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上图)“一” 既表示最小最简单最基本最原始的个体,也表示最大的最复杂的整体。造字本义:最小最基本的个体或最大的整体。引申为最小最原始的单位或最小的自然数和正整数。作形容词,引指相同的、无二至的、不二的、唯独的、单独的。作副词,引申为绝对、完全、全然、十分、非常。作形容词,又引申指整体的、全部的、整个的、所有的、专一的、同一的、统一的,也有指另外的、短暂的。作副词,还引申为多么、实在地。古文献中引指为少、同、纯、均、诚等义。
《说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广韵》:数之始也,物之极也。又《广韵》:同也。《礼·乐记》:礼乐政,其极一也。《史记·儒林传》: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闲殊,然其归一也。
《说文解字》注: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汉书》曰:“元元本本。数始於一。”《孟子.离娄下》:先圣后圣,其揆一也。《淮南子.说山训》:所行则异,所归则一。
《黄帝内经.素问》“黄帝曰:余闻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吸精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
《易·说卦传》:乾,天也。《易·系辞传》:乾,阳物也。《易·系辞》:天一地二。
所以,“一”即为天为乾,为乾爻,在古代中原地域,《易经》的“易”与“一”的读音相近。“二”为地为坤,为坤爻,而“二”由两个乾爻竖列组成,也可以看成呈横列组成。像一双筷子,一根筷子为乾为一,两根筷子为坤为二。一双筷子,就完全体现了中华民族具有最高哲学思想的民族,何况是汉字?!可惜,我们有许多中华儿女不懂祖先传筷子给我们的哲学内涵,更搞不懂汉字的自然辩证法哲学思想,看不起自己的文化而手捧金碗跪在了西方文化面前乞讨。
《道德经》第六章:“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意指:休养生息,以身躯为载体,让身体和精神统一到自我本身,能做到须臾不离而一念不起么?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就是说:世界的本源最开始产生了最基本的单一物质,然后这种最基本的单一物质一分为二进而产生两种阴阳相对的物质,再然后两种阴阳相对的物质共同作用合二为一进而产生第三种物质,即不同于前两种的新的物质,如此不断分化又不断合二为一,循环反复,不断发展,新的物质不断产生,天下万物由此产生。
所有的事物都具有阴阳合一即一体两面的属性,宇宙中的万事万物在发展变化中相互影响相互平衡又相互统一,和谐相处。
所以,“一”,是最小的个体与最大的整体的对立统一,同时也是一定条件下个体与整体的对立统一,这就是中国甲骨文古汉字体现的自然辩证法的哲学内涵。
(郑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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