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读《活着》,为之洒泪,觉得福贵的人生太苦了。十年后我读《活着》,还为之盈泪,但是觉得欣慰,还觉得震撼。
我欣慰的是,老福贵接受的命运对他的戕害,因此获得了安宁,他咀嚼往日的岁月,依然痛苦难掩,但是他也从中品尝到甘甜的余味。
我觉得震撼的是,老福贵活着的勇气是用苦井之水浇灌出来的心头之花,在痛苦中死去毫无价值,在痛苦中活着并保持幸福之泉不息才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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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说在写这部小说时遇到写不下去的情形,直到他把叙事改为第一人称,即由福贵自己来讲述自己的人生,一下子解决了所有问题。这部文字量不多的小说,却展示了一个伟大的力量,说它伟大,是因为每一个读者都能从中汲取力量应对人生的苦难。在我看来它是余华所有作品中最好的,而且好出其他作品不止一星半点。
如果这部小说如果用全知视角来描述,一定会削弱情感力量,这是充满苦难的人生历程,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最大程度表达苦难时人物内心态度。余华把他交给福贵自己来说,说他自己一生如何活着的,他说得很好。
不是垂暮之年的人是没有资格来谈论活着这个命题的,以一个耄耋老者回忆往事,第一人称叙事增加事件的真实度,有利于情感表达,此外,所有的情绪都经过了岁月的沉淀,那种沉淀下来的情感是厚重的、内敛的,深省的。
虽然整部小说看似只叙说福贵一生的命运,但是这不只是一个个体命运的画像,它反映一个群体的命运。小说中的每一次死亡都是时代铁蹄碾轧的结果,战争时代、文革时代、饥饿时代之下的人们成了命运共同体,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无从选择。
他们全部努力就是为了活着,但是能不能活着这个权力掌握在死神的手里,死神狞笑着拨弄着手中的骰子。福贵能阻挡住任何一次夺去他亲人的死亡吗?不能,他没有这种能力,单是为了活着他就耗尽所有。
如果说福贵活着是大难不死,如他的名字一样,他是有福的贵人,但是一个幸运儿的苟活有什么了不起之处呢?余华写福贵的故事,不是说他有多么惨,也不是说他有多么幸运,福贵活着值得称颂和感人的是:他从生活的苦井中掬取了一捧甘甜。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违逆命运铁手的拨弄,当死亡一次次从福贵身边拖走他的至亲至爱,让福贵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其时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亲手埋葬亲人比被亲人埋葬需要更大的勇气。
“我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
西方文学作品中,塑造很多散发神性光芒的人物,这些人物多以宗教作为他们力量之泉,他们冀希望于天国,他们此生的苦难、坚忍在死后会得到补偿。这样对比,不冀望来生的福贵不是比他们更难能可贵吗?
福贵活着的甘甜之泉是,他觉得他拥有过世上最好的妻子,世上最好的儿女,世上最好的女婿,世上最好的外孙。
买一头死期将至的老牛与自己作伴,只要死神不来叩门,就好好的活着,不惧死亡,也不怕活着,为了活着本身活着。
《活着》里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我想,这可能是二十多年写作给与我的酬谢。——余华
我感谢《活着》向我展示了这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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