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作者: 69978c68db4b | 来源:发表于2018-01-08 14:25 被阅读15次

    这个问题之前需要了解的几点:

    1、 广义上,关于上帝的论证所探讨的对象并不局限于“基督教的耶稣”(虽然许多论证来源于或者相关于基督教)。哲学意义上论证的“上帝”,是可以独立于“人格化”意义上的上帝的,换句话说,这里的“上帝”的论证同样可以指代适用于泛神论(如斯宾诺莎以及中国道家)、自然神论(如牛顿、卢梭)等;即使在宗教意义上,也还可以包含有其他人格化的一神论(如伊斯兰教)或者多神论(古希腊、中国道教、日本神道)等所指代的“神”。

    2、 上帝存在的“论证”本质上是在探讨人是否能够透过理性来获得关于“神”的知识,而不是来自于宗教经验(先知的话语、神迹异象等)。

    3、 包括许多最高水平的哲学家们几千年来关于“关于上帝的论证”的探索,毫无疑问从侧面告诉我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况且,无论是否有宗教信仰,无论这些论证是否真正有效,欣赏这些伟大思想家们“理性的游戏”,也足以让你幸福。

    上帝存在的证明

    哲学上,上帝存在的证明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经验论证、先验论证和宗教经验论证。经验论证基于对世界的经验认识(如因果论),主要包括宇宙论论证和设计论论证;先验论证则独立于世界的经验从纯逻辑的思路证明,也就是传说中的本体论论证;宗教经验论证实际上个人认为算不上是真正的“证明”了,更类似于是一种基于宗教经验的推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某种逻辑当你相信了某种宗教经验,关于“上帝的存在”这个命题便是不证自明的了,这种方式的论证主要包括理性主义论证和神秘主义论证。

    1.1 经验论证之宇宙论论证

    这个论证根本上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宇宙存在?

    产生这样一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人对世界的一种经验性认识:这个世界总是有因有果的。从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里便认为这个世界物理的事物和现象必然有一个推动者,并明确提出“四因说”的解释模型,这是很直观的一个经验理论,现实中人们看待分析事物最惯用的一种逻辑也是因果论,所以同理我们也会想,这个宇宙的存在也应当有一个原因作为“第一推动者”,换句话说,宇宙的存在是条件性的,逻辑上有一个“别的存在”作为宇宙存在的条件,而这个“别的存在”我们将其称之为“上帝”。

    而后,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作为亚里士多德的忠实粉丝,必然不会放过这一思路,基于因果关系的假设提出了更为清晰的证明逻辑,这一证明的简化形式如下:

    1、 事物的存在是由外因引起的,并且事物本身不能成为自身的原因;

    2、 原因的无限追溯是不可能的;

    3、 因此必然有一个追溯的终点作为第一因,不由外因引起,从来就存在

    结论:“上帝”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指这个“第一因”,因此,上帝存在。

    这个论证是有漏洞的,但其问题并不在于“因果性”的假设,而在于其第二个假设:为什么原因的无限追溯是不可能的?休谟便指出过,“无限追溯”虽然在经验直觉上是无法想象不可能,但在逻辑上是完全可能的,一个简单的类比就是,既然数学上的数字可以无限循环,那原因又为何不能无限追溯呢?

    1.2 经验论证之设计论论证

    这个论证根本上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宇宙会表现出理性而精美的秩序感?

    这个问题古希腊时期柏拉图便尝试过解答,无论是《美诺篇》里对知识来源的追问,还是《斐多篇》对“真理与美”的讨论,最终得出的一个结论(或解释)都是:必然有一个神性的、理性的、至高的设计者设计了这一切,因而我们所观察到宇宙中存在的理性知识和精美秩序才能得以解释。

    十八世纪哲学家佩雷,基于“类比逻辑”给出了这个论证一个更清晰的说法,也就是著名的“钟表论证”:

    1、 钟表(这类机械)是人智性设计的产品;

    2、 宇宙表现出的理性和秩序与钟表这类机械相似;

    3、 因此,宇宙也是一种经由设计过的完美产品;

    结论:宇宙的完美至高设计者,我们称之为“上帝”,因此,上帝存在。

    这个论证的争议问题更多,我在第一次读柏拉图的时候,就曾感到过极度地无语,因为这种逻辑当时给我的感觉是:这道题实在做不出来然后瞄了一眼同桌直接填了个答案。当然,其实这个论证更关键的症结在于其“类比逻辑”:是否能将人的设计制造物与宇宙相类比?

