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号,做了人生中第一次手术,甲状腺切除。曾经有熟人在路上问我,你怎么没上班?我说,我在休假,她说休什么假,只有孕产假才可以休这么久。今天在此澄清一下,我没有未婚先孕……还有您的问题这么多,是关心我呢?还是只是为了窥探我的隐私。
我得是甲状腺恶性肿瘤,俗称甲状腺癌。根据劳动法规定癌症可以享受最低24个月医疗期。以下是劳动条例;
【特殊疾病】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为啥今天写这些呢?并不是为了怼那些说话不过脑子人,而是我3月份手术后6月份开始正式上班,中途5月份左右去上过一段时间的班头晕的不行就休息了。6月初接到一个领导电话,问我还能上班吗?需不需要调整工作。此话的意思就是说你应该还想休息吧!要是继续休息我就给你调岗。我很不识趣的说我可以上班。为啥这么说呢?因为那个时候已经有人惦记我的岗位了!
在我手术前到上班我都没有耽误任何工作,我把工作交代好给我的给同事,让她不懂就问我,客户微信联系都一一回复。期间有个600万的客户被一个支行的同事(曾经支行规定同一家支行不准转认定客户),等我回来后用了1个月的时间追平了档子。
中途领导打电话问我,你不是说你要达到一亿二千九百万的呢?我回复他了一句,我也不知道一个支行的同事会认定我们店的业绩啊!领导想以我业绩不达标的事情调岗又被我给怼回去了。
8月份想休年假,前面2年我都没有休过年假。病了才知道人需要善待自己。我在领导办公室签字的时候,领导问需不需要给你加个人,我说不需要。她说了很多具体内容不记得,反正就是要加人的意思,我已经猜到有问题。我直说加个什么岗位,她说要加个管家缓解压力,我想领导人真好我就同意了。隔了没2天,我记得很清楚我做了一场大型看电影的活动,那天上午我受邀去到分行,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要给我降级降工资。果然不出我的预测,就是如此。我哭了……但是下午还是做完了这场活动在客户面前没有任何的表露。
上了几天班我就去休年假了。回来后一直没有给我调好岗,多次有同事劝说我留在支行做管家,但这对我来说具有惩罚性和侮辱性,我选择了拒绝。后来分行说还可以做店长去沌口,我去过后发现这个店只有6000万左右的业绩,而且办公室小到只能站一个人。而我当时的网点就是我从6000多万做到1亿3千万。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在网点,为了做业绩我曾经有过3个月没休息过一天,大雪的天气我都去。
那段时间心情特别不好,有一次在家里大哭,父母都被我吓到了,大哭过后我就发烧了。
八月底我去到了医院复查,指标超标,我选择了休息,单位多次发函给我催我上班,上周还让我咨询一下律师如果解除合同应该怎么赔偿,面谈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我别录音……可是我怎么相信你们呢?我见过你们劝退受委屈的员工,见过你们催促孕产期的同事上班,见过你们曾经说基金没风险后来亏损又让销售员工自己承担责任……也见过你们在我调岗的文件里加了一张离职情况说明……
所以在我病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我需要关注法律。
现在我奔波于各个可以帮助我的机构里维护自己的权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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