杂志为这家古董店带来了推动作用,尤其是她因为好心大打折扣卖出去的一件古董衣让一位女生在慈善会上大放异彩后,当地甚至远处的居民都被这家店吸引。

    他是出现在女主生命中的第二个示好的男人。她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开店前期,他来到店里采访她,还迟到了。后面他常常邀请她去看电影,聊着她不是很擅长也不是很感兴趣的电影话题,但丹是一个有理想和目标的人,姑且这么说,因为他买了自己的房子,仅仅是因为这栋房子的后院有一个库房,可以让他改造成电影放映厅,他开设杂志的目地也是为了以后开一个更加专业的电影放映厅。在知道女主和迈尔斯交往后,他也不动声色,只是用行动表示安慰理解,有种对女主潜移默化中关注入微之感。

    3.迈尔斯

    在一场拍卖会上认识,他为他的女儿竞拍一件古董衣,最后让菲比以好几倍的价钱得到,她太想要那件裙子了。成也萧何败萧何,他的女儿是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她觉得他是理解她的人,即使两个人的年纪差了14岁,她可不觉得这有什么。是迈尔斯对女儿的溺爱和保护,慢慢让菲比感到失望。

    故事直到结尾,也没有讲明白她到底选择了谁,但那又怎么样,即使出现过的人,有些看似两情相悦,有些看似很适合她,但能够主宰她感情的,不是她的年龄,不是她的家人意见,是她自己本身。我很喜欢这一点,爱情,我可以没有,但不想例行公事般地对待感情。

    经历了古董店,经历了贝尔夫人,经历了其他的与古董店有关的人,她终于开始梳理那天夜里,她和艾玛的来往回忆。也终于,放下了心肠。皆大欢喜,长吁一叹。

    ✪✪✪

    书中的她32岁,关于独身,有自己的看法——

    ——我希望你能再找到一个人,我讨厌你独自一个人。一个人没什么好玩的,因为我可以证明。(菲比的母亲)

    ——我还是很享受的。我打算很长时间都一个人待着,也许是永远。

    ——那很有可能是我的命运,但是我不希望是你的命运。

    一份辛苦工作刚好适合我,因为这样我就只有更少的时间去思考。

    文中的副轴线是她的家人。

    父亲是一位考古学家,母亲是一个私人助理。由于父亲的出轨,她的父亲和别人生了孩子,她的母亲便开始怀疑自己,书中每次菲比和母亲见面时,她都在讨论有关变年轻变美的各种方法手段,她一直以为她父亲的放手离去是以为她变老了。而父亲因为这件事,下落的地步也惨,从大学辞职变成家中专门看孩子做家务的无业人,他一心放在他和现任妻子的孩子上,但他还是常常约见菲比。

    ——我真讨厌这些皱纹啊,(菲比的母亲)

    ——那学会去爱它们,当你59岁的时候,有皱纹是正常的。

    皱纹不会让美女失色,只会让她更风趣。

    最需要的拉皮手术啊,就是微笑。

    结尾:『当我离开咖啡店的时候,电话响了。是丹。』



    弎.

    值得阅读的是,作者在开头花了大篇幅描写女主在“古董衣部落”里的行动,大费周章地提到许多古董衣或是其他古董首饰、古董衣品牌以及以前的主人和古董衣的故事,很是有文字质感。

    文章还有更多的细节和出场人物,比如店里兼职演员的店员安妮,比如来买衣服却凑不足钱的女孩凯蒂,迈尔斯的女儿罗克珊,父亲和现任妻子的孩子路易斯……

    总之,一本不失为阅读的好书。


    LOVE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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