    与佩雷同时代的休谟就提出过尖锐的批评:1、这个类比是失败的,其本质上是一种“整体”与其“部分”的类比,因为显然从“部分”推论“整体”的逻辑是不靠谱的,所以类比不成立;2、这个类比要想成功,必须有一个与之平行的另一个宇宙类比,然而并没有(或者说即使有,我们也却无法获知关于它的一切信息);3、这样一种设计者在类比上依然是人的属性,区别仅在于他是一个被夸大了的人,与上帝的定义矛盾;4、即使真的有这样一个设计者,是否还有多个其他的设计者?这个宇宙由于恶的存在是否是不完美的失败品?这个设计者又是否是一个不完美手艺欠佳的失败者?(脑洞真的很大哈哈)而这一串问题,同样是与上帝的神圣完美全能全知至高定义相矛盾的。

    在后来达尔文《物种起源》的进化论几乎瓦解了这一论证的逻辑基础:生命的发展是一种经过无数次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的自我演化过程,而不是一开始就设计好了的。不过与之相应的辩解也呼之欲出:自然选择的规则正是这一设计者为实现其目的所设计出来的。但是,再后来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由于熵的增加,宇宙这个系统是趋于无序性的”,同时基因学的发展表明:“基因突变是随机无序,并且少利多害的”,更彻底的动摇了这一论证的假设基础“宇宙智性的目的和精美的秩序”,因为如果再声称“熵增”与“基因突变”都是至高设计者所规定的话,那相当于变相承认了休谟的脑洞:这是一个手艺欠佳的失败设计者。

    2.1先验论证之本体论论证

    本体论论证是很强的一个论证,最早由经院哲学家安瑟尔谟提出,其逻辑上几乎无懈可击,它像数学一样抽象地脱离现实的经验去处理概念和推导,其论证形式也与数学上“反证法”相似,给出关于上帝的明确准确定义,再提出假设,推出矛盾,否定假设以证明结论。

    这个论证之前安瑟尔谟先提出了:一件事物现实中存在与在理解中存在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我在脑中构思(想象)一幅画的时候,那幅画只存在于我的理解中,只有这幅画真正画出来的时候,它才是真正既存在于理解中又存在于现实中。而“上帝的存在”这个命题,首先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上帝必然已经存在于我们的理解中了”,所以事实上就只有两种可能:1、上帝只存在于理解中,不存在于现实中(换句话说,上帝只是人的一种想象产物);2、上帝既存在于理解中,又存在于现实中(这是“上帝存在”这个命题所根本需要证明的)。然后根据“反证法”的思路,当我们欲证明第二种可能的时候,先假设其不成立而第一种可能成立,再找矛盾,简单来说证明如下:

    1、 先定义上帝是一个无限最完美最伟大的存在;

    2、 假设上帝只存在于理解中,不存在于现实中;

    3、“存在于现实中”要比“存在于理解中”更完美更伟大;

    4、 因此,“最伟大最完美的存在”必然是“存在于现实中的”;

    5、 由1中定义可知,“上帝”必然是“存在于现实中的”,但这不可能,因为与假设2矛盾,因此,假设2不成立;

    结论:上帝既存在于理解中,又存在于现实中,因此,上帝存在。

    当然这个论证逻辑形式上的完美并不代表就没有争议,可以提出的问题至少有:1、”无限、完美以及伟大”是否能成为“存在”的一种属性?2、针对论证的第3条,存在是否就一定比不存在更好(更完美更伟大)?或者说,某个“在理解中的存在”是否会因为变成了现实就更伟大更完美,如果是,为什么?3、还是针对第三条,这样的论证是否预设了“上帝已然存在”,因为如果上帝不存在,我们又如何可以将不存在的事物与存在的事物相比较?

