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缴税那么多,我就是不想缴税、我手头最近缺流动资金,还是晚点缴纳吧!...这种“欠税”行为你知道有多危险吗?众智君又吓我,不信接着往下看☟☟☟
成都国税公布2017年欠税名单,
6792名纳税人欠税10亿
6月6日,成都市国家税务局首次对外公布2017年欠税企业名单。此次公布共6792户欠税企业,其中市局公告欠税金额200万以上共39户,欠税金额200万以下共6753户由区(市)进行公布,总欠税金额达到1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披露的“尺度”非常大,包括了企业所欠税款数额,法人姓名及身份信息等,其中不乏中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公司彭州草坝煤矸石发电厂、四川科创药业集团、重庆诗仙太白集团邛崃酒业有限公司等一批有知名度企业。此外,部分企业涉及的金额也比较大,最高欠税达1.3亿元。
6000多家欠税企业,欠税近10亿元。这数字还是有点吓人哦~企业未按时纳税,有哪些影响呢?
欠税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1
欠税不缴,直接向社会公开信息
按照税务征管程序,纳税人欠税时,税务机关首先发出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要求你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未按时缴纳税款,则对外公开欠税信息。例如:成都市国税局此次公布的欠税信息中,包括了企业所欠税款数额,法人姓名及身份信息等信息。尺度之大,令人咋舌!试想张老板、王老板想和贵公司合作,通过互联网一搜,企业还在欠税呢?这样的公司还愿意合作吗?
2
加收滞纳金,甚至被罚款
税收征管可是“说一不二”!让你好久缴税,就好久缴过去,迟一秒都不得行!只要超过规定的正常缴款期限就必须加收滞纳金。那我在责令缴款期限内缴税可不可以不加收滞纳金呢?不可以!根据《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什么?万分之五太少?你可以选择试试蛮,时间越长,你就知道少不少了!
如果在责令缴款的期限内还未缴款呢?这情节就严重了!根据《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通知银行扣款、冻结、查封、扣押、依法拍卖商品或财产等,同时,还可处以0.5-5倍罚款。如果这些财产涉及对外债务的,税务机关还可行使优先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试想一下,银行账户被冻结,财产被查封、扣押,这么大动静,搞得圈子里都知道了,这生意还怎么做?
3
发票领用将受限,法人出境将被限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既然你选择欠税不缴,那我就“断了”你的发票。“以票管税、以票控税”时代,买个“柴米油盐酱醋茶”都需要发票。更何况做生意,能不需要发票吗?怎么办?乖乖去税务局先把旧账结了吧!我就是不结就是不处理,你能奈我何?社会信用建设下,还治不了你“老赖”,拖进“黑名单”,各个部门轮番惩治!
或许有的老板会说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国内行不通,我到国外行不行?那你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按照《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规定:欠缴税款纳税人或其他法定代表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又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通知出境机关阻止其出境。老板,你还是乖乖把税款缴上吧!咱们的税务机关可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4
欠税将严重影响纳税信用,走上失信黑名单
对于有欠税行为的老板,年度纳税信用等级可直接判定为“D”级。这事就可大可小了,现有的惩戒措施包含:①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②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③加强出口退税审核;④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⑤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⑥多部门联合惩戒。从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等活动进行限制。
老板们,你欠的税还要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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