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是个懦弱老实的小青年。整天手捧一本书,窝在宿舍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舍友戏称秀女,可我却是大好的帅小伙呀。这也怪不得我,我就不喜欢交际,只喜欢独处,徜徉于自我的精神世界里,这是性格一时也改不来。
一好友,善交际,大学二年级已抱得美人归。他决定给我介绍一位女朋友。我有点羞答答,对方却很大方。第一次见到,我就有点心动了。她性格开朗,也很会说话,长像普通,却值得疼爱,好像书里的颜如玉。一时间我就痴了,像遇到了杨玉环,可以为她放弃整个江山。一有空闲,我就邀她出来玩。但书呆子就是呆子,好友教的套路,到了我这里就显得拙劣不堪,更显呆傻。每次出行,仿偌七十年代的相亲节目,两个人尴尬不已。眼看这样下去,戏就黄了。我集中生智,拿自己的笔写下了一封长长的信,用自己的感情浇注出一篇求爱信。那是QQ的时代,写信已是老掉牙的把戏。她却感动了,她说看你这么痴情就勉强处一处吧。于是,我们成了一对。我经常给她写情诗,她时常骂我呆子。我在呆傻中徜徉于爱情的海里。我们一起拉手去附近的山上看日出。一起到果园里帮同学家摘苹果,累了,我用手拭去她发际的汗水像一对小夫妻。我想如果这么一辈子也不枉此生。
可是,大学快毕业了,美梦却破了。她说,你人很好,但我不能生活在你的童话里。你要学会长大,多接触一些人。我收到了一张好人卡。
三年前,我在她的空间里,看到了她的婚纱照,很美。
如今我己不再懦弱,不再痴傻。妻贤,儿闹。但想起那年的痴样,觉得很美,纯纯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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