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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宁"窃娃"的窜红

论南宁"窃娃"的窜红

作者: 莫默默mo | 来源:发表于2020-04-22 15:52 被阅读0次

    论南宁“窃娃”的窜红

    文/莫仕庆

          最近南宁市有一个人很火,在网上被当作“励志人物”津津乐道。想必大家都知道,就是盗窃电动车电瓶惯犯、因“打工是不可能的”而成名的周某。据说,周某刑满释放当日,身穿名牌服饰,头戴棒球帽,潇洒走出监狱。迎接他的,除了他的家人,还有众多粉丝和竞相出高价签约的网红经纪公司,俨然一副功成身就、王者归来的架势。

            周某是南宁人,作案在南宁,屡教不改、四度进宫、多次犯法,竟然死性不改、大言不惭、以窃为荣,这种颠倒黑白、毫无底线、不知廉耻、挑战公德的行为,令人咋舌。作为在南宁生活了20多年的老市民,周某被吹捧,我觉得很悲哀,这是对所有有良知的南宁人的公然侮辱。南宁市早在几年前就提出,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的“首善之区”。几年过来了,是否国际化暂且不提,至少,窃贼周某事件绝对让广西的“首善之区”和“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南宁精神蒙羞。

          窃贼周某事件也是对古巴革命先驱的污辱。只因周某长相酷似古巴革命先驱切·格瓦拉,网络上居然把周某冠以“窃.格瓦拉”,这是多么严重的冒犯!大家可否知道切·格瓦拉是谁?了解历史、了解古巴的人,无人不对他肃然起敬。切·格瓦拉之于古巴,犹如林肯之于美国、甘地之于印度、毛主席之于中国,具有崇高地位。他是马克思主义革命者和古巴游击队领导人。于1959年参与了卡斯特罗领导的古巴“七二六运动”,推翻了亲美的巴蒂斯塔独裁政权。在古巴新政府担任了一些要职之后,格瓦拉于1965年离开古巴,在其它国家继续策动共产主义革命。在玻利维亚,他在一次由美国中央情报局策划的军事行动中被捕并被玻利维亚军队杀害。死前他对开枪的士兵大声说:“我知道你要在这里杀我。开枪吧!懦夫,你要杀死的,是一个男子汉!”死后,他成为了第三世界共产革命运动中的英雄和西方左翼运动的象征。回顾历史,无数无产阶级革命先烈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其高尚的品格、无畏的行为,岂容窃贼周某之流戏虐!作为普通人民群众,我表示愤懑和抗议!

          通过周某事件,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作恶多端的盗贼竟然成为众星捧月的“万人迷”和“教父”式的精神领袖?为什么一个个网络平台、网红经纪公司对他趋之若鹜?是什么组织为他做幕后推手推波助澜?按照他的成名定律,是否每一个人越没有底线就越来越被人吹捧、是否人越来越坏就越来越有市场?这些追逐他的公司、组织和机构,利用他劣迹斑斑的经历到底想创造出怎么样的作品?像周某这样的坏人,他的可恶在于明知偷盗犯法却死不悔改,他的可怕在于道德沦丧却能教唆别人,他的可悲在于被网络和媒体绑架和无限透支消费,即使想做好人估计也做不回来了!因为网络平台需要他做坏人、需要他挑战社会良知、需要他满足畸形市场。当这种变态、腐烂、扭曲的价值观成为网络主流的时候,公平和正义必遭讽刺、法律和道德必将沦陷,这是哪一出闹剧?!

            人之异于禽兽者,则人有良心,人无良心,与禽兽无异。良心是一个人自律的道德法庭,人的言行受这个自律道德法庭的约束,没有这个自律道德法庭的约束,人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人就会胆大妄为不顾天理,人就会私欲膨胀不顾情理,人就会不择手段伤害自然和他人。所以,我强烈呼吁:我们要像抗击新冠肺炎一样高度重视公民道德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要严防死守,严厉打击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空间,让周某这种社会残渣失去市场、无地自容;要强烈抵制那些吹捧周某行为的平台、公司,即使让它们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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