    3.1宗教经验论证之神秘主义论证

    事实上,来自宗教经验的论证可能是大家最为熟悉的一些讨论,因为一想到有神论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便是“宗教”。宗教的源泉本质上是来自于经验的,在超自然、超验层面上的宗教经验是每一个宗教的建立基础。具体来说,《旧约》里摩西牧羊时在燃烧的荆棘中看到了上帝的显现,命令他带领犹太人逃离埃及;《新约》里的使徒们在一声闪电过后得知上帝的复活的消息;默罕默德受到安拉的启示而得到圣言《古兰经》;佛教徒在入涅槃前所看到佛的显现或者极乐世界的异象,等等。这些经验能成为“上帝存在”的证明的逻辑基于其“神秘一致性”这一概念,也就是说,每一种宗教的历史上都无数各不相同又相互联系、难以解释的神秘主义经验,这些共同经验集合形成一种对上帝的“共同见证”,其论证形式是:

    1、 许多神秘主义经验都共同见证同一对象(上帝)的存在,有着充分的一致性;

    2、 只要这些神秘主义经验是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就有理由相信这些经验都是真实的;

    3、 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这些经验是相互蛊惑、相互影响的;

    4、 所以这些经验是真实的。

    结论:神秘主义经验所见证的上帝是真实的,因此,上帝存在。

    但是这一论证有两大难题需要解决:1、神秘主义经验是一种典型的私人经验,我们无法得知那些神秘主义者是在理性地运作着一个骗局,亦或许其大脑正在经历着一场生物化学反应或者其周围的磁场当时发生过异常变化?2、现代神经科学有证据显示,部分神秘主义者都有神经病态的迹象,在何种程度上能够确认他们的经验不是想象的产物?

    3.2 宗教经验论证之理性主义论证

    最后这种论证是我觉得是最为机智的一种,它出自帕斯卡尔的《思想录》,也就是著名的“上帝存在的赌博论证”,它以概率论为基础,通过类似于“博弈论的对策思维”来把“上帝存在”的命题改写成一个“理性人”的决策问题。这道题如果用博弈论收益分析的形式来写,论证如下:

    1、 我们难以直接判断(或证明)“上帝是否存在”,但是其答案必定只有“存在”和“不存在”两个。

    2、 可以假设,上帝不存在的概率99.99%,上帝存在的概率是0.01%(随便举的一个数字,表达上帝大概率不存在);

    3、 如果上帝不存在的情况下,你选择不相信上帝的收益是0,因为你不用做任何改变;选择相信上帝的收益是-100,因为你可能需要在一生中付出一部分时间、金钱和精力在宗教事务上(-100也是随便举的一个数字,表达付出是有限的,因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

    4、 如果上帝存在的情况下,你选择不相信上帝的收益是-∞,因为你要入地狱永远悲剧;选择相信上帝的收益是+∞,因为你将得到圣灵的信仰,获得道德上无上自由,并且入天堂得永生的幸福。

    5、 因此最终,不相信上帝的总收益是(0 X 99.99%)+(-∞ X 0.01%)=

    -∞,而相信上帝的总收益是(-100 X 99.99%)+ (+∞ X 0.01%)=

    +∞;

    结论:相信上帝的总收益远大于不相信上帝的总收益,因此,一个理性的人会选择相信上帝的存在。

    但是这一论证的局限性非常明显,那就是条件上其依赖于特定的宗教教义,换句话说针对第4条里的收益,是取决于基督教对于世界的看法,假如换到了其他宗教的体系里,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并且,即使在其他宗教得出了同样的论证结果,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这几个平行的论证里,一个理性的人又应该选择相信哪个上帝的存在呢?

    以上便是我所了解的所有关于上帝的证明,“阅历”所限,必有所缺憾,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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