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深之峻

2016年3月27日晚上11点50分,发生于川师大的滕飞砍杀室友芦海清致死案于2017年9月6日终于有了结果:被告人滕飞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关注此案的人大部分都会感到有点意外,在死者被凶手蓄意砍杀50余刀至死,头颅与身体分离。竟然只是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通过相关报道披露,行凶之人是有预谋的,且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被害人。在动手之前就购买了作案工具,喝下四瓶啤酒壮胆。其喝酒究竟是为行凶壮胆,还是为喝酒后作案可以减轻其刑责?想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凶手滕飞在此案中蓄意杀人的事实及残忍程度,并不具备激情杀人等减轻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所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貌似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是其家人为其做了精神疾病方面的鉴定书。
结果为:抑郁症,对其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这一鉴定的结果自然就左右了后续的判决结果,按照惯例凶手只要在监狱里面好好改造,活着走出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对于鉴定书中的抑郁症,当下处在生活和工作这个双重压力之下的很多人都有,只是严重与否的问题。本案中的杀人凶手患该病的轻重程度在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后,其结果就是公安机关判定凶手负相关刑事责任的依据。大家可曾想起死者的家属曾经担心过的吗?即:“杀人凶手滕飞的母亲说自己儿子精神可能有问题。”

其实从凶手母亲的那一句话起,被害人家属就对该案判决的结果表示忧虑了。对于本案凶手父母的身份在各报道中都没有任何的披露,也不好妄加揣测。相关的报道反而是对死者的家属完全多角度的采访个底朝天。
有幸让人看到死者是个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且2岁时就丧父,母亲改嫁。是跟着伯伯长大的,伯伯为了供其上大学倾其所有。
当年云南马加爵案件大家应该还记得?那时各媒体对马加爵的来龙去脉翻个底朝天。为何对此次凶手的家庭状况不见只言片语呢?对马加爵与其同学的恩怨详细报道,但此案却只是重点报道被杀的结果而已?试想当年马父若懂得用这一“精神疾病”的权利的话,对其儿子也来一个“精神疾病鉴定”会有什么结果?

本案中,凶手的家人将白纸黑字的鉴定结果置于法官的面前,就自然会让法官在判决的时候当量刑的依据。只是感叹,有一个懂得运用"精神疾病”这一法律条文的父母是多么的重要?因为本案中的凶手性质与马加爵性质相似,结果却大不相同。
原因在于一纸精神疾病鉴定书的区别吗?
当初受害者家属的担心,现在竟然成了现实。并非其能一语成谶,精神疾病的鉴定确实是犯人该享有的权利。该项权利本意也非用来帮犯人逃避法律制裁,其实是法制建设进步的体现。但应该怎样杜绝有权有钱之人钻空子,让法律真正站到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来?马父获悉今日之案件与当年儿子相似,却不同结果的时候会有什么感想?

谁都知道精神疾病的鉴定并不能100%保证其准确性,这里并不怀疑当下这份“精神病鉴定书”的公信力,只是以往的某些鉴定也曾有过:不同的鉴定机构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所以,受害者家属曾对于鉴定结果,表示坚决不认可,并于开庭前两次申请重新鉴定。却得不到重新鉴定的支持!!!为什么?
在2016年11月17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法院认为该案件不具备再次鉴定条件,暂不重做精神鉴定。 为什么?????或许十万个为什么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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